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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1-03-15 13:16:15

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影响职工收入吗

根据规划,我国拟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用3至5年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初步测算,这将影响钢铁行业50万职工和煤炭行业130万职工的工作岗位。再算上水泥、玻璃、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去产能带来的就业压力不小。
人往哪里去
内部分流、转岗就业创业、内部退养、托底安置,4种渠道妥善分流人员
赶在2016年春节前,浙江杭钢基本完成了半山钢铁基地关停后1.2万名员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在杭钢公布的职工安置方案中,摆在分流人员面前的选项多达12个,包括集团内安置、省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就业安置、自主创业、内部退养等。不同的安置渠道,在经济利益上有不同的政策相配套,最后大体平衡。
人往哪里去,被视为去产能最难的环节。尽管地处经济发达、岗位充裕的浙江,杭钢在半年时间内平稳分流上万人,仍属不易。今年下半年,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将进入攻坚阶段。更多的去产能企业员工在不安中观望:何处安置?流向哪里?会不会下岗?
围绕保证企业富余人员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等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公布“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的总体安排,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四大类分流通道。
“内部分流”排在首位,引导企业自我吸纳、不把员工推向社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解释说,国家将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国家支持其与职工展开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手段稳定现有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获得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稳岗补贴。
“转岗就业创业”是重要渠道。人社部要求,对拟分流职工的钢铁、煤炭企业,要提前摸清底数,制订好再就业帮扶计划,其中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等服务。对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将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将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② 证券公司研究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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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编辑:studa9ngns 作者:佚名 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日期:2005-12-20

摘 要: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增长、科技进步、出口和经济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现状 问题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60%和40%,每年出口创汇占60%,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但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竞争的激烈,使许多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相当高,如美国、英国、日本的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的比重都超过90%。它们在发展中都或多或少的也遇到了融资方面的困难。但是,其政府为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支持,帮助其消除这些障碍,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得到解决。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在政策上进行调整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同样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很好解决的,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问题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状况。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尽管我国有关部门即将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将有所放宽,原先对项目的限制将有所松动,但对中小企业来说,在一定时期内还将不在众券商备选企业之列。职工集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入股是改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大多数已经占总资产的10%。

2.信用歧视。中央为了搞活企业,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对中小企业就不重视,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银行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缺乏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重视。据统计,1998年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新增贷款20.85亿元,其中非国有经济贷款仅新增1亿多元,中长期贷款几乎为零。随着各国有商业银行提出业务向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部分机构存在“重大轻小”的倾向,个别银行有诸如一定数额以下或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下企业不贷的规定,恰恰断掉了贷款需求以“急、频、少、繁”为主要特点的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

3.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时,企业也深感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向权利登记等,极为繁琐。

4.对非国有企业融资的歧视。长期以来,在政府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这样的观念,认为大型企业都是国有的,贷款给他们是国家对国家的企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中小企业大多数是非国有的企业,效益不稳定,贷款回收不好,信誉差,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银行一般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慎重,条件较为苛刻。尽管现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5.一些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经济中涌现出一批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这些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上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却不予支持。

6.缺少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其他新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原来也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可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7.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银行也感到放款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取得银行贷款难。主要表现是:一是抵押难。中小企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并且手续繁琐,收费昂贵,中小企业普遍难以承受;二是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效益一般的企业,银行又不允许其作担保人,而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担保常常变得有名无实;三是一些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即使钱到手,可能已错过商机。而一旦借到款后,一些企业宁肯接受罚息,也不愿意办续借手续,免得再经历一番评估、登记、公证等全套贷款手续。这使得许多中小企业视银行贷款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间借贷的途径。

8.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中小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很少对中小企业办理托收承付和汇票承兑业务及票据兑现。由于资金结算渠道不通畅,资金进帐时间过长,甚至发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业改用现金结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业竞争的实力。

9.在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执行环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低,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恐贷”心理。

10.我国中小企业缺少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途径。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对于新股的发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1997年以后,证券主管部门不再向各地、各部分分配股票发行的数额,而是分配新上市公司的数量。为筹得更多的资金,各地、各部委都竞相推荐大公司上市,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融资非常困难。从企业债券市场看,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国家每年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确定当年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并具体分配到各地、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批准债券发行的期限、品种和利率;中国证监会审查债券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资格,做出是否允许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审批决定。中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根据以上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自身规模小,资产少,负债率高,担保能力弱;管理者素质低,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又有银行贷款风险大,成本高的问题;还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搞活地方金融市场,多渠道为中小企业发展筹集资金。实行政策扶持,政府主导,立足地方,市场运作,化解风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体制。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经验,相应采取措施,尤其是在政策上应加大倾斜力度。其具体办法是:

