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龙岩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2001年2010年10月29日,上海的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
第一章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 ,并制定规则。
<br条(适用范围)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拆迁补偿费,安置和应用程序的规则。拆迁
(一词的含义)在本规则下列用语:
(一)含义是指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二)拆迁,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
(c)租客,拆迁合法租赁关系
位和个人。
条(基本原则)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老城区改造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
拆迁,安置居民在拆迁拆迁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均须按照拆迁,安置租户的补偿规则;期限完成搬迁。
条(拆迁管理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城市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房地局)实施本行政区域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房地资源局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协同实施)
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协调,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八条(不得进行的拆迁活动的范围内)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开展以下活动:
(a)新建筑,装修和扩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b)更改在住房和使用土地的;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击穿的租金的用户名。
第九条(停止建设的通知和应用程序中止有关程序和公告)
规划和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通知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拆迁许可证的新的建设,改造和扩展的单位和个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
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在住房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拆迁范围内的前提董事会
区,县建设单位申请予以公告的通知条规定的事项,并暂停办理手续的最后期限。
第10条(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应用)
拆迁的房屋在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城市发展规划委员会或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文件,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和扩展程序适用于规划和管理部门的通知,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暂停办理股份过户变化,住房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手续。
11(暂停期间完成的手续推迟,提升和扩展名)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的期限内,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中止有关程序的拆迁的最后期限推迟到期限届满之日起届满期间,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解除暂停自己的。
施工单位需要延长期间,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须在30日届满,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将刊登在10日届满,由区,县房地局。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期限的,由区,县,董事会批准的前提下,累计6个月以上,经区,县房地局报告市房地资源局批准后。
第12条(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
住房建设单位拆迁的,应当提交拆迁的住宅小区,县,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提下的位置拆迁房屋前。在重大市政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应适用于市房地资源局。时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市银行存款证发行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 BR />(六)产权清晰,没有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的存款金额第五项第二款规定,不得低于30%的总补偿安置资金。在拆迁计划资金分期到位时间应该清楚的存款金额和安置房的价值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施工单位缺乏。
安置房的规定下,第VI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城市的公共建筑,设施的要求。
市房地资源局和区,县房地局(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和发行)之日起30天内收到的申请被拆迁房屋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由区,县房地局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被拆迁房屋的区房地局,县房屋拆迁许可证,市房地资源局审核应报告如下:
(一)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类型为新的社区设置单独的新工房花园住宅拆迁
(B)的期限超过1年;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市房地资源局审核的其他情况。
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载明的事项的拆迁,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第十四条(拆迁公告)
区县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地局发出的,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公布在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
楼宇县拆迁董事会应及时做拆迁项目的拆迁政策,宣传和解释。
拆迁(拆迁范围内变化)15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实施,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需要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的,应按规定申请规划,土地审批手续,颁发原拆迁许可证的区,县房地局申请变更拆迁范围的。
拆迁范围经批准变更的,区,县房地局应改变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告。
第十六条(拆迁期限延长)
房屋拆除应当拆除的期限内完成拆迁。确需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日,15日,向区,县房地局的延期拆迁申请,区,县房地局应当给予内收到申请延长拆迁答复之日起的10天内。
拆迁期限累计超过一年,延期拆迁申请由区,县场所局报市房地资源局审核答复。
拆迁期限延长批准,区,县房地局应改变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告。
(自拆迁委托实施拆迁)
拆迁的拆迁,也可以委托市房地资源局颁发的资格证书,17个单位(以下简称拆迁单位)实施房屋拆迁拆迁。董事会的区,县房地可能不会被用于拆迁,也没有委托实施拆迁。
被拆迁拆迁委托,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在15天内董事会的提交到区,县拆迁委托合同备案的前提。
委托拆迁单位实施拆迁时,应当出示授权书。
委托拆迁单位的拆迁服务费收取其实施拆迁的劳动,拆迁服务收费标准,市价格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
第18条(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拆迁和拆迁单位内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通过的法律,商业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应取得市房地资源局发出的上海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任命卡之前,开展拆迁工作。
19(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应当共同订立的拆迁拆迁,租客
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被删除和重新安置房屋承租人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下: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所选拆卸
(二)政府实施货币补偿的拆迁;规定的私人住宅租金标准的住房;
(三)依照法律规定举办房屋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代理的房屋管理部门廉租房。第20条
(拆迁人的决心承租人),
拆迁,租客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的发行日期,租用公共房屋证书,出租房屋合同水表的住户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的家庭。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人,所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和租金的公共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户表示为准。
第21条(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
(一)总楼面面积?被拆除房屋;二)货币补偿金额的方式补偿和移民安置
(C);
(四)搬迁期限;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交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应该包括的事项,如安置房的价值金额,大小,位置和水平。
各方参考使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制定的示范。在
拆迁期限届满后30天中,拆迁的所有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县房地局应的记录。第22条
