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市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银行卡注销了怎么办
您好呀,我是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的学生~我们在做关于深圳各区人才租房补贴政内策的调查,想找申请了龙华,龙岗容,大鹏,福田,盐田,宝安(六个区其中一个)的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做访谈。符合条件并能参与访谈的,我们将在访谈结束后立刻提供100元现金的报酬。访谈时间半小时左右,访谈地点可以根据访谈者的需要进行协商,不知您或者您身边的人是否领过这一补贴呢?如果能推荐认识的人,每推荐一个人可以获得30元的现金报酬。
㈡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2)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㈢ 2016深圳市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我申请为什么还是6000 不是说现在要1.5w了吗 ,求解
(1)新引进人才复租房补贴:具有本制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也就是说全日制本科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15000元,非全日制的引进只有住房补贴6000元。
要应届毕业的才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其他的只有住房补贴
㈣ 海南引进人才需要打好哪三张牌
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指出,要充分发挥海南优势,加快构建符合海南实际、具有海南特色的人才发展机制,让各类、各层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消息公布后,海口在三角池公园举行了“百万人才进海南——海口在行动”活动,67家人力资源、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企业组团招人。海口市住建、公安、人社、组织等部门,在现场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14日中午12点,进场求职人员逾2000人,收受求职简历488份。
扶持新型产业,提供创业帮扶
海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瑞连介绍,海南引进人才涵盖各个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包括高层次人才和一般人才,也覆盖党政人才、事业单位人才、企业人才和社会各个方面的人才。
要想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就必须得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更广的发展空间。
从2015年起,海南开始扶持热带高效农业、健康产业、高水平旅游业等12类产业。2017年,12类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99.4%。
在三角池人才招聘现场,一家母婴连锁机构的工作人员袁女士透露,该单位属于健康产业,于2016年创办。营业机构从1家发展到170多家,只用了3年时间。人均月薪也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各行各业,招储备干部的单位都多了。大家都希望借政策东风招到更多、更优质的人才。”
按照《行动计划》,来海南自主创业的人才,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并可在入驻园区申请零租金办公用房。此外,海南还将实施国家级项目人才配套支持计划。
同时,争取国家级创新机构在海南落户、推动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针对引进的人才,海南省还完善相关的评价和退出机制,实行“五年两次”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相关待遇。
来源:人民日报
㈤ 申请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的材料中房屋租赁合同地址和劳动合同地址不同,会影响申请资格吗
2018年5月13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人才。
补贴申请是单位申请还是个人申请? 原则上是个人向单位申请,单位向政府申请。但我们也要积极主动收集和提供材料以及督促单位办理申请。单位申请需要用到单位法人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的法人账号,想要申请的小伙伴可以提前打听一下有没有,没有的话要提醒单位去注册。
第一步打开海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wssp2/front/index
第二步切换到海口市
第三步选择特色服务-国内人才服务-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理(进入主题)
第四步点在线办理
最后我们只需要按照办事指南的要求提供材料和提交材料即可,个人需要提供的比较重要的材料有:
(一)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打印出多少个月的社保清单才能申请多少个月的补贴)
(二)房屋租赁合同或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上的租房日期要覆盖申请补贴的日期)
(三)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㈥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怎么申请
您好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内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容,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3.特别程序。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6.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收起
查看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该项业务已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需在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请参照网上办理流程。
㈦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标准细则是什么能说下办理流程吗
1、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标准细则是:
(一)年龄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的创业人才。
2、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
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
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7)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海南人才引进应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
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其申办《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简称“绿卡”);对于未获得“绿卡”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㈧ 2016深圳新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申请,下个月就30了,深户调令还没下,有什么方法提速吗
我今年9月满的30,深户11月下来的,一样可以申请。供参考,
㈨ 深户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1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自行上网申报租房补贴。
一、申请范围
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须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以引进审批文件公章落款单位为准)。
二、申请发放条件
(一)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二)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累计在深缴满三个月养老保险。
备注:
1、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享受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贴息的;
(2)享受过原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的;
(3)享受过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新引进人才承租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或前海管理局配租的保障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租住公租房。
三、申请期限
《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招、调通知》等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补贴标准
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五、发放账户
租房补贴默认发放账户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在发放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将自动获取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信息。若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及开通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下一个拨付周期系统提取到金融社保卡账号后再进行补贴发放。
㈩ 深圳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过了公示期多久(几天)到账,实际的拿过的说一下啊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10)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
第六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
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
第八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第九条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第十一条 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
(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
(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
(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
(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第十三条 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
第十四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 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