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德阳市公租房2016公示名单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版庭成员作权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
㈡ 德阳市区公租房哪些地方有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专共租赁住房管属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
㈢ 2016 德阳公租房公示名单
德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内办法》
第十四条容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㈣ 德阳市公租房申请政策2020为什么镇府说没有
申请公租房的政策,有的地方估计还没有落实。
㈤ 户口德阳,在成都上班申请了公租房,如果现在在德阳买二手房,还能分到成都申请通过了的公租房吗
德阳市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公租房配租结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 第十四条配租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应予公示公示异议或者异议立配租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应向社
㈥ 德阳市旌阳区公租房申请最低收入多少
廉租房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权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㈦ 德阳市旌阳区公租房在那里去申请
符合下来面的条件的,可源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㈧ 2018年6月在德阳市旌阳区建设局申请的公租房好久能居住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㈨ 2019年在德阳市申请的公租房一年多了都还没有下来该找谁去问
等待入住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内及其它相关表格。容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