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沈阳市经济补贴住房管理办法
1、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棋盘山开发区、浑南新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2、何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答: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3、何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
答: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是指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细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4、何为家庭申请人?
答: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
5、何为单身申请人?
答:是指年满35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6、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人口如何计算?
答:①家庭人口以家庭户口簿记载为准。主要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等。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家庭,可按家庭户口簿计算人口,以一个家庭共同申请;也可与父母分开计算家庭人口,分别申请。
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以婚姻证明为准,按一个家庭计算人口。
②对于因上学、入托或其他情况暂时居住在本家庭中的人员,不计入保障人口数。
③离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按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认定的为准。
④申请人配偶的户口不在本市或为农业户口,但在沈阳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可将该配偶计入家庭人口。
⑤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未婚现役军人可计入家庭人口。
⑥劳动教养、劳动改造人员可计入家庭人口。
⑦离婚家庭因无房无法分户或将户口迁至其他家庭的可单独申请(离异不带子女的需年满35周岁以上)。
⑧已申请保障的家庭成员,不能重复计算家庭人口数。
7、经济适用住房的选购范围?
答: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购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一套。
8、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852元/月以下,含852元/月);
③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④货币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方法:
货币拆迁后,已购买住房的家庭,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货币拆迁后,未购买住房的家庭,原拆迁房屋面积计入家庭现住房面积。
9、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的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
②家庭收入证明:从业人员由其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③住房情况证明: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有房但建筑面积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应提供住房权属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证明。
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售的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❷ 沈阳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根据《沈阳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沈房发[2008]7号文件规定,实物配租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本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市居住或工作;
2、人均月收入连续1年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线以下标准的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
3、申请家庭为孤、老、残疾、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等特殊困难无房家庭;
4、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根据《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核公示退出办法》(沈房发[2008]3号)及《关于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销售问题的通知》(沈经住[2009]6号)文件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1009元以下(含1009元);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根据《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补充规定》(沈房[2009]141号)文件规定,对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没有就业单位的申请人,收入按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收入认定(市内七区暂按700元/月)。
❸ 想知道: 沈阳市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在哪
当地住建委
❹ 沈阳有公租房么地点在哪里申请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谢谢
今年,沈阳市将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2011年计划开建5000套公共租赁房,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房的套型将有面积限制,不过其租金将比市场价格低很多。沈阳市房产部门曾透露,沈阳2011年将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制定出台沈阳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沈阳计划完成的5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将重点保障两个“夹心层”群体,分别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体;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已经公布的消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具体保障对象方面,沈阳经适房发展中心介绍,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兼顾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将重点向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以及在沈阳长期工作的农民工倾斜。目前,辽宁省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保障标准和相关政策,由各市依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收入、居住条件等自行制定,因此,各地的具体政策存在一定差别。在我省今年将建设34万套保障房的宏观背景下,本报选取了较有代表性的沈阳市2010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相关保障政策,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
12.啥条件能申请沈阳廉租房?
1.申请家庭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并在本市居住;
3.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为承租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为无私有房屋和未承租公有房屋。
13.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多少?
目前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16平方米。
14.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如何计算?
城市低保家庭月货币补贴额=低保家庭补贴人口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货币补贴额×地区租金补贴系数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月租金补贴额=低保边缘家庭补贴人口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货币补贴额×地区租金补贴系数×60%
15.申请廉租房货币补贴人口如何计算?
单人家庭按2人计算,2人家庭按2.5人计算,3人家庭按3人计算,4人以上(含4人)家庭按4人计算。
例如:市内某区一户3人的低保无房家庭每月应领取的货币补贴是多少?货币补贴额=3×(16-0)×15×0.8=576元
16.沈阳去年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啥条件?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992元/月以下,含992元/月);
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货币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方法:货币拆迁后,已购买住房的家庭,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货币拆迁后,未购买住房的家庭,原拆迁房屋面积(2008年1月1日前拆迁的面积除外)计入家庭现住房面积。
17.申领经适房补贴应注意什么?
1.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对象,因离婚无房或住房困难的申请人,须离婚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对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没有就业单位的申请人,收入按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认定。
2.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的补充要求购买的住房须为成套住宅(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住宅),不得购买平房、旱楼、地下室、阁楼等;购买住房建筑面积须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购买的房屋总价须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的2倍以上(含2倍),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申请人不得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18.货币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最多5.5万,最少1.3万元。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棋盘山开发区、浑南新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❺ 怎么在沈阳申请公租房
这事还就是社区管 报给社区 他在上报 没办法啊 这是公租房 是变相的政府福利房 当然要经过社区啊
下面是条件
公租房每套面积不超60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辽宁各市将增加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可以采取政府划拨土地并投资建设,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企业投资建设,或土地有偿出让,事先规定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等条件,由企业投资并持有的方式建设。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严格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公租房来源:新建和既有房
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将得到政策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同时引导产业园区、大中型企业和高、中等学校及寄宿制中小学等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和高、中等学校及寄宿制中小学,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经市级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除了新建,既有住房也将成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各地要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各类在租、空置房源及集体宿舍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建档,由政府或机构统一租赁后面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或通过购买户型面积符合标准的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发挥既有房源的公共属性和租赁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公租房租赁合同不超5年
辽宁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为三类人群,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将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保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申请条件也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在当地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及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家庭将享受优先轮候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辽宁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网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给予安排,轮候期限由市、县(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对骗取保障性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建公租房要配套商业设施
今后,辽宁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时,都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具体配建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将配建套数、面积、套型、配套设施、交付使用时限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同步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特别是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
❻ 沈阳经济适用房2015年政策是每户补助10万元,那么我买房的面积有要求吗
以上回答完全扯淡,错误!(非人身攻击)。本人也是今年刚下的10万补贴款,刚专拿到没有1一星期。条款是属3个月内必须购房否则失效。购买标准是室内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价钱不能超过市内普通商品房价格,由于我的出身是卖楼的工作,所以我查了一下今年沈阳的价格在10000-12000区间也就是说,你可以买1万/平米以下的所有商品房源。(另外还不可以买一楼,阁楼和平房),那么问题就来了,首先嘚尽快买房时间要紧,最近3天我加快了脚步,但是各大品牌楼盘以及小开发商,甚至包括“小黑”开发商都拒绝接受这补贴款购房。我特别担心于是通过专业知识打开了几个楼盘的通道,现在在选万科,首付很便宜,但是地点远一些。我看只有一些超正规楼盘赶接待我们这样的客户群体了。不过就在今天银行贷款又出现了屏障!我下午就得去银行解决事情,不知道今年能不能(顺利是不可能了)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婚房。
以上信息全部真实可靠,本人纯手打,期望楼主采纳,对了如果你也是和我一样的处境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去解决困难,我是大东区取义社区的。之前做过7年房地产销售经理,寻求同盟!
