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厦门市已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有哪几个小区
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基本在鼓浪区的几个小区,都是你可以直接去部门问一下。
⑵ 落户厦门有关问题及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程序
放在厦门人才中心当然算落户厦门啦
你身份证上不就写着厦门的地址嘛
放在亲戚那边的话可以省户口管理费。其他的还有什么区别我就不太懂了
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这个网址
里面有很多关于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户口的问题
⑶ 如何申请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
在厦门拥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保障性住房。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3)厦门市住房保障局权责扩展阅读: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审核: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每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3、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房产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国土房产部门应当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每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社会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⑷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三)负责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储备和收回工作;负责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计收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土地使用费和土地资产的其他收益;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建设和管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有形市场。
(四)对地质矿产资源和国土资源进行综合管理;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矿种的采矿登记和发证工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地方地质勘查资金;协同水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
(五)负责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管理。负责城乡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制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负责发布房地产市场指导价。
(六)负责城乡地政、房政及地籍、房屋产权资料的统一管理;负责土地、房产的权属确认、转移、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权属纠纷、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裁决;负责落实侨房、代管房的退、管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市场及其中介行业管理,包括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和房地产转让、租赁、交换、抵押、典当、房屋调换以及土地与房地产评估、经纪的管理;负责土地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及其作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组织和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涉及国家税费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非法房地产交易和违法使用土地案件;征收或代收有关房地产税费。
(八)拟订测绘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料的审定、使用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地图出版进行审核。
(九)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地产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探矿、采矿案件;做好耕地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和分配工作;制订住房资金政策并指导和监督检查政策落实工作,指导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信贷管理。
(十一)负责市区各类房屋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征收直管公房租金,监督租赁契约的执行;负责房屋出租过程中的土地收益金和公房转租收益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房屋拆迁、安全鉴定、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和公房修缮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危房改造、房屋修缮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解危房建设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土地、矿产、房屋和测绘的科学技术、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和外事活动工作,组织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四)负责对市土地学会、房地产中介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厦门集体户口的落户要求及落户后申请厦门保障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及各项材料
一、厦门公民户口挂靠指南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1.户口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原因已无人管理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户口因房屋买卖、离婚、离职原因,产权人或户主发生变更,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迁入人员申请落户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5)厦门市住房保障局权责扩展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⑹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要什么条件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具有厦门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依照本条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以及具体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共同申请。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申请家庭包括本市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居民。
⑺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何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一种。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7)厦门市住房保障局权责扩展阅读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适合人群
一,本市无住房家庭。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
本市无住房包括:
(1)未购买商品房;
(2)未承租或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
(3)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宅基地。
二、申请购买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家庭申请: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⑻ 获得了厦门市保障房后夫妻离婚后产权怎么办
已经有产权的保障房,需要平分;
有一方要房的,可以折价给另一方钱。
⑼ 想要分析下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的利弊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应该从“边缘户”情况先开展摸底调查,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放宽条件。要让有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按照政府承诺的时间表住进新家,建成后的保障性住房不仅要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还要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住户提供相关服务,让他们满意。问题应该从基层开始着手解决,这都是影响着整个社会日后大发展的根本存在问题。
⑽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首页为什么还不能打开呢是否被封了呢
打不开有很多原因:
要看这个网站是否正常运营,
如果没有正常运营,有可能是你说的情版况,
1.不符权合互联网规定 则被封
2.域名 空间到期 则打不开
如果正常的话 则也会有很多原因
1.网速问题
2.首页大小为题
3.首页设计问题
等等 很多 就不一而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