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也计入到工资总额中,计算是否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如未超标,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❷ 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能否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
因此,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❸ 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个人所得税,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❹ 住房补贴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自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❺ 职工住房补贴可否税前扣除
1、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为职工回卫生保健、生答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❻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个人所得税,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❼ 住房补贴可在税前扣除吗
住房补贴都属于工资薪金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❽ 高校人才引进给的安家费、购房补贴,一次性支付的话要怎么交税是福建省龙岩市的高校。
没有具体纳税规定的,要求为省财政厅测算租金补贴标准,并将补贴拨至用人单位发放。
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省财政厅测算租金补贴标准,并将补贴拨至用人单位发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促各地将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畴,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中预先安排部分房源,用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周转住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在建或拟建的省直单位保障性住房,优先考虑供应给申请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8)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税前扣除扩展阅读:
高校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省进行产业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省政府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配套经费。
2、引进人才认定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❾ 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 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现 金形式的住房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❿ 如何将一次性赔偿款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的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除福利费明确可以列支的费用项目外的,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企业实际负担的其他赔偿类支出,如果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该项工伤支出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已实际发生的,且在合理的范围(比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工伤医疗赔偿标准)内,是可以申报税前扣除的。
企业在发生工伤赔偿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①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尽量及时取得相关的事故鉴定证明以证明事故的真实性。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②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制定赔偿办法并与职工签订相关赔偿协议。③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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