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州住建局:严肃对待个别楼盘哄抬房价情况 中介不参与不炒作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2月2日消息,为落实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根据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安排,2021年1月下旬,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组织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议,全市25家中介机构和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会议通报了2019年和2020年中心五区行政处罚和信访投诉情况,以及广州市住建局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业主抱团哄抬房价查处情况,对中介机构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提供便利等7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案件剖析;同时对参会中介机构提出不参与炒作、规范业主放盘委托手续、规范中介门店信息公示等要求。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副主任张向阳对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中介居间服务的各项政策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努力提高中介经营服务标准、规范水平;三是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要严肃对待近期个别楼盘业主盘哄抬房价情况,不参与不炒作,共同维护广州中介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此前1月19日,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亦曾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提醒信》,严厉打击各类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提醒信》获悉,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将协同市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和追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散布虚假房源、虚假广告、虚假销售消息等行为。
B. 广州公积金贷款要求多少天内放款
招行贷款如您提交申请抄资料齐全,审批时间大约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为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能否取消等相关信息,请您直接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C. 广州办理房屋租赁备案需带什么资料
广州市租房在网上就可以备案了,需要的材料如下:
根据《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专赁合同网属上备案规则的通知》第九条规定
1、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2、房屋权属来源文件或房屋来源资料;
3、房屋租赁合同。
(3)广州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扩展阅读:
办理出租合同备案的时效:
《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的通知》第八条
租赁双方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机构处理出租合同备案的时效:
《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的通知》第十一条
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核对,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复核。
D. 广州市哪里有报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筑电工证
那个是建设厅发的证
建筑电工证来的
去城建学校报考
网络,广州电工培训贴吧
本地相关信息多!@!!!!!!!!!!!!!
E. 广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是什么级别
广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是正厅级。
F. 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资质动态核查除了广州还有哪些地区
资质动态核查方式,资质管家为你解答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的动态核查工作,依照动态核查判定标准,判定核查结果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省厅将对市、州动态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并核查部分。
3.省厅负责全省动态核查情况公示和处理结果通告。
G. 广州公租房申请攻略
广州户籍申请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非广州市户籍申请条件:
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2、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办理材料:
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5、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6、住房证明: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3)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注:2015年11月9日起,广州市民申请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投诉要找广州市住建委了。
办理期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审核时限约为62—10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H. 广州公租房申请难吗
广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该都具有本市的户籍,在本市工作、生活。在申请月前的十二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和净资产价值达到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房屋或者现有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足十五平方米,或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十平方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公租房在哪申请
1、到各县(市)区申请。各县(市)区责任将得到强化。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负责本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将来符合条件的市民,需要到各县(市)区申请公租房。
2、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人填写《XXX市公租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XXX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合同、担保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一般单位把申请交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
3、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或是建设规矩局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或是建设规矩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申请公租房的相关资料。
怎样申请公租房
1、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要想成功申请公租房,必须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2、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市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复审合格的申请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I.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几类的事业单位啊待遇怎么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类别一共可以分为三类: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其中,公益类又分为一类和二类。
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发布的招考公告中薪酬待遇部分显示,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如果对该单位很感兴趣,可以关注一下广州市人社局官网的相关信息。
J. 广州市建委下属单位有哪些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改办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5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6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7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8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9广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10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1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12广州市城建战线党校
13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4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5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6广州市道路交通工程研究中心
17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
18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