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注册考核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四)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Ⅱ 辽宁省建设厅副厅长杨帅帮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
魏举峰
党组书记,主持厅全面工作。
刘志虹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人事教育、计划财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规划、稽查工作,负责援藏、援疆、援玉树工作。分管人事处、综合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处、稽查办公室、省城乡建设规划中心、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后勤服务中心)。
邵 武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建筑业、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分管建筑企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装饰装修监管处、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杨 晔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离退休干部、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柏叶基地、金秋医院改造项目。分管办公室(老干部处)、招投标监管处、勘察设计处、质量安全监管处、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省直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潘学俊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房地产、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信访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住房保障处(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信访处、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省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辽宁正丰建设发展公司。
汪 兴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镇化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处、公用事业处、村镇建设处(城镇化办)、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省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办公室、省市政公用设施监督站。
吴忠伟
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
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怎么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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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承担中心行政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学习活动,负责中心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为业务处室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负责中心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报批和应收账款的催缴;负责对外合同管理。
(三)考试处
组织实施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工作。
(四)注册处
负责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完成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管理委员会检查、监督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
(五)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合作处
组织制定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计划,组织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相关执业制度的国际交流工作,研究协调有关执业资格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资格互认工作;承担中心外事工作。
(六)综合研究与协调处
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总体框架,研究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执业制度的开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地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工作;指导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工作。
(七)信息与注册人员档案管理处
负责中心网站建设和维护;负责中心服务器和在用电脑设备的维护;承担中心简报编印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注册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和存档。
(八)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
作为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管委会的日常事务,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执业制度的政策法规,检查、监督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组织实施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九)建造师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国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
(十)物业管理师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的注册管理工作;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师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
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严格吗
当然,不行的话,拿就是不行
Ⅵ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建造师证返还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时,施工企业可提出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网上核销申请,凭建设、监理、质监、安监、建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表(附件一)等材料,到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办理网上核销手续,并退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1、房屋建筑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后,凭(1)建设、监理单位签署的关于工程量确认意见;(附件二)(2)质监部门签署的关于质量监督、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意见;(3)安监部门签署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意见;(4)建管部门签署的关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方面意见等材料办理网上注销手续;(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退证需提供工程量确认意见和押证单。
2、桩基、土石方、幕墙、钢结构、安装、消防、智能化、装饰等专业承包企业在完成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后,凭(1)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签署的完成工程量确认意见;(2)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的监理意见;(附件三)(3)质监部门签署的关于质量监督、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意见;
(4)安监部门签署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意见;(5)建管部门签署的关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方面意见等材料办理网上核销手续;(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退证需提供工程量确认意见和押证单。
3、市政公用总承包单位在市政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后,凭(1)建设、监理单位签署的交工验收意见;(附件四)(2)质监部门签署的关于质量监督、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等方面意见;(3)安监部门签署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意见;(4)建管部门签署的关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方面意见等办理网上核销手续;(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退证需提供工程量确认意见和押证单。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工程未开工的,施工企业可提出网上核销申请,但需凭建设单位的确认意见和建管部门签署的关于施工现场情况核查意见。工程重新开工后,担任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中标项目负责人同等资质和条件。
Ⅶ 辽宁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现在能正常学习吗我的学习不记时间是怎么回事,没有那个更新学时按钮
学到第五章怎么不计时了那?
Ⅷ 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多少呀,就是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6楼。查了一早上也没找到,急 谢谢
0240-23974387
Ⅸ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造价师变更需多长时间
你上辽宁对外承诺事项看具体是多长时间。
造价工程师变更和其他监理、勘察设计师都不太一样,后者需要将资料上报至住建部终审,审核之后批复。
而造价工程师你只要将信息上报至当地注册中心,注册中心工作人员在网上点击上报就直接审核通过了。按道理来说是可以现场办结的。看你们当地的审批流程了。如果很着急可以找注册部门的人好好说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