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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8 00:41:35

㈠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发展

近几年,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力版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权大,归集率不断提高,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良好递增态势。截止到2007年12月末,全市共有60多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余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适应全市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截止到2007年12月末,累计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5余亿元,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累计拉动我市经济增长近一个百分点。
中心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心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全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和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市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吉林省和长春市“五 .一”劳动奖状。
展望未来,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市管委会决策,为推动全市住宅建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为构建和谐长春、宜居长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㈡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

同志街 698号 (0431)88943401
还有许多分处 您可以到网络地图里找 输入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那里有很多很详细

㈢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能够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㈣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午几点上班

与其他市直属政府机关一样。
市政府各机关作息时间

上午:8:30至12:00午休:12: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

㈤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机关党委、资金归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9个处室
下设一汽、南湖、宽城、铁路4个分中心和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个分理处。

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a:3:{i:0;a:7:{s:6:"mtitle";s:30:"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s:7:"summary";s:627:"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12329”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网(www.hzgjj.gov.cn)(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s:8:"art_link";s:37:"http://www.to8to.com/ask/k987746.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59:"//pic.to8to.com/case/2017/06/24/20170624105615-3a4065b7.jpg";s:8:"filename";s:0:"";s:6:"isCase";i:1;}i:1;a:3:{s:6:"mtitle";s:30:"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s:7:"summary";s:1385:"长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这里说的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根据不同公司的福利。有的公司会直接为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有的为员工提供这个便利,但是需要自己去交纳。并且还要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必须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如果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人有配偶,不管是哪一方申请了脂肪公积金贷款,若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一方都是不能够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不仅要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还不能够负有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力的债款。并且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还需备有不少于所要购买房子总价的20%的钱。

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它只限于购买合法的所有权住房时使用,并且所购买的房子类型也要符合规定。而申请人若是购买使用权住房时,是不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是20年,也就是说在20年之内要把本利和都还清。并且贷款年数越长,利率越高,也就是说最后要偿还的钱越多。";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6:"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s:7:"summary";s:353:"如果是非本地户籍离职后提取容易一些(到原单位开离职证明并申请提取然后上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如果是本地户籍、要等上若干年才能提取,但这两种提取现金的,一般都只能提取自己缴纳的部分,不划算,最好还是购房时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全用。";s:8:"ordernum";s:1:"3";}}

㈦ 长春住房公积金2018年提取简化流程了么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进行了简化提取,减少了效率缓慢。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二、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中心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①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②户口迁出本市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③出国定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④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⑤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⑥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⑦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㈧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长春呀,是在市区里提,有条件就行。

㈨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每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其中重要一项。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呢?人们要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简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组成人员有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2002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人事处、资金归集处、个人贷款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法规处、信息处、保贷处等10个处室,下设一汽、南关、南湖、铁路、朝阳等5个分中心和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吉林、图们、通化、白城、双阳等10个分理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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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专职工个人缴存,均归职工属个人所有。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通过长期、稳定的住房公积金积累,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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