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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29 23:11:21

❶ 保障性住房的各地情况

北京市
随着5500余套保障房公开摇号,北京市今年保障房分配工作全面启动,6月全市还将公布8000套左右的公租房房源信息,并启动意向登记。
5月30日,回龙观融泽嘉园二期4100余套保障房已面向西城区限价房轮候家庭公开摇号;6月6日,昌平保利罗兰香谷、怡园两个项目近1400套经适房、限价房公开摇号。
据人民网等媒体报道为提早解决轮候家庭住房困难,市、区两级住保部门制定了保障房分配方案,实行按月倒排分配指标,将已列入建设计划的保障房项目,按工程进度列入月度分配计划。
同时,加大保障房建设协调力度,进一步简化手续办理,确保出售型保障房具备预售条件的3个月内全部实现配售,租赁型保障房竣工前6个月组织配租。
此外,为进一步改进完善房源摇号分配方式,近期,东城区和西城区还将开展“全员复核,提前排序”工作,实现人与房快速对接,缩短轮候时间。
即参加今明两年经适房、限价房分配的所有轮候家庭,以区为单位先期组织资格复核后,集中一次性摇号明确选房序列,待保障房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后依次通知选房签约,缩短分配周期,提高分配效率。
浙江嘉兴
2014年8月11日,嘉兴市人民政府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将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管理、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等实物建设、改善住房金融服务等17项内容。
嘉兴将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供应时序和供应结构,并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实物建设。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将鼓励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实施安置,或通过收购商品住房进行实物安置,保障性住房主要通过货币补贴方式实施保障。
该意见还提出多项改善住房金融服务的内容,包括要求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积极采取措施对首套房实施利率优惠政策,对改善性二套房贷款予以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大住房公积金放贷力度、加快放贷速度,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及时足额放贷等,并提出将取消外籍户口人员在嘉兴购房贷款必须有交满一年社保证明的规定。

❷ 北京市户口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户口申请保障性住房步骤:

申请材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家庭资产、住房状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步骤: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编制方案、公布名单、公开摇号、签订合同。

1.申请,准备好上述相关的资料,去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2.复审备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3.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4.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5.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6.签订合同,申请成功的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❸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在北京如何申请和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适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北京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政府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户籍所在区登记轮候,不能跨区域购买经适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曾离婚,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3)2013年北京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完成情况扩展阅读

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❹ 1.土地计划与供应

(1)科学安排用地计划,确保用地需求

2010年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复苏回升的关键时期,稳增长、促发展是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为目标,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继续做好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安排较上年略有增加,计划用地42.67万公顷,其中,农用地32.67万公顷,耕地22.67万公顷;土地供应政策向保障性住房倾斜,根据年度全国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地18.5万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6.6%,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为2.4万多公顷。全国计划指标累计安排使用量为40.17万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分别为32.40万公顷和20.99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计划指标的94.2%、99.2%和92.6%,同比分别增长12.2%、10.2%和10.6%;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实际完成67.9%。其中,保障性住房(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完成计划的65.2%。

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比减少。2010年全国批准建设用地48.45万公顷,同比减少17.6%。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较高,2009年世界经济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得益于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我国经济迅速扭转增速下滑的势头。国土资源部服务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2009年全国批准建设用地同比增长44.6%,达到历年最高水平,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同比增长更是高达112.5%。2010年度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上年虽然减少,但是同2007年和2008年比较,仍分别增长17.4%和21.5%(图4)。

图 6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专栏 2 土地节约集约涌现新典型

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破解资源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为此,2010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分达标和创优两个层次开展,原则上全国所有县(市)均应当在三年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每年评选出100个县(市)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活动分为试点先行、构建指标、建章立制、评选总结4个步骤展开。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从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度、耕地保护效率、土地执法效率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包括利用强度、增长耗地、用地弹性、规划约束指标、保障措施落实、区域耕地保有总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查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等在内的指标标准体系框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典型,如山西阳城探索建立“从增量中挤、从存量中要、从改造中节、从整理中补、从共享中聚、从旧城中找”的科学高效用地新模式;沈阳铁西实施“东搬西建”战略推用地结构优化,实施城建、养老、医疗、救助和就业“五位一体”促城乡统筹发展;湖南武冈创新构建了农村集中成片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模式;山东高密坚持“严控、集聚、优化、嫁接、拓展”五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发展空间;湖北十堰创新理念打造“工业梯田”,开辟科学整理山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动科学发展的新天地。