1.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现有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条文主要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镇企业法》,这两部法规是按所有制性质和不同的组织形式分类立法的,缺乏统一的立法标准和行为规范。在金融信贷方面更是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保护法规。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离不开立法支持。法律保证可从以下几个层次进行考虑:

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如美国的《小企业法》,日本的《中小企业法》;专业性、区域性或行业性的法律,如美国的《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法》,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反对垄断的法律,如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首先,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再次,要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只要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标准,无论其所有制性质如何,只要经过央行机关批准,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开设地方性金融机构。并强化监督、鼓励竞争,形成规范的地方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

3.逐步放开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不能简单禁止,而是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4. 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

修订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评级不利于中小企业,含有对中小企业的心理歧视。实践证明,盲目扩大经营规模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并不比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更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和产生更稳定的效益,信用更强。因而,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上也应及时调整策略,变重视企业经营规模为重视企业经营效益,取消某些歧视性的评价项目。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机构少,资金缺乏。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是银行非常广大的信贷市场;同时,资金的紧缺又限制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能拿出有效保证和抵押的中小企业却不多;另外,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制度还不尽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还存在不规范之处,贷款风险较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其它国家的经验,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应该是一个以政府担保为主,其它担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可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开辟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由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切实改进中介机构的服务,简化手续,降低标准;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另外,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程中应坚持预见性、能动性、创造性、协同性、渗透性、人本性和渐进性七项核心原则。

目前不少省市已出台了建立担保体系的办法,为支持成长中小企业的发展,开拓信贷市场,银行要积极协助和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从而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建议设立地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除设立地(市)级担保机构外,区、(市)、县还要设立专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机构,鼓励企业间实行会员制的联保,从而形成纵横交错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担保资金实行政府财政启动,各方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鼓励中小企业投靠优势企业。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企业吸纳中小企业成为它的零配件生产单位,按照图纸进行加工,生产其零件、配件。这既为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尖、特方向发展,解决了产品的销路,而且为中小企业找到了融资担保单位。更重要的是促进了整个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6.大力推进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建立法人治理机构,提高银行职工的整体素质,使其成为市场经营货币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当前要乘乡镇清理债务之机,追偿旧债,或仿照国有商业银行的办法,剥离不良资产。使其轻装上阵,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在地方金融机构中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利率是货币的价格,靠价格进行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要在政府适当干预下的利率市场化,就能搞活地方金融机构,提高其竞争能力。

拓展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种类和范围。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动的特点,推出灵活的、多样化的结算工具,畅通汇路,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工具。应尽快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托收承付、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另外,还应利用金融机构网点众多、占有信息量大的行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商机、经济政策、经营与投资决策咨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另外,我们还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其资金来源,在政策上给予积极且持久的扶持与倾斜,并逐步实现其在融资方面与大中型企业真正的“国民待遇”。

7.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融资实行减税、贴息、补贴等优惠政策。以调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针对中小型企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政府实行分类指导,鼓励优胜劣汰,采取适者生存的竞争性措施。对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创新能力强,效益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优先扶持。实行扶优扶。

8.各地要加速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以全面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让中小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地方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撑点,特别是在解决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就业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应着重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通过搞活地方金融机构,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以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9.建立对非国有中小企业的贷款制度。党的十五大就已经明确指出,非公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对非公有企业一视同仁,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不增加任何政治因素和顾虑地加大对非国有经济的投入力度。而且,随着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的完成,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信贷市场基本上就是非国有企业的市场。例如在浙江、福建等地区则主要是非公有企业,即私营个体、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市场。如果银行忽视对非公有企业的的投入,便会失去一个大市场,失去一个最有活力、不断发展壮大而贷款风险又相对较小的效益增长点。

10.积极寻找风险投资资金。我国约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企业规模小造成R&D费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业财力不足不能进入中试而被束之高阁。因此,对于那些处于良好发展阶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应积极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建立联系,寻找风险投资资金。同时,中小企业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其生产经营运作,塑造其良好形象,并应当加强其信息交流和商务沟通,从各种渠道,包括政府部门、咨询公司、银行等各方面获取信息,积极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交流,寻找其支持和帮助。

