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咸阳巿公租房的公示和摇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摇号的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专》
第十三条属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⑵ 咸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咸阳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申请条件:
市区内城镇户口,领取咸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和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含14㎡)的家庭和无房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
咸阳公租房申请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家庭成员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人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地社区、街道办社区出申请家庭经济收入、住房状况,就业情况证明的住房情况证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及复印件;(5)、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6)、大中专院校毕业证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2)咸阳市住房保障条例扩展阅读:
廉租住房审批程序:
1、申请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进行申报;
2、经社区居委会调查并填写调查意见后报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并进行第一次公示;
3、经街道办公示无异议后低保家庭直接报送区房改办审核,低收入家庭需报送区民政局进行低收入家庭认定后报区房改办;
4、区房改办审核后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保障。
⑶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 为什么还没出台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在网站上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一个月。现在根据向全社会、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征求各地方、各部门的意见,再次听取的专家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在不太长的时间里,经过一定程序,《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就可以上报国务院。条例的出台,将解决民众关心的使住房保障工作有法可依的问题,能够使住房保障中的各项矛盾得以妥善处理,使老百姓的权利得到保障。
冯俊称,保障房退出问题,是条例起草过程中着力解决的,这也是长期调研中关注的问题。
谈到“保障房退出机制”,冯俊指出,媒体所说的退出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原本不符合条件,由于提供虚假信息又在审核过程中没有审核出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住上保障房,这在严格意义上应该适用纠错机制,要纠正。真正需要比较慎重考虑的是第二种情况。老百姓收入是增长的,保障住房会居住比较长时间,收入增长怎么退出是个难点。
冯俊进一步指出,保障对象有两个条件:一是住房确实困难,二是没有能力通过自己努力在市场上获得住房。退出问题的制度设计是这样考虑的。如果你有了合适住房就应该退出来,把有限的保障房资源让更需要的保障对象利用,这样使资源配制更加公平,急用的人先用。
冯俊强调,在退出问题上,制度设计绝不能简单化。较低收入家庭之所以收入低,是由两个原因导致,一是劳动能力低,二是就业不充分。这样的家庭在较短时间很难实现收入层级的变化,有时候收入稍微有点提高,也很难在市场上买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
冯俊称,对收入提高后的退出机制设计一定要实事求是:第一,要有一定的宽容度,要允许一定的收入增长,要有一定的稳定时期;第二,通过经济方法来处理退出问题。比如收入增长了,廉租房租金提高一点,随着收入不断增加,廉租房租金可以一直提高到市场租金。
冯俊说,总之,退出机制并不是说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来的福利机制。这样的制度设计可能更合理一些。
⑷ 咸阳市渭城区廉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4)咸阳市住房保障条例扩展阅读: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第三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 咸阳市还可以登记廉租房吗
咸阳市渭城抄区廉租住房保袭障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市区城镇户口,享受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低保户)、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或无房户 三廉租房是针对收入低于1000元/月的人群。 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
⑹ 咸阳公租房分房进度咸阳秦都区第五批公租房什么时摇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的摇号信息。专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属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⑺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秦都区第九批公试名单
咸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版四条配权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⑻ 保障性住房的法规规定
退出机制已经成为各地房管部门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新方向。
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规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一内容为租赁对象在适当条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国网2014年6月5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在会上表示,保障房退出(准入)机制的设计要有一定的宽容度,“退出机制并不是说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来的福利机制。针对收入提高后的退出机制设计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宽容度,要允许一定的收入增长,要有一定的稳定时期。”冯俊介绍,随着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针对确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准入问题,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 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涉及55项内容。在2014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项目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居住证管理办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拟规定,申请保障房不再审核收入情况,而以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同时,非京籍人群拟纳入保障房申请范围。
