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人才住房补贴公示完多久发放
2016北京市住房补贴标准:
一、实行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在全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专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以属开发企业开具的税务发票为准计算,不含储藏室、车库、车位、阁楼价款,下同)2%的购房补贴。
二、实行二手住房购房补贴。在全区范围内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但安置房未满5年交易,以及赠予、继承住房不享受以上补贴。
三、放宽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职工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公积金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本地居民,在通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可在通州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贴息业务,缩短借款人等候时间。
四、适当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对通过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但是因各单位不同 所在的地方和公司的不同,是不太一样的
Ⅱ 镇江市2020年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发了吗
没有收到,是不是因为疫情推迟
Ⅲ 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啥意思
这个一般是政府为了吸引人才出的政策。
Ⅳ 镇江市人才安居补贴和契税补贴可以一起得到吗
货币补贴是指单位给你在房改购房时补贴,一般就是按工龄等要素来换算。动用公积金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他们是不会给你补贴的
Ⅳ 人才购房补贴怎么领取
买房补贴的领取:
1、各级财税部门凭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开具的证内明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容的首套房证明,购房户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办理补贴手续。
2、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
3、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Ⅵ 镇江享受人才补助必须去哪些企业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社保补版贴发放名单的权公示
http://hrss.zhenjiang.gov.cn/tzgg/201909/t20190903_2155996.htm
Ⅶ 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02日,主要经营回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提供委托招聘、委答托择业、人才猎头、人才项目承包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鲁旭云
成立时间:2006-11-02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11020000014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8号双子楼A座9楼
Ⅷ 政府补贴购房是怎么回事
一、对政府性购房补贴政策的补充说明
(一)对“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给予应纳税房价1%的政府性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首套成品普通住房的,可再享受应纳税房价0.5%的政府性购房补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政策的补充说明:
1、执行时限: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暂定一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2、购房要求:同时满足①在我市购置的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②“房屋坐落”为市区范围,包括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
3、成品普通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新建并取得政府批准销(预)售的精装普通住房。
4、“首套”的认定标准:购房人(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
5、
执行期内购买“期房”的处理:执行时限内房屋未竣工交房的,须在补贴政策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携购房合同到补贴兑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购房补贴,不予补发。所购商品房住房执行期内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办证纳税及申请补贴,逾期未办的,视同自动放弃购房补贴,不予补发。
6、“政府性购房补贴”与“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政策不可以同时享受。
7、补贴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该类“购房补贴”。
8、享受拆迁(征收)补偿税收减免的房产不再给予购房补贴。
9、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允许有共有权人。
(二)对“为鼓励大众创业,对一次性购买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且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下的商业、办公用房,给予应缴契税30%的政府性购房补贴;对一次性购买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且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商业、办公用房,给予应缴契税50%的政府性购房补贴”政策的补充说明:
1、执行时限: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暂定一年,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2、购房要求:同时满足①在我市一次性购置的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②“房屋坐落”为市区范围,包括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
3、执行期内购买“期房”的处理:执行时限内所购房屋未竣工交房的,须在补贴政策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携购房合同到补贴兑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或未按规定缴纳契税的,将视同自动放弃购房补贴,不予补发。所购商品房住房执行期内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办证纳税及申请补贴,逾期未办的,视同自动放弃购房补贴,不予补发。
4、“政府性购房补贴”与“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政策不可以同时享受。
5、补贴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该类“购房补贴”。
6、享受拆迁(征收)补偿税收减免的房产不再给予购房补贴。
7、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允许有共有权人。
二、政府性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一)补贴申请
购房补贴申请人到地税部门“咨询窗口”申请购房补贴,领取《房屋信息查询函》。购房补贴申请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补贴申请实行属地管理,即购房补贴办理与房产证办理在同一地点。
各区办理地点如下:
1、市区(京口、润州):市房产大厦(中山东路170号)
2、镇江新区:镇江新区房产管理处(新港西路11号)
3、丹徒区:丹徒房产交易大厅
(谷阳大道276号)
(二)房产认定
购房补贴申请人凭地税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登记管理机构的相关窗口办理房屋信息查询。房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后向购房补贴申请人出具《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复函》。
(三)补贴兑现
市地税部门受市财政部门委托,在房产登记管理机构设立地税窗口代为发放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申请人凭《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复函》原件,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银行卡(可透支的不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办理,审核后15天内将补贴款打到申请人银行卡,已发补贴的在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上盖章备注。购房补贴限本人办理及领取。
Ⅸ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如何申领
办理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人需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专补贴申请表》及属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各受理单位进行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然后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各受理单位将每季度集中把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