(3)住宅用地大幅增长

供应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二者合计占供应土地总量的60%。增长较快的是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涨幅超过40%。

住宅用地大幅增长。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住房供地实际完成12.54万公顷,比2009年住房供地增加4.9万公顷,同比增长64.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47万公顷,同比增长124.5%。同期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亿平方米(10.43万公顷),在不考虑容积率的情况下,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就已超过商品房销售面积,是商品房销售面积的1.2倍。2005~2009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略高于当年住宅用地供应面积,但二者之比值除2005年为1.3外,其余4年的比值都小于1.2,远低于业内通常认定的住宅开发容积率指标(图7)。

图 7 土地供应及土地利用相关指标比较

专栏 3 闲置土地处置引各方关注

加大土地供给不仅要增加土地供应,更要促进土地利用、加强闲置土地管理、促进土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2010年启动了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从3~7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清理查处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等突出问题。

4月,国土资源部对2009年12月挂牌督办的北京等9省(区、市)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经督促已经动工的12宗,限于近期动工的4宗,计划收回的2宗。8月20日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各地已清理出闲置土地2815宗,闲置土地成为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主要问题,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并且,土地闲置“政府原因”比例大、查处难、结案率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并于9月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强调“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必须征收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必须坚决收回。”

(4)土地供应区域差异缩小

中西部地区土地供应增长迅速。从土地供应总量看,2010年东部地区的土地供应总面积占全国土地供应总面积的46.7%,仍接近土地供应总量的一半;但中西部地区土地供应增长较快,尤其中部地区本年度增幅超过25%,增速位居首位。从2005~2010年这6年的情况来看,土地供应的区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区域差距缩小,6年间,中部地区土地供应量增幅超过250%,西部地区增幅也接近250%,中西部地区供地所占比重也从2005年的不足40%增长到2010年的超过50%,比重提高了13个多百分点。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仍存在区域差异。东部地区住房供地计划完成76.1%,执行情况好于中西部;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等主要热点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普遍较好,上海、宁波、北京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105.6%、103.4%、101.0%;南京、杭州、厦门完成比例分别为94.5%、87.2%、85.2%。深圳和广州保障房用地完成比例分别为228.0%和163.8%。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青岛、厦门、广州和深圳9城市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占全年住房实际用地的比重均达到或超过70%。

❺ 北京一季度商品住宅供地达去年同期6倍是怎么回事

一季度商品住宅供地是去年全年1.5倍,来自市规土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已供应经营性用地约23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61公顷,商服用地69公顷。

一季度,全市合理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占已供应经营性用地面积的70%,与去年同期相比,是去年同期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的6.2倍,是2016年全年商品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的1.5倍。

北京市规土委表示,将通过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和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合理定价,并据实进行价格申报。对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不具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条件的,暂不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❻ 土地供应

(1)土地供应力度不断加大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积极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着力推动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发展,克服国内外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的影响,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供应土地超55万公顷,同比涨幅超过35%(图5)。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严格控制大户高档商品住房供地,禁止向别墅供地。尤其在房价高的城市,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普通商品房供地。截至2011年10月14日,全国31个省(区、市,含兵团,西藏除外)落实中央下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测算用地4.2万公顷,实际已用地4.26万公顷,用地落实率超过100%,已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任务。

图6 主要用途土地供应情况

2011年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增长较快,供地总规模超过工矿仓储用地,上升到第一位,年度供应量超过22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39%,涨幅超过85%;供地规模居第二位的是工矿仓储用地,年度供应量近20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33%,涨幅超过25%;居第三位的是住宅用地,年度供应量超过12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1%,涨幅超过9%。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非短期内可以提升,外需的出口因素亦不可控制,只有投资仍可期待,作为投资落地的重要方式,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增加。

住宅用地供应增幅减缓。全年住宅用地供应12万多公顷,同比增长9.4%,比上年下降30.9个百分点。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限购致商品住宅存量大涨。据报道,截至2011年12月7日,北京商品房住宅市场库存时隔近3年后再次突破13万套,达130049套;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商品住宅也形成一定冲击,一是配建保障房导致开发商对拿地热情不高;二是保障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土地;三是形成大量住宅存量,影响商品住宅市场。

