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住房补贴能自己去吗

住房补贴能自己去吗

发布时间:2020-12-03 07:17:22

住房补贴怎么计算的啊

计算标准: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1)住房补贴能自己去吗扩展阅读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㈡ 怎样办理住房货币补贴证明,需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切实解决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问题,根据各地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程,从2007年开始,我部陆续向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安排了发放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预算资金。为确保这项资金切实落实到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现就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必须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执行。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实物分房,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的地区,可以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按照住房分配属地化原则,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应当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执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市、县尚未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暂不得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必须调查核实离退休职工的现有住房状况。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之前,必须由本单位房管机构、人事机构、财务机构以及纪检机构联合对离退休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现有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再按照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以及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相应的职务(职称)、工龄、现有住房状况、应当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住房补贴项目和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对离退休职工申领的住房补贴项目、住房补贴金额等进行逐项审核,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接受本单位内部职工之间的互相监督,保障相关数据准确无误之后,才能按照规定将住房补贴发放给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对于不符合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离退休职工,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对于符合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离退休职工,也不得超面积、超标准发放住房补贴。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对离退休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现有住房状况的调查核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档案和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备查登记制度。

三、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来源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国发〔1998〕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所需资金,除了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住房补贴资金以外,还可以将单位原有的公房出售收入扣除应当计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的余额用于发放住房补贴。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在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时,应当先使用公房出售收入,后使用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住房补贴资金。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确保住房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其账务处理分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住房改革支出经费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规定》(财库〔200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2号)和《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住房补贴支出决算。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报送住房补贴支出决算,认真填报住房补贴支出决算基础数据表,如实反映本单位年度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详细情况,包括本单位年度已领取住房补贴的离退休职工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住房面积、住房补贴(细分为无房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未达标补贴、级差补贴、其他补贴)分项金额等具体情况,并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五、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将组织财政部驻相关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于不按规定安排、使用、发放和管理住房补贴资金的,财政部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㈢ 深圳市住房补贴怎样领取,1月份就提交了资料给公司,到现在也没见到补贴钱。是不是需要自己去领啊

我们公司都发了呀.不过我们是12月办理的,估计分批的.自动发到银行卡里.

㈣ 有了租房契约书 怎么去提取住房补贴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4.离退休人员继续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每半年支取一次。

(二)支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货币补贴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由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离退休人员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出的支付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且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在我办托管的,由我办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我办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三、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除提供《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和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外,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支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支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征地拆迁补偿购买增大面积住房的,首次支取时,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购买增大面积住房发票、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建设工程发票)、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建设工程发票)、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建设工程发票)、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购买一手楼贷款本息的,首次支取时,提供按揭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存折或信用卡对帐单(最少要有一个月的还款记录)、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买二手楼贷款本息的,首次支取时,提供按揭合同、契税完税证、供楼存折或信用卡对帐单(最少要有一个月的还款记录)、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租房自住的,首次支取时,提供租赁合同(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或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后支取时,提供《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房租发票(或收据)、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离退休人员多次支取的,以后支取时,提供《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伤残证明、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或通行证)、签证(或签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调离本市工作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九)失业人员,男年满45岁、女年满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赠人)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赠权)证明、户口簿、继承人(或受赠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支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或单位开具的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职工购买、建造、租赁住房时,若支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货币补贴不足时,可以申请支取其配偶及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货币补贴,由被支取人本人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取手续。

㈤ 退休后住房补贴去哪领

s

㈥ 南京住房补贴什么时候可以去拿去哪里拿需要什么条件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81013543A131/