(私人业主的拆迁公告范围以外的)私人房屋拆迁的拆迁范围以外的所有生活,是负责向用户通知其代理人,房屋私人每个人都申请补偿费和安置程序;空的房屋,是负责通知的拆迁。
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期限届满的期限内仍不能通知去除的私人住宅,拆迁办的房屋拆迁调查记录,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补偿中介服务,建议用于住房的人,临时安置计划的区,县房地局批准后,拆迁腾。
第23条(仲裁,诉讼和先予执行)
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不是在协议搬迁期限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法律,还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拆迁提供了适当的安置住房,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推进执行。
第24条(裁决)
拆迁的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或租户无法达到被拆除房屋的位置,各方的申请后,区,县,房地董事会裁决。该奖项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
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争议的交流应执政的住房。非住房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房屋交换也可以奖励金钱补偿。
各方的裁决不服,在60天之日起的奖励服务的司法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服务奖。按照规则的规定提供拆迁安置房,租客或货币补偿的,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的判决。
(执政党)的第25条执行
拆除或租客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由区,县,由区执法应用的房地局,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或区,县房地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并应提前通知当事人。前
强制执行,拆迁被拆迁房屋相关事宜,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26条(的市政建设项目拆迁纠纷)
市政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按照的原则,先拆腾,后处理纠纷。拆迁主管单位必须服从建设需要,以保证搬迁工程建设要求。
27条第(移动使用房屋的义务)
由拆迁人,承租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确定的时期,负责任地使用住房的人迁出。使用住房的人不迁出,将被视为被拆迁,承租人未完成搬迁。
军事设施,教堂,寺庙和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在执行第28条(特别规定)
拆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转。
第29条(加工)建设项目在拆迁期限为出售销售,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受董事会的区,县处理变更手续的前提下同意区,县房地局应改变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公布。
建设项目转让尚未补偿安置协议或判决中规定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履行,由受让方继续履行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房屋租客,并须在30天内公布之日起的转让合同。
建设单位造成由于其他的情况下,改变在本节中提供的拆迁期限。
第30条(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市房地资源局和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发行的银行应协助监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第31条(拆迁活动,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局和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和检查。拆迁,拆迁单位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市房地资源局和区,县房地局应当建立完善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房屋拆迁档案管理。拆迁和拆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建立房屋拆迁档案,及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督检查。
章拆迁补偿和安置
补偿费和安置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也可以实现价值的产权房交换(以下简称为标准值房屋交换);拆迁房屋,而且还可以实现住房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在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应在安置区房屋交换(以下简称区标准住房的汇率)。
拆迁附属物,房屋交换,货币补偿给被拆迁的公共福利住房。
补偿和拆迁安置方式,承租人在按照本章的规定选择。
交换房屋拆迁应提供两个以上的区,县房地局,拆迁,租户选择安置房屋审计。
第33条(货币补偿金额)
房屋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的建筑面积的?住房。
实施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第1和第3,房屋的单位价格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房屋拆迁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条款。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已经购买的房屋,拆迁区域公共住房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价格
本条所称的售价,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建筑面积。
市场平均价格,采购公共住房上市交易,由区,县政府定期公布其指定的区域面积。
价格补贴标准,结合市建委,市政部门在价格由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制定。
实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价值标准房屋交换,应按照本章的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和安置房屋沉降蔓延开来。
第三十五条私人拥有的住宅房屋补偿费和安置(租赁)
私人住宅拆迁未出租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房屋拆迁,房地产的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同意通过谈判达成的租赁出租房屋拆迁,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拆迁的第36条(协商议定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补偿费和安置)租一个标准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建筑面积?被拆迁的房屋。
未达成拆迁和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的房子交换。重新安置房原房屋承租人租赁,拆迁人应当与原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标准第37条(执行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补偿和安置)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选择房屋拆迁交流承租人,租赁关系仍然存在,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面积。
拆迁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租赁关系终止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0%。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补偿费和安置房屋承租人按照下列规定:
(一)承租人选择货币交换的补偿或标准的住房价值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公式:(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面积;
(二)符合“规则”的规定;第39条,租客也可以选择区域?标准的住房交换。
<br第38条(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房屋)的补偿费和安置拆迁私人出租的房屋,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租赁终止。
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价值标准房屋交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的房屋被拆迁房屋面积×100%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
补偿费和安置房屋承租人在按照“规则”第37条(3)规定的执行。
第39条(面积标准房屋交换)
拆迁的房屋属于老邻居的房屋,棚屋,以及其他非设定唯一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拆迁,租户条件,您可以选择区域?标准的房屋交换:
(a)所有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屋租户,但拆迁选择房屋交换除外;
(三)执行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住房的私人住宅,宗教群体住房的租金从房屋代理管理部门,由房管部门依法举办了承租人的房子。
标准房屋交换区,移民安置区,建筑面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百分比增加移民安置区下表中列出:
附件
第六十六条(流离失所的居民公众假期)
主动的员工移动房屋拆迁,与董事会的区,县,所在单位提供给公众假期2天的处所证明。
第67条(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后的房屋)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和移民安置措施另行规定。
第68条(具体应用解释)
条件的具体应用,是市房地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69条(生效日期)
本规则自2001年11月1日生效,1991年7月19日公布的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住房”颁发市人民政府政府于1997年4月22日,上海,个体工商户和商业空间安置补偿办法“1997年12月8日,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上海本市危机棚简单的房子改造地块的补偿和移民安置试点方案”废止公布在同一时间。规定,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② 龙岩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来面的条件即可去当自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③ 龙岩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保障范围和目标
