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审核流程要完善
◆ 宋 (世茂集团华北区总裁):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审核流程要完善 政府加大住房保障性措施的管理力度,对于规范市场,在控制供需平衡等方面将起到积极地作用。如今,我们对购房人群的划分日益细化,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也日趋合理化,这样能够更好的分流购买商品房的人群,缓和商品房市场的供需矛盾。在北京这样一个具有国际化大背景的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产品分类必然要满足不同客群的不同需求。此外,在国家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监管执行、完善审核流程等显得极为重要。 ◆ 诸一军(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建设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需提高土地利用率 建立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最主要原则,应是在服从中国土地稀缺的前提下兼顾公平,因此再次呼吁一定要提高土地利用率。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在保障市政环境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容积率。容积率的提高,不仅可使土地利用率上升,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更可使开发企业单位用地的成本下降,给房价一定下调的空间,同时也可解决短期内土地供应不足的难题。 住房保障体系中,除了多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外,还可建造一种高密度的普通商品房。其实,在节能省地的目标下,控制房子户型面积大小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户型和容积率两个指标应该一起抓,相互配合,这样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应适当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否则可能导致供给进一步压缩,使供需更不平衡。如果有关部门希望有更多小户型出现来优化市场供应结构,就应该在政策上适当倾斜,给予开发小户型的企业一些优惠政策。同理,对于鼓励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也可采取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对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其自有资金比率等。消费贷款方面,首付、按揭比例年限也可体现出梯次,以导向节约用房。 而在住房保障体系的公平性方面,为尽可能保证公平,建议对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群采取公示制度,便于社会进行监督,并且对该住房人群的收入进行申报,以便随时监督享受住房保障的人群从开始的时间点到整个使用的过程中是否一直符合住房要求。此外,在人均占有土地稀缺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体系、税收也应进行相应调整。
B. 农村哪十六种疾病可申请办理低保
申请条件:
一般要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必须户口为农村户口,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申请程序:
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需要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才可以。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在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核查,核查情况是否属实,对审批贫困户提出补助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依法发放贫困保障金。
C. 如何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体系
1、合理界定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对违规住房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1)住房保障对象的确定。家庭是确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单位。社会住房保障的对象,从狭义上讲,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从广义上讲,它应包括所有无法从市场获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既包括具有城镇户口的“城镇居民”,也包括城镇中大量流动的非户籍人群。现在,不少城市都在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即逐步由户籍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然而,对于非户籍的外来流动人口都没有涉及。解决好中低收入人群,包括外来人口低收入人群的安居问题,对社会的健康和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政府所制定的住房保障政策不应以户籍为界限,而应积极主动地制定长远规划和有效措施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在具体的政策实施时,应当将住房保障的对象扩大为城镇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
(2)住房保障标准的设立。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时,应结合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动态地解决好住房保障的标准划分问题。在住房保障的收入线划分上,应采用三条标准线进行控制。这三条线分别是:城镇最低收入保障标准线;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线;城镇人均收入标准线。之所以利用这三条线进行控制,是因为城镇最低收入保障标准线是当地最低居民生活标准线(即维护生存需要的保证),这条线正好可以将户籍以及非户籍的最低收入人群划分出来。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线是城市供职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线,可以区分低收入与最低收入家庭。城镇人均收入标准线可以划分出中低收入家庭的范围。目前,由于缺乏客观有效的低收入核定标准,工作上程序模糊、监控不严、违规交易等,使廉租房住进了高收入者,很多经济适用住房落入了并不缺房而只着眼于升值赚钱的“房虫”手里。这不但违背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也制造了“黑色市场”,使违规投机者抢占了真正低收入者的住房资源。因此,政府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合理界定城镇低收入人群,对违规住房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制定租购的标准。
2、增加廉租房源,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户型标准。近年来,不少城市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使大批平房和小户型旧楼房被列入拆迁范围内,城区内低价可供出租的房源逐年减少;采用货币化补偿又造成了部分低收入被拆迁户无力购买商品房,只有在市场中租房而居。低价住房需求急剧增加造成了廉租房的有效房源不足。一些大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价格偏高,很多城镇最低收入者获得了廉租房配租资格后,经常找不到房子或无力租住,而政府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新建足够的廉租住房供廉租家庭使用,这已成为政府廉租住房政策遭遇的最大瓶颈。因此,要想方设法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户型标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房、房改腾退房和直管公房清退房等都应纳入今后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
3、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者住房供应体系。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保障他们的居住要求,政府责无旁贷。应该建立一个面向城镇中低收入者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这个供应体系包括:可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可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即供应低于市场租金的可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既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也不符合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充分利用现有直管公房资源,使直管公房作为廉租房的有效补充);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家庭的租赁住房(建立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居住区,租金标准应低于市场租金);覆盖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要将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中低价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与房屋租售结合起来,并配合相关的税费优惠、金融贷款制度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住房供应体系。
4、扩大住房公积金参与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互助功能
