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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发布时间:2021-03-15 17:32:19

㈠ 棚户区改造 国务院43号文件。棚户的改造由地方政府还是中央,国务院来做43号文件有这样的规定吗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专央、国属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㈡ 发改委公布4万亿投资构成中有4000亿元是用于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 此举会对房间产生影响吗

简单的说,投资抄的理袭解有多种

Z F的投资一般都指的流动性投资或者实物参股形式投资。
比如土地,Z F核准一个价格,交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这也叫投资,核算成价格就是投资数。
我们国家廉租房一般采用的就是这种形式,在土地出让的时候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开发商按照协议比例修建廉租房后,由Z F出资购回,(比如修五栋楼,四栋商品房,一栋廉租房)。但是现在看来商廉比例都很低,我个人感觉杯水车薪。
就算是投了四千亿,廉租房、旧城改造等等摊下来,实际能解决的问题可能很少。
再说房价是一个地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可能降吗??

㈢ 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什么要求和相关政第

国家有关部委在2008年曾发出一个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要首先解决林场(所)中的住房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居住困难。各试点单位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最困难、最急需的职工率先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如发现利用棚户区改造工作之际搞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停止该单位的试点资格,收回国家投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强化部门间通力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是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对棚户区改造试点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要会同本省区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报国家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棚户区入户调查、拆迁、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实施管理工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森工)、发展改革部门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区住房保障规划,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纳入棚户区改造试点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分解下达明细计划,监督工程实施进展。 三、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进度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用地计划、建设许可等审批手续。要充分尊重民意,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拟改造棚户区的拆迁、安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各试点单位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后,要抓紧开展钢材、水泥、木材、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相关设备采购,确保在2009年3月份前将新增中央专项资金全部形成实物工程量。 四、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变更或调整建设内容。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等项制度。要严格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重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设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质量,满足居民入住使用基本功能要求,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经得起历史考验、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配套政策 各试点省区要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国家将把省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安排今后年度棚户区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要积极争取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多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土地、拆迁、税费、产权等方面参照当地城市、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政策执行。 六、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以及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投资效益和资金安全。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特别是严禁将棚户区改造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停拨资金、停止审批项目,并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国家林业局各驻在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质量、住宅分配方案等情况的监督监管。各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按要求提供投资计划、资金使用会计凭证、工程建设方案、住宅分配方案等棚户区改造基本信息,接受国家林业局各驻在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七、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反馈 搞好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非常重要,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立即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㈣ 我公司属于房地产公司,收到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452480元,请问

根据你的描述,我觉得你们申请这个政府补助是用于资产上面吧。所以政府发放的补助与资产相关,
在收到政府补助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说明:递延收益在随着资产的摊销 逐期转回,进入营业外收入。摊销的方法跟与之对应的资产折旧一样,采用相同的年限、直线转回。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㈤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减免哪些费用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五、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

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七、本通知自2013年7月4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同时废止。2013年7月4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税款,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5)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扩展阅读

规划布局

一、重点安排

1、资源枯竭型城市

2、独立工矿区

3、三线企业集中地区

4、将中国央企在内的国企棚户区纳入规划

二、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

三、改进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配套设施应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安置住房小区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安置住房小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具体配建项目和建设标准,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并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具体规定。

㈥ 经济适用房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区别如下:

1、价格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利润被限在%以下限价房,《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明确棚户区改造使用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

2、产权不同: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工作,产权指的是具体安置房项目的产权。

3、概念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经济适用住房是以微利价出售的商品房。

(6)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扩展阅读

1、经济适用住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2、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4、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㈦ 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问题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概述、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实物保障政策、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货币补贴政策、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模式、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的政策取向、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重点环节、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顶层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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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棚户区改造与住房保障 主要内容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概述等 作 者蔡荣生章 节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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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住房保障政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二、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识三、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四、住房保障政策是缓解当前我国城市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五、住房保障政策是我国公共政策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参考文献第一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概述第1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实物保障政策1.1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1.2 限价商品住房政策1.3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策1.4 廉租住房政策1.5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参考文献第2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货币补贴政策2.1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方式的概念及意义2.2 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方式的政策实践Ⅰ:租房补贴2.3 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方式的政策实践Ⅱ:购房补贴参考文献第二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第3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的实证调查3.1 关于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效果实证调查的介绍3.2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和整体实施效果评价3.3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设计的效果评价3.4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各环节的效果评价3.5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总结参考文献第4章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求均衡度4.1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供求情况概述4.2 非均衡理论及非均衡计量模型介绍4.3 我国大中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有效供求非均衡计量模型4.4 我国大中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有效供求非均衡度参考文献第5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控功能5.1 近年来我国住房市场调控政策回顾5.2 实证研究的技术工具-VAR模型介绍5.3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房价抑制功能5.4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经济刺激功能参考文献第三篇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模式第6章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的政策取向……第四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重点环节第五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顶层设计附录后记。

2 作者介绍

蔡荣生,1965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和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招生就业处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组织理论、产业政策设计等,著有《大型流通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之路》等学术专著,在《新华文摘》、《财贸经济》、《中国软科学》等国内著名期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吴崇宇,1983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获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信用管理等,参与编写《朝阳社会服务管理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等著作,在《新华文摘》《财贸经济》、《管理科学》等国内著名期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参与多项科研课题。

㈧ 保障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 有点乱 谁解释一下区别呀

保障房 是让你有房子住
经济适用房 是你符合条件可以少花钱 买的房子
棚户区改造 是老房子或平房在市内影响市容而改造的

㈨ 现在全国进行的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流向是怎样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安置补偿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为此,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采取适当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此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在税费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在土地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

㈩ 棚户区改造与住房保障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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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住房保障政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二、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识三、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四、住房保障政策是缓解当前我国城市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五、住房保障政策是我国公共政策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参考文献第一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概述第1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实物保障政策1.1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1.2 限价商品住房政策1.3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策1.4 廉租住房政策1.5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参考文献第2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货币补贴政策2.1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方式的概念及意义2.2 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方式的政策实践Ⅰ:租房补贴2.3 住房保障货币补贴方式的政策实践Ⅱ:购房补贴参考文献第二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第3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的实证调查3.1 关于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效果实证调查的介绍3.2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和整体实施效果评价3.3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设计的效果评价3.4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各环节的效果评价3.5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总结参考文献第4章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求均衡度4.1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供求情况概述4.2 非均衡理论及非均衡计量模型介绍4.3 我国大中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有效供求非均衡计量模型4.4 我国大中城市经济适用住房有效供求非均衡度参考文献第5章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控功能5.1 近年来我国住房市场调控政策回顾5.2 实证研究的技术工具-VAR模型介绍5.3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房价抑制功能5.4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经济刺激功能参考文献第三篇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模式第6章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的政策取向……第四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重点环节第五篇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顶层设计附录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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