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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30 23:29:51

1. 上海市杨浦区廉租房实物配租于2015年底就就登记了至今都没有通知怎么办

可以去登记处问问,并关注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的相关信息。

2. 上海杨浦房产证怎样办理

要去房产管理局处理
一般来说是需要几样材料的,出让人、受让人的身内份证户口本复印容件(核原件),法院判决书(买卖协议、公证书),旧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天地楼还需要土地证),房子的各个角度照片。这些材料是基本的,然后工作人员会教你如何走程序的。
放心吧,有公证书,妥妥的没跑。

3. 上海杨浦区旧改办关于(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与补偿实施细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0号)
2、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2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17号)
4、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法规〔2016〕664号)
5、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13号)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
7、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2〕7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发〔2017〕30号)
8、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7〕86号)
9、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沪房规范〔2018〕5号)
10、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沪房规范〔2018〕6号)
11、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 上海杨浦区公租房怎么申请的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7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5. 上海市杨浦区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流程如何

办理程序:

一、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生效后,由租赁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明和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出租人应当办理纳税申报;

1、租赁当事人应当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3、租赁当事人按照规定提交材料齐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当予以受理。其中,符合出租房屋的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不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并书面告知理由。

三、按照前款规定发放登记备案证明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

申请材料:

一、居住房屋出租当事人应提交的资料

1、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当事人以及16周岁以上承租同住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共有房屋出租,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委托代理出租,交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居住房屋转租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当事人以及16周岁以上接受转租的同住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转租合同(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其中公有住房转租的应提交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

三、租赁信息记载的,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1、《境内来沪人员租赁居住房屋信息登记表》(原件);

2、承租人以及16周岁以上承租同住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租赁(转租)合同(原件)。

(5)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扩展阅读

办事依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租赁信息系统)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建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租金)居住房屋租赁的租金标准,由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居住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或者1年以下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一次性约定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为1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调整一次租金标准。但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标准调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租赁合同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标准;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6. 求视频:杨浦区经适房摇号

东方网有视频

另外登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主页:公示公告 ---就能够看到:上海市杨浦区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

7. 上海市杨浦区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具体补偿要按当地政策来算,每个地方拆迁都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你应当在当回地政答府网站上查看相关的拆迁信息,会有相关的补偿标准的。补偿分两种,一种一次性现金补偿,一种是补偿房子,还有补偿现金和房子,可以任选一种,但也要以地方政策为准,只要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有合法的房产证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与户口无关

8. 哪里可以查询杨浦区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摇号结果

登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主页:公示公告 ---就能够看到:上海市杨浦区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

9. 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4月0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本市回范围内的公共租答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余淼
成立时间:2011-04-06
注册资本:129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00005520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88号405-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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