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谁知道环保部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内容
关于环保部发的这个贯彻落实,其实他的内容就是国务院这个通知,这么理解就好了!按照通知要求一条一条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综合整治,土壤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现就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二)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三)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有关地方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
(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全国土壤环境背景点建设。加快制定省级、地市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
(六)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土壤环境基础调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和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具体项目由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尽快编制各自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健全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投入力度,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对土壤环境保护工程中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三)完善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制定农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等管理办法。建立优先区域保护成效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以奖促保”政策。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鼓励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政策措施。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风险评估、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土壤样品、肥料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制订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被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技术规程。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基础和应用研究,适时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和装备。
(五)引导公众参与。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热线电话、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公众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将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加强对所用土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等,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企业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进行问责。
2.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属劳务工程吗
严格来说,属于环保专业工程类别。但这种工程其实也可以以劳务资质承包。
3. 什么是土壤修复修复治理有没有企业可以做
土壤修复是指利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办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专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属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修复方法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方法。
目前做土壤修复的公司挺多的,铁人环保、永清环保等公司可以做。
4. 现在的土壤污染的治理技术与效果如何,目前国内有哪些科研单位正在做土壤修复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呢
一般大学都有教授是这个方向的,青大有,再就是看看中科院的研究所
5.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谁污染,谁治理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参考文献:
6. 土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主要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国土资源部、农业局也可以负责。
土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一)常见治理方法
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存在状态,使其由活化态转为稳定态;二是从土壤中除去重金属。
常采用的物理及物理化学的方法时热解吸法、电化学法和提取法。对于挥发性重 金属可用加热方法从土壤中解吸出来。
若重金属渗透性不高且传导性差则用电化学法除去。提取法可利用试剂和土壤中的重金属作用,形成溶解性的重金属离子或金属试剂络合物,回收再利用。
(二) 工程物理化学法
工程物理化学法是利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方法。
在重金属污染的初期,由于污染较集中,这种方法较为普遍采用,主要方法有:客土法、冲洗络合法、电动化学法、热处理法、物理固化法等。对于污染重、面积小的土壤运用物理化学法具有治理效果明显、迅速的优点,但对于污染面积较大的土壤则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与财力,而且容易导致土壤结构的破坏和土壤肥力的下降,因此对于大面积重金属污染地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三)生物修复法
生物修复是指利用生物的新陈代谢活动减少土壤中重金属的浓度或使其形态发生改变,从而使污染的土壤环境能够部分或完全恢复到原始状态的过程。修复措施主要包括植物修复、微生物修复和动物修复等。因其具有效果好、投资省、费用低、易于管理与操作、不产生二次污染等优点,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污染土壤修复研究及工程运用的热点。
1、植物修复措施
植物修复措施是以植物忍耐和超量积累某种或某些化学元素理论为基础,一些重金属污染区存在着对重金属具耐性的植物,这些植物通过排斥或在局部使重金属富集,使重金属在植株根部细胞壁沉淀而“束缚”其跨膜吸收,或与某些蛋白质、有机酸结合生成不具生物活性的解毒形式,从而提高了对重金属伤害的忍耐度。利用植物及其共存微生物体系清除环境中的污染物是一门新兴起的环境应用技术。
植物治理措施的关键是寻找合适的超积累或耐重金属植物,超积累植物可吸收积累大量的重金属,但植物修复措施也有局限性,如超积累植物通常生物量低,生长缓慢,效果不显著。
2、微生物修复措施
