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户口在福田去哪里申请保障性住房
首先是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按照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其次是初审和复核。申请材料经社区工作站查验核实,经所在街道办复核后,移交市住房保障机构,由其组织协调各区政府及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国土房产、人民银行、银监、证监和保监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核对;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轮候册进行轮候,按照相关规定配置保障性住房。
第三是计分排队。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按照申请家庭的行政区申请志愿、待售住房的面积(户型),分成不同队列、组别分别计分排队,确定中选家庭。第四是签订合同。申请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选房,并按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分别由市、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详细情况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频道”查阅
B. 深圳福田公租房有哪些
建议咨询福田公租房管理中心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在哪
业务办理中心
地 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楼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地 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9楼
住房保障处
地 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9楼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D.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地址,附近公交站台是什么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回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答管理。近年来,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保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服务社会”的社保理念,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努力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曾分别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人民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优文明窗口”、“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
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0755-83460066 邮政编码:518026
E. 2019年福田区公租房几月份开始
2019年深圳将供应3.4万套保障房+开工筹集8万套
2019年深圳将加快推动住房新政落地实施加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筹集和供应力度全年计划开工筹集8万套、供应3.4万套!
2018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全年供应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4.6万套, 开工筹建8.9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925套(面向在册家庭轮候库供应14053套),人才住房8112套,安居型商品房4991套,拆迁安置房12216套,其他类型住房102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深圳拟出台政策稳定住房租赁价格
住房租赁市场关系基本民生,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近日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表示,为使越来越多的深圳居民实现“安居梦”,深圳将出台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目前深圳市公租房的定价规则来源于《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
”针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10%以下、30%至50%、50%至70%确定。”
同时在2018年8月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中指出,
”——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2019年
深圳住房保障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是全面推动住房新政落地实施,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三个规章,加快制定出台改革的配套实施细则,构建“1+3+N”住房改革制度体系。
二是加快光明长圳公共住房项目等一批大型安居社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
三是尽快制定并下发2019年度安居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年开工筹集8万套、供应3.4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4448套,基本建成1140套。
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当前,住房已成为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住房问题放在事关城市长远发展、事关城市竞争力提升、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正确处理住房居住属性和商品属性之间的关系,让住房更多地回归居住属性,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房子“都会有的~
市级公租房【呈祥花园二期】初审名单或将于近期公布
(预计猜猜在2月底到3月初)
宝安区2019年将供应8000套
宝安2019年将供应8000套+筹建14663套 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加快12个棚改意向项目的前期工作
龙华区2019供应2000套,筹建不少于6000套
2019年龙华区将继续强力推进住房保障为实现百姓安居梦而奋斗将继续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计划筹集不少于6000套,分配约2000套!
积极探索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新办法发放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约5000万元
福田区
福田区:区级公租房【汇裕名都】1600套近期公布名单,项目预计交付时间为2019年6月底,
2月14日,福田区2019年新春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华富村棚改项目现场隆重举行,起好步,开好局,确保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开门红”。
竹子林地区B301-0019地块保障房建设工程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92.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506.58平方米。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24个,均位于地下。本项目拟建住房310套,其中一房一厅户型62套(每套约35平方米),两房一厅户型217套(每套约65平方米),三房两厅户型31套(每套约80平方米)。
天健天骄东郡
该项目位于福田区莲花路与景田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为42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575.06平方米,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35个,均位于地下。拟建住房181 套,其中三房二厅户型100 套(每套约100 平方米),四房二厅户型81 套(约120 平方米28 套,约150 平方米53 套)。
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 13.52万㎡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记者从深圳福田区华富村改造现场指挥部了解到,截至1月27日17时58分,华富村东、西区最后一户业主完成搬离工作。至此,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区域内2343套房屋已全部清空,40栋楼宇的拆除工作预计于今日全部完成。
据悉,该项目于2017年6月开展意愿征集,同年9月正式启动签约;2018年3月正式开展楼栋拆除工作。作为福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打响的“第一枪”,该项目创造了多个令人咋舌的成就,首日签约率达58.6%;首个采取“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安置房建设+人才房建设”的旧住宅区改造模式等等。
2018年9月4日,记者从深圳福田区城市更新局获悉,关于《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草案)》(下称“《规划(草案)》”)的公示。自2017年9月签约以来,这个30年的老旧小区将开启棚改步伐。
根据规划(草案)显示,改造后的华富村将建设15栋超高住宅,总建筑面积将达到64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了13.52万㎡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华富村东、西区改造项目位于深圳中心公园东侧,笋岗西路和华富路交汇处西南侧。项目现状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拟改造房屋共40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涉及业主2300多户。
本次改造项目中,福田区举全区之力,派出19个工作组长期驻点改造区域,与业主深入沟通,在保障业主基本权益的基础上,争取业主的理解与配合。
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后续将进入建设阶段,打造为“深圳棚改福田标杆”。
F. 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请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2、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3、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4、当场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5、终审合格,纳入轮候库并关注项目配售通告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6、网上预约看房时间
申购通告发布后,申请家庭在通告规定时间内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
7、按照约定时间现场看房
申请家庭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现场看房。
8、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轮候库中的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在线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在配售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提请认购,视为放弃该项目的申购。(提示:未预约看房的申请家庭,可按照配售通告规定直接提交认购申请。)
9、公示认购资格核查结果
认购截止,经审核公示后,申请家庭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查看本家庭是否符合认购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了解具体情况。
10、公布选房名单及排位
安居型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将根据配售通告的规定,确定选房名单和排序,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布。
11、网上打印选房通知书
选房名单及排位公布后,申请家庭应当按照规定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申请家庭可在线下载配售项目的选房说明书和房源房价表,了解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户型、面积、朝向、房价等具体情况,以便于选房当天快速、准确的选择自身最为满意的房源。
12、现场选房,交纳认购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申请人凭《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须携带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当场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认购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13、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家庭凭《认购协议书》、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买卖合同。
(6)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保障部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认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1、已认购住房但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
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
3、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的。
(二)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离异的,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协议书。
(三)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如存在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可持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其它信息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社会保险电脑号、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公积金帐号等)变化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的时点确定其日常轮候受理回执号。
G. 深圳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过了公示期多久(几天)到账,实际的拿过的说一下啊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7)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保障部扩展阅读: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
第六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
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
第八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第九条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第十一条 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
(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
(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
(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
(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第十三条 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
第十四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 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