(一)范围:
中心城市新罗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目标:
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实施保障。
二、保障申请条件
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4倍以内,即960元(含)以内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货币补贴;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即720元(含)以内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
(三)无房户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非低保单身人员,必须年满5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本批次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五年内在市区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已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的。
三、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先租赁货币补贴,逐步向实物配租过渡的办法,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
(一)享受租赁货币补贴的家庭,领取补贴用于冲抵租金,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
(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并按照先解决低保家庭,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顺序进行,同等条件下特殊困难家庭优先。
经审核,符合2010年度保障申请条件的家庭,按下列先后顺序安排实物配租:
1、低保家庭;
2、2009年度已公示评分结果(见:2009年12月22日《闽西日报》)但未安排选房的家庭;
3、2009年度已公示的家庭(见:2009年12月26日《闽西日报》);
4、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即720元(含)以内的家庭。
本批次已安排实物配租又放弃配租资格的家庭,在今后批次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时,须重新评分确定分值高低,并安排在届时已登记的保障家庭的排序之后进行配租。
四、保障标准
(一)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对自住住房(自有房屋,或居住父母、子女的房屋)的家庭,按人均自住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可享受的保障面积。
(二)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低保家庭为6元,低收入家庭为3元。
租赁其他公房的家庭,若实际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进行补贴。实际租住面积低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实行租赁补贴。
(三)实物配租缴交的租金标准。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标准内月租金: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1元,低收入家庭为每平方米2元;超出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每平方米6元收取。
五、申请资料
(一)新申请家庭(即初次申请和中断保障后重新申请的家庭)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离异、去世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6、户主如实填写《龙岩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承诺;
7、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1、2项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
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登载内容完全一致。
(二)2009年已享受保障家庭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户主如实填写《龙岩市区廉租住房保障2010年度复核表》,并签名承诺。如已不属于2010年度城镇低保而转为低收入家庭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2、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变更证明;
3、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审核认定
(一)城镇户籍认定。需认定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新罗区城镇户籍及家庭人口数,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二)住房面积核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自住住房或租赁公房面积,除以申请家庭人口数计算确定。
(三)人均月收入核对。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有价证券、储蓄存款及利息、借出款及红利、资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11月上旬)。由新罗区政府组织召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并通过《闽西日报》、电视台和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二)申请、审核阶段(至11月下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领取《龙岩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009年度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到受理机关领取《龙岩市区廉租住房保障2010年度复核表》。
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同时需提供齐全完整的申请资料。
材料备齐后,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分别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在社区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公共场所内各张榜公布7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受理机关将申请资料统一报送市房改办。
(三)复核、公示和登记阶段(12月中旬)。市房改办收到申请资料后,组织民政、房管等相关部门复核后,签署核准意见,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在《闽西日报》、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建设局批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四)发放租赁补贴阶段(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公示后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由家庭户主与主管单位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领取银行卡,发放2010年租赁补贴。
(五)实物配租工作。市房改办根据廉租住房房源情况,对符合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按照市政府《龙岩市区廉租住房分配及管理试行方案》(龙政综〔2009〕435号)文件规定,开展实物配租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地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新罗区政府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
(二)严格审查程序。实行全程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严明申报纪律。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或者上报虚假资料的家庭,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两年内的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并依法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记入个人不诚信档案。
(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实施方案由市房改办负责解释。
④ 龙岩买新房要交哪些税
一、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印花税:住宅免征,非住宅为房屋成交价格的0.05%。
二、专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属交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1-3%。
登记费: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工本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等。
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保险费:缴纳方式为分为两种: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保费一次性交。
公证费: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证处收费标准收取。
⑤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买房后怎么领取
您好!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望采纳,谢谢
⑥ 龙岩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可以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版其他方式筹集房源、权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⑦ 2019年龙岩第二批廉租房选房什么时候公布
廉租房是指政府来以租源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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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东经济适用房 好几块地 廉租房 龙厦铁路安置房,当地拆迁的安置房 万盛凤凰城一期(即将建好)二期(建设中) 水木莲花 非常soho(建设中) 阳光莲景苑(未建) 雍华名苑 夏鑫博士园(未竣工,部分已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