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何要保障租赁住房的用地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增加土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尤其是加大租赁市场供地力度、而在近期各地方政府的表态中,保障租赁住房用地供给无疑是重中之重。
同时,按照《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杭州将确保公租房集中配建地块和人才专项住房用地具备可开发建设条件,持续做优土地,强化用地保障,实现“优地”出让。
海南省住建厅近期也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控制住宅建设总量,力争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约10%,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从2018年起每年下达租赁型住宅建设计划时要明确租售比例。
希望住房租赁市场可以快速发展起来!
『贰』 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否可以配套建设学校
一般不能建设学校,主要看整体规划布局。
『叁』 保障性住房在用地分类上属于什么用地
保障性住房在用地分类上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划拨性质的,就是政府组织建设的那类,目前只有经济适用型的住房属于该类住房;另一种是出让性质的,就是在开发地块要求开发商建设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收购,作为保障住房的那种。
『肆』 保障性住房用地预审 要些什么材料,能说的具体些吗具体要到那些部门办理相关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核准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备案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列入已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有关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修改规划听证会相关材料和听证会纪要。 7、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伍』 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怎么来的
保障性住房从土地的供给方面来看,用地以划拨的方式为主,具体的操作过专程则灵活多样属。第一种选择是由政府出地、投资、管理,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利用自己的融资平台,通过财政预算和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取得资金,保证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第二种选择按照政府划拨土地,吸引开发企业等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这种模式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员工的居住问题,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留住人才;第三种选择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定了性的土地,专门用来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
『陆』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既可以由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也可以售卖。
随着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即将收官,北京、上海等地于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准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分配乱象重拳出击。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6)保障性住房用地扩展阅读:
租赁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柒』 保障性住房能否免缴土地使用税
不知你说的保障住房属于什么范围,如果属于以下范围就可以
《财税〔2008〕24号》
“(二版)对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捌』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属于哪一类土地用途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属于规划性质,没有土地使用年限,但是房屋使用居住权是70年。
『玖』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保障房用地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吗,交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文件规定,房开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契税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因此,房开企业受让代建保障性住房用地也应缴纳契税。
零地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契税
依据国税函〔2005〕436号文件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省份对于房开企业享受减免的市政建设配套费的契税征收比照减免土地出让金执行。即对于房开企业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市政建设配套费要计征契税,不因减免市政配套设施费而减免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