⑼ 咸阳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咸阳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工作,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及《咸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评估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为估价时点、参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和建筑物重置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环境、用途、建造年代、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价格评估(以下简称拆迁估价)。 第四条 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估价时点为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 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其中住宅分为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成套住宅是指按规划、设计统一建造的套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等设施的单元式住宅;非成套住宅是指除成套住宅以外的其它住宅。非住宅分为商业用房和其它非住宅两类,商业用房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或者规划部门批准标明的商业用房;其它非住宅是指除商业用房以外的非住宅,主要包括工业、仓储、车库、旅馆、办公、公益事业等用房。 第六条 住宅拆迁估价,参照市政府公布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根据拆迁就近地段多层结构住宅楼房(砖混甲等一级)市场成交平均价,确定拆迁区域内被拆迁住宅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结构、环境修正、建筑物重置成新、楼层、朝向等因素综合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 商业用房拆迁估价,参照市政府公布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根据被拆迁房屋与同类结构用途、商业区域繁华程度和地段相近的房屋市场交易平均价格,确定拆迁区域内被拆迁商业用房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结合房屋结构、临街状态、建筑物重置成新、楼层等因素综合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 其它非住宅房屋拆迁估价,参照市政府公布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根据拆迁就近地段多层住宅的(砖混甲等一级)市场平均价确定拆迁区域内其它非住宅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再按照不同比例:工业、仓储、车库为80%,旅馆、办公、公益事业等其它非住宅房屋为100%,对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进行处理,结合被拆迁房屋结构、环境修正、建筑物重置成新、楼层等因素综合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 拆迁项目实施时,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确定:评估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做出初步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评估报告,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经市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评审,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实施。 第七条 住宅房屋拆迁估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住宅房屋拆迁评估价格=[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环境修正系数+建筑物重置价格×(1+层高调节率)×成新]×(1+楼层调节率+朝向调节率)×建筑面积 楼层调节率见附件一,环境修正系数见附件二,朝向调节率见附件三,层高调节率见附件四。 第八条 商业用房拆迁估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商业用房拆迁评估价格=[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临街状态修正系数+建筑物重置价格×(1+层高调节率)×成新]×楼层调节系数×建筑面积 底层商业用房临街状态修正系数见附件五,商业用房楼层调节系数见附件六。 第九条 其它非住宅房屋拆迁估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其它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价格=[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环境修正系数+建筑物重置价格×(1+层高调节率)×成新]×楼层调节系数×建筑面积。环境修正系数见附件七,楼层调节率见附件一。 第十条 被拆迁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其未计入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部分,拆迁估价按以下公式计算:院落拆迁评估价格=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环境修正系数×(实际占有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标准容积率)标准容积率:平房(二层及以下)为1,多层房屋(三层以上、六层以下楼房)为1.5。院落中包括有不同用途的房屋时,按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包含被拆迁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以及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第十二条 对超出被评估房屋结构等级条件以外的设施设备和装修项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估价机构应按《咸阳市市区房屋拆迁附属物作价补偿参考价格》单列评估确定。