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省直单位职工公积金在那个地方领取
『贰』 谁知道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区 号: 024 邮 编: 110002
电 话: 22702780 传 真: 22827349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打这电话试试吧
『叁』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省府大楼2号楼
电话:
057187052812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在体育场路498
号
『肆』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跟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区别吗
市民之家是办理市公积金提取的,你交的是省公的,必须去风起路省直公积金提取处办理提取。。省直公积金周末是不办理的。。。谢谢了,麻烦你给我加分喔
『伍』 什么是省直住房公积金
省直属机来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自金,简称省直住房公积金。
省直住房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论是那里交纳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陆』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时,由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变更个人结算账户,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时需要变更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按照《关于联名卡涉及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7〕4号)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业务涉及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会计〔2006〕21号)办理。
『柒』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电话是多少
这是很简单的抄,你袭发现,你公司将负责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同事问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然后采取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柄可以成??为朋友,并很快基本上出来的同一天。在我们公司,我是负责这一块,不知道怎么可以问我
『捌』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怎样办理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玖』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简介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与收回;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
中心目前拥有工作人员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人,80%以上员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平均年龄31岁。中心目前设有6个职能部门:用户部、信贷部、财务部、稽核部、信息部、办公室。
『拾』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职能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与收回;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