为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和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通过长期、稳定住房储蓄的建立和积累,发挥资金互助功能,解决广大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参与面,强制广大城镇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实现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的调配使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功能。
D. 住建局是干什么的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简称。
以县住建局为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职责,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规划。
(四)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
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工作职责,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承担指导城镇建设工程设施的防洪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住房保障群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E. 公租房分房大会发言稿
市民代表们、同志们:
大家好!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为即将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576户家庭代表发放钥匙,这标志着我们又有一批市民朋友住有所居;这也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生活,为住房困难户送出的实实在在的拜年礼物。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乔迁“邓城·芳草园”新居的各位住户,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奋战在保障房建设一线的管理者和建设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单位、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住房是重大的国计民生。住有所居是千百年来人们的美好憧憬。正如诗圣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写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把“住有所居”作为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制定相关政策,采取一系列举措,投入大量资金,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建设保障房作为“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中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连续多年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全面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就是要建出“广厦千万间”,让住房困难家庭逐步住进功能完善的小区、环境温馨的家园,不惧风雨,喜笑欢颜。刚才,赵新建同志介绍,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8385套、分配入住16855套,创造了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规模、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两个“全省第一”,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发展的目的是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让市民生活得更好。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努力把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法治优良、社会公平、生态一流、人民幸福的和谐家园。住房保障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内容。只有努力让所有困难群众及早实现居有定所,才能谈得上生活幸福,才能真正建成和谐家园。在新的一年,我们一定要把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保障群众住房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议题,作为政府及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力争实现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同时,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的统筹推进。希望各有关部门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住房保障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把建设品质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责任,把公平分配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站在困难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带着感情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放心房”、“精品房”、“幸福房”,将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新市民”群体,真正把好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群众感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福祉,让每一个困难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更加有尊严。
俗话说:安居乐业,天道酬勤。希望住进保障房的市民家庭,充分就业、积极创业,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在享受温暖中感恩社会,积极投身城市建设和管理,为“两个中心、四个”建设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最后,我向大家致以新年的祝福,衷心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F. 贫困户的一有二不愁三保障指的是什么
1、“一达标”即“一有”是指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年有超过当年全国扶贫标准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2、“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要求巩固温饱成果,使扶贫对象的生存和温饱问题从基本解决到稳定解决,不仅仅关注扶贫对象吃饭、穿衣、居住等基本物质生活消费。
3、”三保障”是指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扶贫中关注其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居住等基本物质生活。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6)住房保障群众扩展阅读
201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勾画了全国扶贫开发愿景,提出‘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决不让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掉队。
G. 公租房能买吗
公租房是国家推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解决了很多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承租人租满5年以后经过政府的批准是可以出售的,也可以申请购买。5年后上市交易时,政府有优先购买权,购买的价格跟当时银行存款的利息有关。公租房出售的具体条件如下:第一居住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第二按照先租后售和自愿购买的原则,出售对象为低保、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被征迁房屋面积较小且未选择产权调换或无力购买商品房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居民。第三公租房出售价格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优惠后均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政府部门还可以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设置楼层差价。4、购买的公租房属于有限产权,按照上市交易时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与公租房购房差价的50%比例向市政府缴纳土地等相关价款,方可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所购公租房上市交易后,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H. 农村户口在城市打工的人群能享受廉租房政策吗
可以申请,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只要是本市户口,都有权利申请本地政府提内供给最低收容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
依据《廉租房保障办法》提出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第1条指出没有存在户口差别,只要是本市户口常住居民即可申请。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