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1年入职重庆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一次性能领多少
住房补贴不论有房无房,只要你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都享受本人工资的5%——20%的住房补贴。文件你可在网上搜索。
㈡ 2014年重庆买房有政策减免契税补贴吗
以前有,《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我市农村居民以及“农转城”人员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从201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渝财税[2010]8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对拥有重庆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从201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7号公告)。如购买的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减征契税)。你在办理此税务事项需提供以下资料交给开发商,由开放商代为办理退税: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房地产转移合同复印件
㈢ 重庆哪些地方事业单位有住房补贴
事业单位取消福利分房后,2007年对没有分房的都一次性按工龄发了住房补贴。今后新进人员不再发。有单位没有发的,今后有条件也可能发,是哪些事业单位,这要问2007年以前的老职工。
㈣ 重庆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怎么样
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由基本补贴、社区工作年限补贴、示范补贴、职业资格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补贴组成。各类专职工作者基本补贴分别较现行标准上提400元/人·月,分别为正职3400元/人·月、副职3200元/人·月、委员及其他专职工作者3100元/人·月;连续工作每增加1年,每月社区工作年限补贴相应增加30元;专职工作者所工作的社区被评为区级、市级、国家级和谐示范社区的,按该专职工作者基本补贴的15%、20%、30%发给示范补贴;对专职工作者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重庆市社会工作员(含原重庆市社区管理师、社区管理员)职业资格的,逐月发给500元、300元、200元、100元职业资格补贴;绩效考核按照16000元/人·年额度核拨街道统筹发放。“五险一金”由工作所在街道统一办理,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专职工作者月收入4400元—6300元。
对社区非专职工作者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对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给予误工补贴,分别为150元/人·月、150元/人·月、100元/人·月。
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经费按照15万元/个·年核定;对获评区级、市级、国家级和谐示范社区的,每年分别增拨工作经费2万元、3万元、5万元。社区专项工作经费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报管委会审定后纳入区财政预算安排。
㈤ 重庆的农村教师住房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不一样,住房补贴是没交公积金单位给你一次性补贴那种,你交了住房公积金的话到时候你买房就会有很大的优惠和补贴,性质是不一样的。
㈥ 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个什么级别的单位这单位参公人员待遇怎样有车补和住房补贴吗
正处级别事业单位
1、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重庆市水利局(专正厅级别编制)直属属的事业单位;
2、属于正县处级别编制,与渝北区水利局、普通乡镇、街道办事处级别相同。
3、至于职工待遇,应该是和其他国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待遇基本相同。
㈦ 重庆富士康师级员工有没有住房补贴 住宿条件怎麼样
我是有 我是富士康师级员工 住宿还可以
㈧ 重庆市首套房退个税的补助对象和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1、补助对象
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2、补助方式和计算
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3、办理条件
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超期年度不再受理。
4、申请材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5、
渝中区财政局:63802108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星河大厦1楼)
江北区财政局:67108338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
九龙坡区财政局:68031844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岸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375028渝北区空港新城春华大道顺义路36号 023-67802456)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7465687(原北部新区现在已改为两江新区)
两江新区财政局; 67573759(两江新区政务中心: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
重庆市财政局:67575656、67575431
㈨ 关于重庆市住房补贴的问题
应该可以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2005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从2004年7月日起执行,之前有个99年的试行方案,我单位就是04年开始按试行方案执行的。
由于资金问题,一些单位可能还没有启动该项工作,不过我看到许多单位都在实施中呢。
另外的2个有关文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93)、《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渝住改办发[2005]182号
注意几点:(1)05年的92、93号文件规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要计算实物分房面积;(2)实物分房面积按家庭(指夫妻双方合计)享受的建筑面积计算;(3)货币化安置也是要计算面积的,如单位出钱购买商品房安置,不过许多单位可能会隐瞒货币化安置的,这个不容易监督的。
我从2004年开始做这个工作,已经发放了1个多亿的住房补贴了,我单位可享受补贴职工近万人。
如果你和你爱人均无房(公有住房),按重庆市标准,正副科级的住房补贴达标建筑面积为48.88平方米,你无房,是全额补贴,分三部分:
(1)1999年7月以前的工龄的补贴
48.88平米*3.5元/月.平米*9907前的工作月数;
(2)99年7月-2004年7月5年60个月
48.88平米*6.8元/月.平米*60月;
(3)2004年7月至你单位实施时间的补贴
48.88平米*3.5元/月.平米*0407至补贴时间的工作月数;
单位启动住房补贴以后,就像公积金一样在职按月补贴,每月存入市资金中心专户,可以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查询,支取办法同公积金
㈩ 重庆住房公积金和农村自建房补贴是否冲突,我是重庆石柱的,今年我家
不冲突的。
可以申复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制屋:
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