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修高速公路占用坟地,国家应该怎样补偿
坟地补偿是按照耕地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009年10月4日下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简称46号文),即为湖北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省国土厅征地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省内各市、县因区域发展有差异性,各地补偿标准不一,省人民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但新的标准刚开始执行,两三年内不会调整。
根据46号文,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武汉市I区,30万元/亩,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黄石IV区,3.718万元/亩。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
(1)湖北省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要做到同地同价
《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
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探索款预存制度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补偿标准
2010年7月,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逐步提高。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为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等。
修法背景
2012年年初,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条例。今年7月,有消息称,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而在条例颁发前,必须先修改土地管理法,才能制定条例,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均表示,修正案(草案)获通过,“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推进到了关键性的一步”。
北京在明首席杨在明说:“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综合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文明做法,提出适合本土的合理的土地征收法制体系,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⑵ 湖北高速拆迁补偿标准
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1、拆迁补助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
2、过渡费:按户计,家庭人口5人以下的(含5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家庭人口5人以上的,每月不低于300元。
(二)拆迁非住宅用房:
1 、生产、营业性用房、拆迁补助费:6元/平方米;生产性车间、仓库,其设备、材料拆装费、装卸费、运输费按实际支出结算。
2、办公用房。拆迁补助费:5元/平方米;过渡费:3元/平方米/月。
鼓励按期或提前拆迁的,奖励费由拆迁人自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不付给过渡补助费。一次性给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500元。
第三十六条拆迁单位生产、经营性用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规定支付被拆迁人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费。
第三十七条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二倍支付过渡补助费;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三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对补拆迁人、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上靠户型安置。安置住宅房屋最小户型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每种户型建筑面积之差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
第三十九条住宅房屋安置,应当按照拆迁时搬迁的先后顺序,由被拆迁人自选房号进行安置。一户安置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应高低层搭配。
第四十条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二)产权清晰且无权利限制;
(三)达到入住条件。
第四十一条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的,实行产权调换等面积部分,不找差价,超面积部分(限10m2以内),按应交款的50%缴纳。超过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按成本价结算。
⑶ 湖北省洪湖市乡镇还有房屋补贴吗
这个抄应该有吧,据我所知,房屋补贴一直有吧,各个地方都是一样的。
你去了几次没办成事,是没见到人,还是没有得到答案。如果你见到了乡镇民政部的领导,看看他们有什么说法,让他们有个肯定的说法。如果他们说没有,你到县政府服务大厅去问问,他们一定有准确的答复。
⑷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城镇居民房屋拆迁怎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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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程序”,2007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提出报告,省委,省政府集体土地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代理市长赵小明
二OO 10月16日,2007年张家界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先以做好征收,并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保障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各方保障的光滑进步,城乡建设,根据在土地管理法“的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的房子。
另有规定外,由国家,省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集体土地的,从其规定。
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
拆迁管理
第四土地征用单位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批准文件,实施拆迁。土地征用前通知的同时,市,县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公安,建设,规划,工业和商业,房屋管理,目的是征地和拆迁安置范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批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
