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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发布时间:2020-11-28 20:18:57

『壹』 上海浦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浦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289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2018年12月起,只要是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在支付宝直接“刷脸”办理公积金查询业务, 真正实现一次都不用跑、一份材料都不用带。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联合支付宝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增人脸识别技术,解决了“证明我是我”的难题。不仅更方便快捷,还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账户和资金的安全性。

(1)上海市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贰』 上海在职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购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条件不一样。

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2)上海市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叁』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算的

可以社保,上海的公积金是由单位统一上缴的。

一、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不变,补充公积金(效益好的单位)为1%——8%。。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按照本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可至5%以下。

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单位的申请,并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肆』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工作时间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电话:021-1232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 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 4:30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很多公交都可以到,像171路,957路等都可以直达,地铁9号线从2号口出比较近,周围有:中山医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非常好找。

(4)上海市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

『伍』 请问下上海嘉定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心地址

嘉定公积金管抄理中心袭

地址:上海市博乐路55号一楼

邮编:20180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5)上海市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上海市区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1、受理区域范围内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审核及补缴审核;

2、受理入管封存户转移和个人账户信息修改审核;

3、受理区域范围内入管封存户提取审核、自愿缴存各类业务的审核、困难提取审核、租赁提取审核、委托转移、提取复议;

4、信息查询;

5、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信访受理和处理;

6、对区域范围内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进行催缴和清欠工作;

7、对区域范围内应缴未缴单位进行扩大覆盖面工作。

8、负责所在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陆』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_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相信很多没有去过上海的人都会对于上海的繁华表示好奇。确实,这座国际大都市从自由开放之日起就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的革命家、商人、迁客骚人等的大量涌入,为上海注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血液。即将在上海买房的朋友可能对上海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相信信息比较感兴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的一些情况。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1、虹口区管理部:

地址:瑞虹路156号2楼(靠近天虹路)

交通:47路134路597路751路875路528路地铁四号线临平路站等

电话:63240040


2、杨浦区管理部:

地址:控江路1688号卫百辛大厦606室(双辽路控江路路口)

交通:843路220路863路843路6路14路220路103路871路103区间路地铁八号线江浦路站下等

电话:55801450


3、闵行区管理部:

地址:水清路303号底层(上海市人才发展中心闵行分中心对面)

交通:700路759路763路756路松莘线173路闵行1路704B路753路莘华线地铁1号线莘庄站下等

电话:64885900



4、长宁区管理部:

地址:剑河路600号4楼(靠近仙霞西路口)

交通:54路91路196路739路807路88路836路1217路等

电话:62733566


5、匣北区管理部:

地址:虬江路1000号207室聚源大厦(会文路路口)

交通:962路78路929路69路地铁3、4号线宝山路站下等

电话:63251146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方法:


网上查询:

登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hgjj.com/



1、打开页面后输入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查询。

2、非会员需要在打开页面的底部先注册,填写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注册完毕后,成为网站会员才能查询。


手机查询:

方法一:下载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客户端(可扫描二维码)

tips1:使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版客户端,必须通过用户注册,注册后即可进行用户登录查询服务。目前注册方式为:

(1)通过www.shgjj.com进行用户注册;

(2)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客户端进行用户注册。

tips2: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提供的服务完全免费,但是会产生相应的流量。


方法二:手机短信

之前在首次登录时注册会填写手机号码(服务费2元/月),成为网站会员后开通手机短信查询功能即可。


上门查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725号四楼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21)63843088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3)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2、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2)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3、计算公式:

(1)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

每项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第九条规定的限额标准计算。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2)每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

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选择按照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hyxt1.sh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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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第六条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和转移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办理。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第八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你这种情况看一个咨询问答:
我08年1月辞职离开上海,户口是杭州的,经查询目前公积金已经在封存办,现在想全额提取,请问:
1、如果公积金已经转到封存办,还必须要带上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吗?因为我之前给建行打电话得知,转到封存办就是凭退工单转的,所以已经转到封存办的就不需要再带上退工单了。(我的退工单已经被我现在工作单位归档,拿出来比较麻烦)
2、补充公积金的提取是否和基本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相同?
谢谢! 1、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已经在封管办的,那么在办理时提取可以不用提供退工单等。只需带好外省市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去各区的中心管理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再去上海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2、是的,由于您的补充公积金账户也在封管办,在去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核时,他们会同时为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补充公积金的提取证明的。

『捌』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好,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有,到那直接跟工作人员说,他们就给你了,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1、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浦东新区管理部):浦城路812号2楼

2、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曹杨路540-548号

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闵行区管理部):闵行区都市路2988号

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黄浦区管理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725号四楼

5、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杨浦区管理部):安波路521号1楼

6、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宁区管理部:剑河路600号4楼
7、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肇嘉浜路608-2临
8、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虹口区管理部:上海市虹口区临平路瑞虹坊1层

9、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静安区管理部);上海市闸北区汉中路120号

10、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山区管理部:牡丹江路1398号1503室

『玖』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

电话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 - 17:00(除国定假日外)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9号楼

邮编:200233

(9)上海市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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