微生物治理是利用土壤中的某些微生物对重金属具有吸收、沉淀、氧化和还原等作用,从而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的毒性。原核生物(细菌、放线菌)比真核生物(真菌)对重金属更敏感,利用此原理在土壤中培养富汞细菌,将这些细菌收集后,经蒸发、活性碳吸附等方法治理受汞污染的土壤。当前运用遗传、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培育对重金属具有降毒能力的微生物,并运用于污染治理,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研究中较活跃的领域之一。
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微生物修复主要包括2方面:即生物吸附和生物氧化——还原。生物吸附是重金属被生物体吸附,如蓝细菌、硫酸还原菌以及某些藻类能够产生具有大量阳离子基团的胞外聚合物如多糖、糖蛋白等,并与重金属形成络合物;而生物氧化是微生物对重金属离子进行氧化、还原、甲基化和脱甲基化作用,降低土壤环境中重金属含量。
3、低等动物修复措施
土壤中的某些低等动物(如蚯蚓类)能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因而能一定程度地降低污染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
(四)农业治理方法
农业治理是因地制宜的改变一些耕作管理制度来减轻重金属的危害,在污染土壤上种植不进入食物链的植物。主要有:控制土壤水分是指通过控制土壤水分来调节其氧化还原电位,达到降低重金属污染的目的;选择化肥是指在不影响土壤供肥的情况下,选择最能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化肥;增施有机肥是指有机肥能够固定土壤中多种重金属以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措施; 选择农作物品种是指选择抗污染的植物和不要在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上种植进入食物链的植物。
农业治理措施的优点是易操作、费用较低,缺点是周期长、效果不显著。
目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就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于没有被污染的土壤以预防为主,切断污染源,提高土壤环境容量;对于已被污染的土壤主要是进行改造、治理,以消除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的迁移转化非常复杂,治理极其艰难,必须引起人类的高度注重,杜绝土壤的重金属污染。
7. 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有哪些
农田土壤污染修复主要基于原位修复技术,可分为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三种类型。
生物修复技术主要利用土壤特定微生物、植物根系分泌物、菌根和超积累植物降解、吸收、转化或固定土壤污染物。一般来说,可分为植物修复技术、自然衰减技术,有时也可分为动物修复技术。
物理修复技术主要有换土法、热处理法。换土法是将污染土壤深深地倒在土壤的底部,或者在污染土壤上复盖干净的土壤(客土法),或者挖掘污染土壤(换土法),将污染土壤和生态系统隔离的热处理是通过加热将有机物和挥发性重金属例如水银、砷等从土壤中解吸
化学修复技术是在土壤中添加化学物质,通过吸附、氧化还原、拮抗、沉淀等作用与土壤中的污染物质反应,固定、解毒、分离提取污染物质的方法。
8. 编制区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需要收集的资料有哪些
1、地形图,如果用软件做,地形图要求是电子版
2、地质资料
3、业主要求,比如路面宽度,路面类型
9. 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和场地修复治理的区别
我国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目前面临的困难有五个方面:
(1)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现有的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相关法律规定分散且不系统,缺乏针对性,存在明显的滞后,不能满足中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
(2)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土壤污染的历史和污染现状不明,土壤污染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的种类不清。
(3)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未能完全体现我国区域性土壤背景值与类型差异,缺乏系统、完善的有关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标准、场地治理修复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资金缺乏有效保障,资金问题成为很多污染地块再开发的主要障碍。
(5)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不强,很多土壤修复技术仍停留在实验室模拟研究阶段,缺乏具体的工程实践经验。
天# 猫美国进口 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10. 土壤修复需要什么资质吗就像建筑行业资质一样吗
目前在国家层面没有设立土壤修复从业资质。在近些年来的土壤修复项目招投标中,甲方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一项或几项资质: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省级以上环保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无法律依据)。
本质上国家需要更多企业参与实施土壤修复这个产业中来,更好的促进土壤修复进程,所以不会出台资质认证的政策法规。
(10)焦化厂保障性住房地块污染土治理修复项目中标扩展阅读:
2011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高达117734亿元,比2010年增长22.6%。2011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01933亿元,比2010年增长23.8%,扣除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6.1%。2011年我国新开工项目332931个。
比上一年增长431个,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62亿平方米,增长19.5%,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7.9%,其中,住宅投资44308亿元,增长30.2%,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1.8%。
按施工面积统计,房屋施工面积50.80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5.3%。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8.84亿平方米,增长23.4%。房屋新开工面积19.01亿平方米,增长16.2%;住宅新开工面积14.60亿平方米,增长12.9%。
房屋竣工面积8.92亿平方米,增长13.3%;住宅竣工面积7.17亿平方米,增长13.0%。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35607亿元,比上年增长27.2%;中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3197亿元,增长25.5%;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2936亿元。
建筑行业包括的范围广,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的企业集中度不高。在我国众多的建筑业企业中,仅上市公司就达三四十家,小型企业尤其是承包队更是数不胜数,仅就这一点来说,行业内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就足够激烈。
但由于规模的不同,企业之间竞争的项目或者环节也不同。研究认为大型上市公司主要竞争于房地产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项目的承包,小型企业主要竞争于建筑装饰装潢等子行业或者大型项目的分包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