(3)中西部地区土地供应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国家促进区域协调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境内外资本加速流向中西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呈加速趋势,不少地区提出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要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的同步推进。从2011年土地供应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土地供应总面积占全国土地供应总面积的43.9%,比上年低了3个百分点,中西部土地供应持续增长,中部地区增幅超过50%,位居首位,是上年增幅的两倍。尤其是工矿仓储用地,全国工矿仓储用地同比增长26.2%,中、西部地区供地同比分别增长40.2%和53.2%,远远超过全国水平。2007年,西部地区经济增速首次超过东部地区。2008年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全面加速,均超过东部地区的增长水平,随着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力度加大,用地矛盾也将进一步凸显。

❼ 2018年北京住宅用地供应量计划为多少

《北京市2018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于6月22日正式发布。根据该计划,今年北京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4300公顷,住宅用地为1200公顷,与2017年度持平。根据计划,1200公顷住宅用地中包括商品住宅65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50公顷以及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0公顷。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北京将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障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此外,计划中还明确,将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在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配置,综合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推动存量土地优化,修补完善道路、绿地、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❽ 北京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的一系列决策,加强了土地参与经济宏观调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确保土地供应支持北京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以“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效率高”为目标,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不断加强国土资源基础管理工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5年北京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北京市现有土地面积1 641 053.70公顷,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0.17%。土地利用率达87.05%。农用地1 105 495.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7%,其中耕地233 400.93公顷,园地124 213.93公顷,林地690 996.11公顷,牧草地2 044.22公顷,其他农用地54 840.11公顷;建设用地323 02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68%,其中居民点及工矿区用地267 894.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 900.9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6 227.22公顷;未利用土地212 53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5%(图1)。

图1 2005年北京市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北京市农用地面积比去年减少2 349公顷,减幅为0.21%;建设用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3 300.03公顷,增幅为1.03%。各类土地面积变化情况是:耕地面积比2004年净减少3 036.28公顷,减幅为1.28%;园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275.88公顷,增幅为0.22%;林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676.09公顷,增幅为0.10%;牧草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0.88公顷,增幅为0.0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1 209.46公顷,增幅为0.45%。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十五”期间,北京市经济保持快速发展,GDP年均增长11.9%,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2.7%、11.7%、12.3%。第一产业实现了战略性结构调整,都市型现代化农业强势发展。

当前城市发展外延增长较快,粗放式用地现象尚未得到扭转,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还较低,土地资源利用如何转向注重内涵、挖潜存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要下大气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从统计数据来看,发挥土地资源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等措施初步显现,与2004年同期相比北京市耕地面积减少速度趋缓(图2)。

图2 1999~2005年北京市耕地面积变化趋势

(1)2005年耕地减少的去向主要有四个方面:①建设占用。各类建设用地占年内减少耕地面积的33.06%,主要是首都机场扩建、六环路、京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等国家重点工程和与奥运相关的重点工程。②农业结构调整。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占年内减少耕地面积的54.91%,主要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推进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创汇型农业为重点以及进一步调整农产品种植、养殖结构,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等。③生态退耕、灾毁(包括自然损毁和退耕还林、还牧)占年内减少耕地面积的8.03%。生态退耕主要集中在怀柔区怀北镇、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和北庄镇的丘陵地区;灾毁耕地主要原因是房山区十渡镇河道水毁等;④其他原因减少耕地占耕地年内减少面积的4%。如列入北京市政府重点工程,门头沟区永定河水源治理项目工程等。

(2)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加强了土地开发整理和 “占补平衡” 工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发了《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科学合理、持续推进土地的开发整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上的保障。2005年年内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面积2 485.89公顷,其中整理土地686.17公顷,土地复垦258.47公顷,土地开发659.0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654.09公顷,其他增加耕地228.13公顷,分别占年内耕地增加面积的27.60%;10.40%,26.51%,26.31%,9.18%。这些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提高了当地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2005年实现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总量平衡。

2.建设用地

2005年实际征收土地5 982.23公顷(含国务院批准920.89公顷),其中耕地2 918.93公顷(含国务院批准532.1公顷),北京市批准的项目征地5 061.34公顷,需占用农用地3 605.15公顷,其中耕地2 386.83公顷(见表1),2005年实际占用农用地面积接近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指标。保障了首都经济建设发展的8个目标:①保证了中央在京机关单位和国防用地的需求;②保证了国家级重点工程(如首都机场东扩项目等)的用地需求;③保证了市级重点工程(如2008年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基础设施,五环路、六环路、京承一、二期等交通项目)的用地需求;④保证了本市现代制造业、电子、高科技产业类项目(如奔驰汽车项目、现代汽车配套项目、摩托罗拉公司迁址项目等)的用地需求;⑤支持了各区县经济发展建设的用地需求;⑥保证了本市房地产业均衡发展的用地需求;⑦保证了城市生态建设(如绿化隔离带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的用地需求;⑧保证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用地需求。