11.加强内部融资力度,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全员入股的资合与人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一方面可以调动全体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可以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将全体职工的闲散资金积聚起来,发挥规模效应。对于组建股份合作制发展好的企业,则可以转化为股份制公司,直至最后争取上市,突破融资的障碍与瓶颈。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还可以克服中小企业传统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使中小企业走上开放式经营与管理,向最终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现在,已有许多中小企业通过改组改制不断壮大,有的已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据统计,截止1999年底,在我国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已有14家。这些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通过改组发展壮大而来的。这可以说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之一。

12.建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或联盟。这种协会或联盟应是互助型的,它不仅可以为协会或联盟内的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为中小企业相互间交流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提供场所和条件。协会或联盟内的中小企业应加强互助合作,资金充裕的企业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先进的企业则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还可以相互间提供贷款担保。这样,某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则可以在协会或联盟内得到解决。而且,这种协会或联盟为其以后发展为集团公司或联营公司奠定了基础。

13.加大兼并与联营、合资的力度。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单个企业的力量已渐显单薄,因而,一股重组与兼并的浪潮袭卷世界各地。中小企业应借这一趋势,积极进行兼并或联营、合资。通过兼并某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则可以解决其自身的资金困难,通过与其他实力雄厚的企业联营也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中小企业还可以积极引进外商投资,通过改组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自身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学习外方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

14.创建新的企业经营形式。通过特许经营、代理制等新形式的引进,可以克服自身资金缺乏的缺陷,而且这些先进经营形式的引进,甚至可以引发中小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变,引起其经营与管理的变革,在增强企业资金实力的同时实现其发展的飞跃。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我们不应当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应当以现代的观点去分析它,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借鉴国内、国外的良好经验,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这样,这一传统问题必将会得到良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必将达到一个发展的新境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3年1期。

2.李恩强:《中小企业融资五难》,《中国经贸导刊》,2003年第1期。

3.刘黄:《中小企业如何制定最佳融资决策》,《中国中小企业》,2002年第9期。

4.贾丽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析》,《经济体制改革》,2003年第1期

5.金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理论分析》,《商业研究》,2002年第3期。

6.桂昭君 杨旭:《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体系重构》,《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4期。

