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石家庄公共保障房好申请吗
错了根本就没有一点希望都是官员子弟占了我们单位申请的多了没有一个摇上的,都是政府的圈套
② 石家庄市建设局和石家庄市住宅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不是合并了
可以确认是合并了。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成为历史,办公机构编制进行了整编调整,新任局长张军卫,好像是21个处室,揭开了住建局的新篇章。
③ 2020年石家庄第一批公租房摇号时间
2020年石家庄第一批公租房摇号时间为6月中旬。
按照计划,此次保障房分配计划在6月中旬进行摇号,于5月21日至5月29日受理申请。公示期结束后,配租成功的保障家庭按照《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各小区办理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公租房分配的相关规定:
1、此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取得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2、此次保障房分配继续按照“填写志愿”模式进行申请,每个意向只能选择一个小区,每个小区可选一个或多个户型。1-2人户保障家庭填写“A类申请表”,3人户保障家庭填写“B类申请表”,4人户及以上保障家庭填写“C类申请表”。
3、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身份证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3)石家庄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公租房申请的注意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政府网-今年市区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开始申请
④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地方性政策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的购建、管理以及保障对象的备案;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管理;负责市房改工作。
(三)负责市区各类房屋产权的登记、变更和抵押管理工作,确认房屋权属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负责市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区房产交易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市区房产经纪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管理。
(五)负责市房产市场的信息统计分析,研究房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对房产市场走势进行预警预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对市区房产市场进行监管;对房产经纪服务机构、房产估价机构、测绘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维护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负责市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区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市区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
(八)负责市区危陋住宅改造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经营和维修管理;负责市单位公房售房款、售后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落实私房政策。
(十)负责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及房改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目标的考核和业务协调指导。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⑤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介绍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⑥ 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保障局在哪
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保障局在裕华区政府
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
地址:塔南路169号
⑦ 十问石家庄公租房:如何申请,租期多长租金多少
问题一:
申请人填写《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5类资料:
1、申请人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表》、申请单位的《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市区公租房对象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各县(市)和矿区公租房对象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
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问题二: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是市场价租金的70%。
公租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可在市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但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
公租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由承租公租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交纳房租,扣除应收房租后剩余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承租家庭。
(7)石家庄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一、房子分配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
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选定住房后,与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置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
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或者参加了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以及出现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后,都将视同放弃本次的租赁资格。而且申请人两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请。
二、租期时间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公租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承租家庭每年要参加复核,复核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要退出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
对享受公租房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对其申报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进行审核。对租住公租房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由用人单位审核,结果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⑧ 石家庄市房管局电话多少
石家庄包含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藁城区、城鹿泉区和栾城区。各区房管局电话如下:
长安区房管所:0311-6042463
桥西区房管所:0311-87872747
新华区房管所:0311-722979
井陉矿区:0311-2072267
裕华区: 0311-86578225
藁城区:0311-88114977
鹿泉区:0311-82013325
栾城区: 0311-86689267
⑨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局地址
裕华路北侧、民心河西侧长安区政府大楼,二楼
⑩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址怎么进不去公租房名单要去哪里查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209号
正在检修,具体可以到该局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