图7 2005年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学历构成

2005年行政管理经费78 766.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0 12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55 312.21万元,其他收入13 334.26万元。

2005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系统参加两周以上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共316人次,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9.53%。其中党校学习4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5人次,参加其他院校学历教育及培训257人次。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系统参加各种院校学历教育在校学习人数为126人,其中研究生1人、硕士生9人、本科生73人、大专生43人。

七、问题及建议

1.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北京市为加强土地管理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市违法违规用地仍有发生 通过最新的卫星遥感监测显示,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土地管理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区县发现了新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2)土地利用的效率总体上不够高 主要表现在土地资源利用中,严格实行投入产出效益评测不够得力,粗放型外延式用地现象仍然存在。

(3)土地管理的力度有待提高,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多年来土地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等原因,全市的土地管理队伍相对薄弱,素质有待提高,运用高科技管理思想和手段,对土地实施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基础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夯实。

“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将举办2008年奥运会及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等大型活动。同时,北京市经济发展正处于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郊区城市化加速阶段,未来几年,北京市的建设用地需求仍然呈现强劲增长态势。面对这种形势,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才能实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议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我们有以下三点建议。

(1)为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精神,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紧密衔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已经基本完成。希望尽早受理并批复北京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利于全市“三规”同步、有序衔接、协调实施。

(2)鉴于北京市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有数量确定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能够研究考虑北京市实行易地土地开发整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试点,并希望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帮助。

(3)目前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不能适应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强劲需求、新村建设中发生的村民上楼的住宅、旅游观光的农民居住与经营结合的“宅基地”分配等问题,国有土地使用原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居民楼住宅办商业、公司,办公楼等行政房部分开办经营性行业等),建议国土资源部能够加快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

❾ 今年北京保障房供地不变吗

《北京市2018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正式发布。供应计划显示,今年北京市建设用地计专划供应总量4300公顷,其中,住属宅用地1200公顷,与2017年基本持平。

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等区域。新建住房中产权类约占70%,租赁类约占30%;产权类住房中,商品住房约占70%;商品住房中,共有产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约占70%;共有产权住房中,70%房源面向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配,30%面向长期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分配——“四个70%”的要求,在2018年还将继续推进。同时,供应计划明确表示,将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在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配置,综合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推动存量土地优化,修补完善道路、绿地、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来源:北京日报

❿ (4)土地购置面积实现正增长

201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规模迎来了新一轮的快速扩张,商品房销售面积13.06亿平方米,增长17.3%,增幅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8.6万亿元,较上年名义增长19.8%,增幅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保持稳定增长。商品房销售额8.14万亿元,增长26.3%,增速比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11月,土地购置面积结束了2012年以来的持续负增长的局面,止降回升,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3.88亿平方米,增长8.8%。

图2-13 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指标变化

专栏4 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松紧不一

2014年3月底全国35个城市“国五条”细则相继出台,总体看,鼓励自主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调控导向愈发清晰,其中“北京19条”被认为最严厉,“20%个税”最受关注。多数专家和机构认为,调控总体呈现出从严态势,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将产生较大影响,但由于各地细则多为“温柔落地”,社会最为关注的“20%个税”和“房价调控目标”等敏感问题上,显得“干货”不足,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影响有限。

房价控制目标有所收紧。各城市对于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描述高度一致,除了北京和上海,几乎均为“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其中,北京提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住房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有专家指出,上述房价控制目标较前两年的表述有所“收紧”。一方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剔除了保障房,可以防止数据“掺水”;另一方面,“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一般要在增幅基础上减去CPI因素,所以是更为严格了,不过,专家认为一般城市实现目标难度并不太大。

“20%个税”仅有4个城市提及。针对最受关注的是“20%征个税”问题,只有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在细则中写明“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前提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部分城市甚至只字不提。其中北京明确了个人转让住房个税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限购政策进一步收紧。“广东版”执行细则中增加了限购的城市,扩大了限购范围。“京19条”则是收紧了限购标准,要求“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专家测算,北京新限购政策实施后,可挤出5%~10%的购房需求。

强化了土地供应市场的调控作用。重庆细则明确,引导和调节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如果当地拍卖土地的地价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地方政府就会加入土地供应量,平抑未来房价。上海明确提出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北京提出,要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

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备受关注。广东对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提出时间表,要求2013年年底前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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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3年北京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完成情况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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