❼ 沈阳市 廉租房的办理方法 都需要那些手续
2007年09月30日 15:46:06 来源:沈阳晚报
廉租房受益范围扩至全市
“居者有其屋”,从10月1日起,只要符合条件的沈阳市各区(开发区)、县(市)的老百姓,都可以成为廉租住房的受益者。9月29日,沈阳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正式下发《沈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低收入家庭也有房住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市政府补贴房建设、为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发放廉租补贴作为为市民办的实事之一。近几年,沈阳市一直在面向市内七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双困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要求全国各地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辽宁省也在今年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辽政发〔2007〕34号)。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沈阳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这个《办法》,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办法》分为12条,从今年的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都有啥条件?
那么,在沈阳市,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成为廉租住房保障体系的受益者呢?
据悉,廉租住房所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群体。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政府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沈阳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并定期予以公布。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家庭,需要具备下列5个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户口;
2.家庭收入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
3.住房面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2007年住房面积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
5.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文件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的家庭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廉租住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租赁协议)、住房保障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谁最困难谁优先享受
为了能够让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申请人和申请人的家庭在递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经过社区的初审、调查、公示,街道办事处的登记及区相关部门的审批。
更为人性化的是,相关部门还将按照登记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像买房排号一样,确定一个轮候顺序,谁需要优先享受住房保障,谁就排在前面。
另外,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低收入家庭需要进行年度复核。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住房标准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将被取消资格。
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等其他方式为辅。(记者 张晶)
❽ 沈阳市皇姑区公租房在哪申请我的户口在皇姑 我想申请公租房。请问要什么手续 在哪申请
今年,沈阳市将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2011年计划开建5000套公共租赁房,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房的套型将有面积限制,不过其租金将比市场价格低很多。沈阳市房产部门曾透露,沈阳2011年将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制定出台沈阳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沈阳计划完成的5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将重点保障两个“夹心层”群体,分别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体;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已经公布的消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具体保障对象方面,沈阳经适房发展中心介绍,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兼顾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将重点向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以及在沈阳长期工作的农民工倾斜。目前,辽宁省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保障标准和相关政策,由各市依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收入、居住条件等自行制定,因此,各地的具体政策存在一定差别。在我省今年将建设34万套保障房的宏观背景下,本报选取了较有代表性的沈阳市2010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相关保障政策,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 12.啥条件能申请沈阳廉租房? 1.申请家庭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并在本市居住; 3.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为承租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为无私有房屋和未承租公有房屋。 13.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多少? 目前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16平方米。 14.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如何计算? 城市低保家庭月货币补贴额=低保家庭补贴人口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货币补贴额×地区租金补贴系数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月租金补贴额=低保边缘家庭补贴人口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货币补贴额×地区租金补贴系数×60% 15.申请廉租房货币补贴人口如何计算? 单人家庭按2人计算,2人家庭按2.5人计算,3人家庭按3人计算,4人以上(含4人)家庭按4人计算。 例如:市内某区一户3人的低保无房家庭每月应领取的货币补贴是多少?货币补贴额=3×(16-0)×15×0.8=576元 16.沈阳去年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啥条件?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992元/月以下,含992元/月); 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货币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方法:货币拆迁后,已购买住房的家庭,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货币拆迁后,未购买住房的家庭,原拆迁房屋面积(2008年1月1日前拆迁的面积除外)计入家庭现住房面积。 17.申领经适房补贴应注意什么? 1.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对象,因离婚无房或住房困难的申请人,须离婚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对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没有就业单位的申请人,收入按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认定。 2.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的补充要求购买的住房须为成套住宅(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住宅),不得购买平房、旱楼、地下室、阁楼等;购买住房建筑面积须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购买的房屋总价须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的2倍以上(含2倍),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申请人不得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18.货币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最多5.5万,最少1.3万元。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棋盘山开发区、浑南新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❾ 沈阳市哪些住宅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
沈阳市铁西区的营业执照在铁西广场地税大厅办理即可。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⑴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⑵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⑶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办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❿ 沈阳市集体户口能申请经济适用房么,沈阳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电话是多少
不可以,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以家庭为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70%(含70%)。
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70%(含70%)。
另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可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沈阳市2008年暂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含7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的家庭。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咨询监督公开电话:和平区83303133;沈河区24859056;铁西区31015835;皇姑区86863010;大东区24341267;于洪区25320509;东陵区24231902;苏家屯区89816694;蒲河新城(新城博客,新城新闻,新城说吧)88041878;沈北新区89603901;新民市27610255;法库县87125841;康平县87343241;辽中县87898660;浑南新区23789726;棋盘山开发区88051499;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23219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