③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全文

http://news.hexun.com/2009-03-20/115852459.html

④ 浙江省财政厅电话号码

浙江省财政厅各部门电话:
★办公室
负责人: 沈磊
联系电话: (0571)87055714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档案、收发、机要、保密、保卫、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人: 章忠良(人事处)、姜明路(离退休干部处)、金洪根(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 (0571)87058409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管理和指导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监察厅驻财政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人: 李文艳
联系电话: (0571)87056563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对派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抓好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处理有关违反党纪、政纪的群众来信来访,查处系统玩忽职守、违反财政政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涉及到个人责任的案件;查处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案件;加强对财政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反腐倡廉意识;研究制定党纪检查、行政监察相关规章制度。
★总预算局、地方预算处
负责人: 总预算局:邢自霞(副厅级);地方预算处:倪学军
联系电话: (0571)87056549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研究全省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负责编制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草案;牵头负责政府公共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社会保障预算等编制管理,牵头负责制定政府公共预算等各类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政策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与市、县财政分配政策;负责与中央、市县的财政体制与结算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牵头制定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牵头负责省级财政专户资金(专用基金)计划管理;牵头负责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负责地方性债务的政策制定、统计及管理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社会保障预算等编制和管理,指导市县研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税政处
负责人: 姚龙飞
联系电话: 0571-87056552
Email地址:
工作分工: 参与研究全省财政发展战略,参与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负责与省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工作;根据国家税法或授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地方税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政策,转报减免税申请;组织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等调查,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参与做好部分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
★预算执行局、国库支付处
负责人: 预算执行局:侯余兴(副厅级)、国库支付处:赵利明
联系电话: (0571)87056539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牵头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国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研究制定全省国库管理政策及国库资金运行涉及的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实施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统一管理省级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招标确定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负责省级财政性资金的核算、支付、清算及资金调度等工作;汇总编制全省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分析、预测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组织编报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建立省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省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资金用款计划)、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审批、下达;负责财政性资金动态监控管理;联系人民银行省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处
负责人: 沈江平
联系电话: (0571)87056597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全省及省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负责财政票据(含罚没票据)管理;负责全省和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统计分析;负责全省彩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审核公益金使用计划;参与研究制定住房、工资、物价改革政策,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全省和省直住房制度的改革,管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及财务管理;负责省物价局、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会计处
负责人: 陈 孝
联系电话: (0571)87058442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研究制定全省会计管理政策;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继续教育等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全省会计人员表彰评比工作;指导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工作,制定或审核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审批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指导会计委派工作。
★行政政法处
负责人: 楼梅芳
联系电话: (0571)87058459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省人大、政协、党派团体、行政(含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法(含监狱劳教)、军警、人防(民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含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制定、修订、解释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和涉外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归口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监狱劳教企业财务管理;负责省属监狱劳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教科文处、文资办
负责人: 金涛(教科文处)、董立国(文资办)
联系电话: (0571)87057603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省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含文物)、新闻出版(版权)、计划生育、体育、广电、档案、地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含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教科文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省国有文化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国有文化、广电、出版、浙报集团的资产管理;牵头制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参与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工作。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负责人: 陈百平
联系电话: (0571)87058465
Email地址:
工作分工: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研究制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牵头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审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负责与省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不含监狱、劳教企业、协作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财务监督管理;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绩效管理,监督资产使用的有效性;负责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资产处置机构。
★农业处
负责人: 蒋建建
联系电话: (0571)87056572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省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农办(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含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省财政安排的气象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农政策;负责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造地改田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扶贫政策,管理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会同有关省级农口厅局做好防汛抗旱等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组织编报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年度决算;负责归口行业事业、企业的财务管理。
★基层财政管理处(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负责人: 尹红平
联系电话: (0571)87056573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指导乡镇财政组织建设和财政财务管理,组织编制乡镇财政决算;负责制定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制定财政支持村级组织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补助政策;负责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参与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监管;负责农业税停征后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企业处
负责人: 俞建人
联系电话: (0571)87056556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省本级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取办法,并负责归口省级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管理;牵头负责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专用通信局、省总工会、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的部门预算(含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有关工作;负责省属企业集团下属职业院校财务管理;参与归口行业财政政策、企业改革政策、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导系统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归口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审批;负责有关省财政扶持企业的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省级粮油、棉花、食糖、生猪、化肥、农药、医药等储备商品的财政专项补贴和风险基(资)金管理;负责省物产集团公司、杭钢等转体省级企业集团公司本级有关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全省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制定或审核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业务;依法监督管理资产评估事务所。
★金融处
负责人: 陈建中
联系电话: (0571)87058445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全省各级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管理本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政府承担还贷责任的政府外债项目的还本付息付费管理;负责对政府外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研究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研究制定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负责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财政性公共资源的汇总审核;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厅外事接待工作。

★经济建设处
负责人: 王俭
联系电话: (0571)87057613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省发展和改革(含能源局)、协作办、国土资源(含地勘局、测绘局)、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含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管理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贴息;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负责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负责国有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
★社会保障处
负责人: 王雯琳
联系电话: (0571)87056586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公务员局)、卫生(含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政(含老龄办、移民办)、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含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省级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和政策制定,负责行政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社会保障预决算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牵头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的制定。
★财政监督局
负责人: 张杭平
联系电话: (0571)87058410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牵头组织实施各项财政监督工作。负责拟定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省级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负责省级财政收入、支出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厅内各业务处室局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和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绩效目标监审,开展绩效监控,组织绩效评价,反馈评价结果,提出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组织和指导省级部门、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省级部门特定项目支出预算、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量清单)的监审。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负责审计机关对省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对市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县级财政管理绩效整体评价和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负责办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人: 徐来兴
联系电话: (0571)88807000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制度,制定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主管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编制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省级立项县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项目库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工程设计、扩初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全省项目计划的编报与批复、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统计工作;办理省农业综合开发协调小组相关工作,负责与省农业综合开发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
★政府采购监管处
负责人: 钱国兴
联系电话: (0571)87055741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作分工: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的监管,拟订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拟订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依法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和自行采购项目;依法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统计;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管理;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以及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库和供应商库;依法认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和专业岗位任职资格;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事务;负责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及控购管理。

⑤ 为什么杭钢2014年营业外收入那么多,是什么造成的请详细说明

杭钢可能早已不炼钢了,现在干造房子的买卖。炼钢是主营业务,
“营业外收入”实际上应是“附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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