这个上面讲的很具体

㈦ 一方去世领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房职工,以及已购公有住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含私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已购公有住房面积达到规定标准(含私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主要有: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无房职工,以及已购公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含有私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未购买福利房,于1999 年1 月1 日后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的职工,可享受全额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凡职务(职称)提升的可享受住房面积差额补贴和工龄补贴;1999 年1 月1 日后去世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可发放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已领取住房补贴的,不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离退休职工(含退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 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子女顶职、户口迁回农村或异地、单位按规定给予安家补助费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发放住房补贴时所称的“老人”,即1998 年12 月31 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新人”即1999 年1 月1 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发放住房补贴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老人”实行一次性补贴。即按照1998 年房改时政策,根据其住房情况、享受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工龄情况、面积补贴标准等计算其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并一次性计发到人,计入个人帐户,比照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新人”实行按月补贴。即在职工参加工作的25 年内按月与工资一并发放,发放额这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现行比例为 11.37%,今后将根据房价和职工生活水平的变化由政府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湘直房改字[1999]07 号文件规定,计发职工工龄补贴的工龄计算到1994 年12 月31 日止,1995 年1 月1 日后的工龄不计算在发放工龄的补贴的工龄中。 省直在长单位执行统一的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标准,现行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249.3 元/平方米(按1998 年长沙市双职工年收入4 倍工资总额和购买一套65 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总房价差额测算)、工龄补贴标准为5.96 元/年.平方米(为1999 年度房改出售公房工龄折扣额)。在市、州的省直单位执行当地政府房改办公布的补贴标准。 计发职工住房补贴的控制面积标准为:厅级110 平方米、处级85 平方米、科级75 平方米、一般职工 65 平方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知识分子计发住房补贴的控制面积标准,按房改政策已明确的有关规定执行)。住房补贴计算公式: 个人住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职工职务可享受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职工职务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 个人工龄补贴额=职工1994 年12 月31 日以前的工龄(含大专以上学龄)*年工龄补贴额*(职工职务可享受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职工职务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 1998 年12 月31 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前,参加全额集资建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已达标准的职工,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1999 年1 月1 日起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后,购买或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或购买商品房的职工,给予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 根据湘房发[1999]026 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婚前未购买公房的另一方职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 已购买公有住房的双职工家庭,经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含协议离婚)后,原双方所购公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已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无房方不再申请享受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 有成年子女同住的再婚夫妻,已作为两个家庭户按房改政策分别购买了公有住房的,分别以 65 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户控标准,所购房已分别达到 6 5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不再享受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已购公房但一方或双方分别未达到65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按差额面积计发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对于双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的再婚夫妻,按各自职务计发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

㈧ 住房补贴哪去了

可采用三种方式发放住房补贴。所欠的住房补贴,并按银行公布的定期额利率计算补交利息。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有一个发放顺序问题。这需要由职工所在单位依据职工申请购房的时间,本人负担购房交款 的先后、多少、参加工作的早晚、贡献大小、住房困难等因 素计分排队。
1、一次性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对申请领取一次性补贴的职工应当有工作年限的规定,原则上为 25年。
2、按月补贴方式,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一般为 25 年)内,按月计算,存入个人账户,在职工买房时领取。
3、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办法。按一般职工(办事员)住房面积标准,按月计发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其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至于哪个城市选择何种发放方式,可由市(县)人民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可划转用住房补贴的资金状况,选 择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各企业的住房补贴发放方式,可曲 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报经当地住房制度改革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如某市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做法。无房职工或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其25年工作年限内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在 职工购买住房时一次性发放。
职工购房时,其工龄已达(或超过)25 年的,住房补贴 一次结清发放。若职工工龄不足 25 年,职工提出买房时,也可发给其 25 年的住房补贴。其中,提前发给的住房补贴作为 职工负债,须用职工购房后的工龄逐年冲销。比如,某职工25年的住房补贴为10万元,该职工提出买房,其工龄只有15年,按理只能领取6万元的住房补贴。为支持职工买房,单位可提前发给其4万元的住房补贴。这4万元作为职工对 单位的负债,将在今后 10 年中逐月扣回。如若职工工作年限不足25年时,因个人要求调离单位可被单位辞退时,须归还所欠的住房补贴,并按银行公布的定期额利率计算补交利息。
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有一个发放顺序问题。这需要由 职工所在单位依据职工申请购房的时间,本人负担购房交款的先后、多少、参加工作的早晚、贡献大小、住房困难等因素计分排队。

阅读全文

与住房补贴能自己去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