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州公租房申请攻略
广州户籍申请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非广州市户籍申请条件:
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2、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办理材料:
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5、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6、住房证明: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3)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注:2015年11月9日起,广州市民申请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投诉要找广州市住建委了。
办理期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审核时限约为62—10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B. 广州白云区如何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见下表)。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产权转移)。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公租房申请办理资料:
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四、居民身份证明:
(一)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三)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七、收入证明:
(一)申请对象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居)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农村居民)》。
(二)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以及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相应收入证明文件;
2.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失业证》复印件及《收入声明书》;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无法提供《失业证》的,则需到当时办理灵活人员就业参保手续的地方开具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5.在校学生应当提供在校证明文件原件;
6.若申请对象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应当提供《收入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家庭财产证明:
(一)拥有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已协议买卖的房产以及本市外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评估申报表》及相应产权权属文件;
(二)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近期照片。
九、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十、计生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和上一年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
十二、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十三、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四、孤儿年满18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五、申请对象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房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医疗费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六、选择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的,需提供申请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十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C.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您好,在广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版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权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D. 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孩就读问题
集体户口可落户到公租房? 公租房除了能缓解住房难,还能解决集体户口人群结婚、子女入学等问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只要广州集体户口,就可落户公租房具体房号内,小孩就读问题也迎刃而解。市教育局有关人士透露,如果公租房租户可以将户口落到具体房屋内,可以尽量就近解决、就近协调这批租户小孩学位问题。 有稳定住地,集体户口可落户 据了解,“外夹心层”大部分是大学毕业后进入广州工作的年轻人,他们由于在广州没有房产,户口多在人才市场或者是单位集体户上。按广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租房供应打破了户籍限制并放宽了收入的限制,“外夹心层”也可以租住公租房。 据从事人力资源的人士介绍,目前广州集体户没有计生指标,所以一般是单身的才给予挂靠。如果结婚需要迁出才可借出集体户口卡,人才市场都很紧张,要书写借出申请,说明因什么原因借出,还需要抵押学位学历证。去年,天涯上一篇名为“集体户口无法结婚”的帖子迅速走红,发帖人“psyg”表示他是一名外地人,大学毕业后在广州上班,因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权,由单位统一办理落户在人才市场,成为集体户口的一员,因此遭遇了结婚难的窘事。据了解,广州市有几十万人因集体户遭遇结婚难,更别谈生小孩和小孩读书等等难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建议,公租房的户籍管理,可以参照现有的市国土房管局出租公房的管理办法,允许从集体户口迁入公租房,以解决目前市内集体户口青年没住房不能办理独立户口的窘况,让他们真正成为“独立”的广州人。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工作人员称,按照政策,集体户只要是有稳定的居住地点,是可以办理落户到个人户口上的。只是在市场上所租的房子,几乎没有房东愿意让租户落户的。但广州市廉租房就是可以落户到具体房号上的,小孩也可以就近去上学,公租房的落户等操作与其相类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由于公租房一般签约都是3年时间,租户这段时间都要在入户的房子内居住。“只要本身是广州户口,就可以落户。” 如落户,小孩入学可就近解决 有市民提出,如果公租房也可以落户,那么是否同样享受区域内的学位?如果是这样,单位自建房在老城区尤其是越秀[简介最新动态]区等教育资源强区的,岂不是比自己买房子还划算?对此,广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公租房租户可以将户口落到具体房屋内,可以尽量就近解决、就近协调这批租户小孩学位问题。 记者了解到,萝岗区的产业园对单位自建房需求较大,该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只要公租房能够让集体户将户口落在房屋内,就肯定能享受同样的学位教育。“只要能落户,无论是什么形式、什么时间入学都可以满足”。政府也将尽最大可能去考虑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据教育方面的资深人士透露,目前集体户事实上也可以让小孩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就近入学。另据了解,按照广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租房每次签约的租赁时间为3~5年。租户如果经审核不符条件就要搬出,户口也要迁出,小孩上学可能就要另想办法解决。萝岗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主要面对的是保障房(限价房和经适房等)学位问题,公租房的学位问题将是个新课题。
E. 广州市2017年将推出多少套公共租赁住房
近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式印发《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对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配租和租后管理等工作,做了相关规定。据了解,《细则》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此外,《细则》还调整了公租房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其中,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由3年调整为5年,与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保持一致。租金标准方面,不再设定收入线准入标准和资产限额,因此租金按照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不予租金减免。
据了解,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计划年内推出供应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约1000套,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供应。具体供应时间、项目信息等将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
F. 外地人与广州人结婚申请公租房吗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昨日起正式生效。《办法版》明确,社会权力量将可以投资建设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望享受公租房的便利。 《办法》明确,公租房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对于公租房的申请,《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或者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都可申请。申请人如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G. 广州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7)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及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婚育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申请时须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意向。申请人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除不可抗力外,自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未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后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四)不予受理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育状况等进行初审并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实名举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核实成立的,应于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及民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对象信息和初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其中,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核查;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自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补充相关资料通知书,并通过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给申请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督促申请人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
并自收到申请人补正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除不可抗力外,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申请人对民政部门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结果存有异议申请复核的,复核时间按照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政策执行。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自收到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不合格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于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于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次月起领取;选择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
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之日起进入轮候程序,其中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双特困家庭)可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次月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至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次月为止。
H. 广州公租房配租标准是什么样的
住房巧毕保障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按照优先配租对象、序列轮候对象的先后顺序配租,配租先后顺序如下:
派宽行(一)优先配租对象;
(二)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三)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四)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
调查
的对象;
(五)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尘哗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