(c)申请家庭和个人家庭,但婚姻,出生,回国定居,复员军人,批准的其他省市立即寻求家庭的原因必须是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的家庭,但家庭;
</ (四)核发营业执照;
(e)物业转让,抵押,出租。
市,县(区)主管部门暂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前款所列事项,应征地范围内公布。通知应当载明范围的征地和拆迁安置,包容性,事件和停牌期间的暂停期在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计算。
暂停期间,未经授权的第一款所列事项的处理,而不是确定的补偿和安置。
>的第五土地管理部门的人民的政府的市,县(区)公告搬迁期间,被拆迁户拒绝质子,负责土地管理,政府,由市,县(区)的部门应当责令腾。的逾期实施,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章拆迁补偿和安置
在征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拆迁的重建补偿和安置所采取的涉及房屋拆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筑按计划集中到一个小城镇和村庄的中心。
条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居住类水平,结构,用途,年龄,装饰程度的变化因素,结合的房屋建筑面积?合法,有效的细度决定。
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补偿的方式,按照本规定第10条,第11条实施。
第八的房子装(修)饰不再逐项计算补偿,补偿不同的房屋结构,类别,按合法建筑面积房屋的架空层和绝缘层的一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住房的身体,饰室内安装(修订)不予补偿。
第九条规定,失地等生活配套设施和地面建筑(构)筑物内,按照本办法的,应当给予赔偿。 BR />
拆迁户住宅需重建的,重建家园,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重建宅基地,建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的有关规定。有关手续,负责拆迁户的土地征用单位协助处理。平重建家园的超深基础,水,电,道路和重建的土地,征用土地单位负责拆迁的原始地层住房,水,电,路不再补偿。
(b)重建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小组,统一安排。重建的面积?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在村里的闲置土地和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的;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
(c)相同的的拆迁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宅基地,宅基地拆迁别处达到所需的土地面积,并不再安排重建家园。
第十一条实施拆迁重建安置,宅基地不再补偿拆迁的房屋份额。区域之间的差异,重建家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第十二条内的征地和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状况,占地面积?确定的土地收购前的土地被告知使用权证书等有效证件为依据。无证,但它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建筑,它应该给予补偿。
确定的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村领导委员会参与制定了各参加单位,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确定的意见。
第十三条违法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长期使用无须给予补偿;农业生产的房屋建筑和临时建筑装(修)饰无须给予补偿;土地征用通知抓结构,抓装修的,将不予赔偿。
拆除临时建筑不超过批准时间合并后的细度和剩余期限按照规定适当的补偿。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下列规定:第14条中的住房
(一)增加了10%,根据规定的住宅房屋拆迁标准没有单独安排重建用地。
(二)拆迁个体工商户自己的企业或生产房屋,土地用途的住宅房屋拆迁标准上注明的认股权证业务网站(生产),同比增长15%,并且不再安排重建用地批准的用途为住宅和自己的房子,改变业务(生产),所有住宅房屋拆迁标准补偿。
(三)拆除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经营,征地单位应当支付停产,吊销企业的补贴,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相同的人,停止,暂停支付的财产所有者对企业的补贴,住房所有权和使用的人是不一样的人,停止,暂停企业的补贴支付给房屋使用,停产,关闭,补贴的标准收费拆迁公告的生产经营实际缴纳的土地数量3倍,平均3个月前,不到2000元到2000元的补贴。未经批准手续过期,不予补偿。
( d)经营房屋装(修)饰以补偿支付给投资者。
被拆迁户15小于15平方米的人均居住面积,而无法自行拆迁的房屋建成后的重建中按照不低于15平方米,人均土地征用单位。
第十六条土地收购单位应支付给被拆迁户搬迁补助费和过渡费用。移动补贴的标准以户为单位,常住人口(不包括非农业人口)。少于3人(含3人),一次搬迁补助费600元的补贴,3个或更多,每额外增加50元的补贴。计算了两次,因为被拆迁户的拆迁重建,此举补贴。每月的基础上,家庭每月补贴300元的过渡费用,过渡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七条征用土地单位应当支付拆迁户误工工资,每户每天50美元,15天一次性包干补偿。
18拆迁户的拆迁公告的搬迁期限登,不超过30元每平方米合法建筑面积奖励?腾,奖励被拆迁房屋的,无法移动。
第四章附则
第19条国家建设的国有农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的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20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来的市,县(区)政府制定住房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措施的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规定的实施。
附表:1。张家界市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标准描述
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3。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4砖,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5。土木工程结构和简单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6。房屋装(修)装饰的补偿标准
7。说明(附表补偿标准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地面构筑物; 7 -1,7-2,7-3,7-4 7-5)
8。住房表
9细菅直人估计。村干部帮助征收,以帮助拆除补助标准
⑸ 2017年湖北省利川市危房改造补偿政策
尊敬的领导你好!
希望你们走访调查,湖北省利川市文斗镇大坳村的危房改造补助费用,我希望你们好好调查一下,我家的危房,我自己出了一万五千元钱,别人家一分钱不出,我的补助也没到位,别人的补助已发放到位,请各位领导做好调查,求求你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