对工业、仓储用房中的房中房,按附属物工程造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不计算房屋拆迁面积和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第十三条 本规则第六条至第九条计算公式中各种类型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房屋拆迁建筑物重置价格按房产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咸阳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咸阳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试行)》[咸政房发(2003)29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拆迁住宅房屋楼层调节率(%); 附件二:拆迁住宅房屋环境修正系数; 附件三:拆迁住宅房屋朝向调节率表(%); 附件四:拆迁各类房屋层高调节率(%); 附件五:拆迁临街底层营业性用房临街状态修正系数; 附件六:临街二层以上营业性用房楼层调节系数; 附件七:拆迁其它非住宅环境修正系数。 附件一:拆迁住宅房屋楼层调节率表(%) 总 调 层 楼 节 数层 率次 三层四层五层六层七层第一层44555第二层66101010第三层-510151515第四层 -80510第五层 -8-40第六层 -10-5第七层 -12 附件二:拆迁住宅房屋环境修正系数 1、环境修正系数评分表序号因素项目内容最高分考察项目评分等级一等二等三等四等1 环境情况4自然景观、风向1.0-1.30.7-1.00.4-0.70.1-0.4空气污染、噪音、水文0.95-1.20.7-0.950.45-0.70.2-0.45绿化率、室外公共活动空间与绿化景观1.15-1.50.8-1.150.45-.080.1-0.452规划设计3.5建筑或小区布局1.5-2.01.0-1.50.5-1.00.0-0.5建筑密度、外型等1.15-1.50.8-1.150.45-0.80.1-0.453物业管理2.5物业管理情况2.0-2.51.3-2.00.7-1.30.1-0.7 2、环境修正系数评分等级说明表序号因素内容考察项目一等二等三等四等1环境状况自然景观公认的自然环境优越地区或临近公园。自然环境良好,附近有一定的绿地和绿化,基本整洁、卫生。附近有少量绿地和绿化,卫生环境一般。附近周围无绿化,拥挤、环境稍差。环境污染空气清新、无污染,无噪音,水域清洁,达卫生标准。空气良好,少量污染,白天有部分交通噪音,水体局部污染。空气局部受污染,靠近大马路,白天和晚间均有噪音影响。靠近污源、靠近车站、机场等,有噪音。室外公共活动空间与绿化景观绿地率30%以上,立体绿化,室外公共活动空间丰富。绿地率在30%以下,部分绿地和绿树,公共活动空间较小。少量绿化,基本无公共活动空间。无绿化,无公共活动空间。2规划设计建筑或小区布局布局合理、错落有致,满足通风日照等要求。布局稍好,排列整齐。布局一般。任意布置、拥挤。建筑密度与外型等建筑密度在30%-40%,外型美观。建筑密度40%-50%,外型比较整齐。建筑密度在50-60%,外型陈旧。建筑密度在60%以上,外型破旧杂乱。3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情况全封闭物业管理半封闭物业管理有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3、环境修正系数计算说明按照评分表和评分等级说明表对被拆迁房屋的环境情况、规划设计、物业管理分别评分,将所评分数相加之后除以100后再加1即为环境修正系数。 附件三:拆迁住宅房屋朝向调节率表(%)窗向南北东西朝南朝东朝西朝北调节率+1-10-2-3-4备注1、南北向指房屋南北侧都有主窗,采光通风最佳。2、东西向指房屋东西侧都有主窗,采光通风一般。3、朝南指房屋南侧有主窗,北侧有附窗或无窗,南侧采光佳,北侧有部分采光或无采光。4、朝东指房屋东侧有主窗,西侧有附窗或无窗,东侧采光,西侧有部分采光或无采光。5、朝西指房屋西侧有主窗,东侧有附窗或无窗,西侧采光佳,东侧有部分采光或无采光。6、朝北指房屋北侧有主窗,南侧有附窗或无窗,北侧采光佳,南侧有部分采光或无采光。附件四:拆迁各类房屋层高调节率表(%)序号项目调节率备注1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准层高3.6米每增减0.1米重置价格增减1% 2砖混结构标准层高2.8米每增减0.1米重置价格增减1%当房屋层高小于2.2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3砖木结构标准檐口2.8米每增减0.1米重置价格增减1%包括土木结构房屋房屋具体层高与标准层高相差大于1米以上的,其房屋重置价格由估价机构按照国家及陕西省有关建筑定额另行估算。 附件五:拆迁临街底层营业性用房临街状态修正系数1、临街状态修正系数临街状态修正系数包括临街宽深比调节系数K1和邻近高价街距离调节系数K2及两面临街调节系数K3,只适用于临街底层房屋。当对临街底层进行估价时,根据房屋临街状况,分别使用K1×K2或K1×K3作为临街状态修正系数,对临街其他楼层进行估价时,不使用临街状态修正系数。 2、临街宽深比调节系数表(K1)临街面宽与进深度比K1小于0.30.70大于0.3小于0.4(含0.4)0.80大于0.4小于0.5(不含0.5)0.90等于0.51.0大于0.5小于0.7(含0.7)1.05大于0.7小于1.0(不含1.0)1.10大于1.0(含1.0)1.15 3、邻近高价街距离调节系数(K2)a、离高价街距离:0-10米(含10米)调节系数1.12;b、离高价街距离:10-20米(含20米)调节系数1.07;c、离高价街距离:20-30米(含30米)调节系数1.03;d、离高价街距离:30米以外(不含30米)调节系数1.00;离高价街距离起点为高价街第一幢临街营业性用房转角处。 4、两面临街调节系数表(K3) 两面临街(两面以上临街按两面临街计算),以区位等级级别高的临街面(高价街面)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基础,结合低价街面的条件分别调节为:高价街低价街的门面宽比例调节系数低价街门面宽未达到高价街门面宽的50%(含50%)1.15低价街门面宽超过高价街门面宽的50%、不足100%1.1低价街门面宽超过高价街门面宽的100%(含100%)1.05 附件六:临街二层以上营业性用房楼层调节系数 临街二层以上营业性用房估价楼层调节系数分别为:底层100%,二层70%、三层60%、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室50%。 带自动扶梯的临街二层以上营业性用房楼层调节系数分别为:底层100%,二层85%、三层80%、四层及四层以上70%、地下室85%。 附件七:拆迁其它非住宅环境修正系数 1、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内 容等 级环境卫生交通公共设施大气环境一等100-101101-102100-101100二等99-100100-10199-10099.5三等98-9999-10098-9999四等9898-9997-98992、一般办公、教育、医疗、旅馆等房屋内容等级环境卫生交通公共设施大气环境视觉商业噪音一等99-10099-10299-10110099-10199-101 98-100二等99-10099.599-10099.599-10099-10099.5三等98-999998-999998-9998-9999四等989997-98999897-9899 3、环境修正系数计算说明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分别按环境卫生、交通、公共设施、大气环境评分,所评的分数除以标准分100后连乘即为环境修正系数;一般办公、教育、医疗、旅馆等房屋分别按环境卫生、交通、公共设施、大气环境、视觉、商业、噪音评分,所评的分数除以标准分100后连乘即为区位环境修正系数。 主题词:房屋拆迁管理 估价 操作规则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抄送: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法制办 市、区人民法院 市城改办 市拆迁办 各县(市)建设局咸阳市房产管理局秘书科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