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一样不一样
1、性质不同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专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属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2、特征不同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安居房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人群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是给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⑵ 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
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租,也有售。
⑶ 保障房是什么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麻烦告诉我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版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权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2.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就是说经济适用房也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
⑷ 安居房,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版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权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⑸ 经济适用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区别
保障性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都属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产权,购房取得产权未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区别在于:
一、主要区别:
(1)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资产限制;经济适用房受到收入与资产的限制。
(2)保障性商品房售价中包含基准地价,价格高于经济适用房,转让时经济适用房原购买价格与相应地段社会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差价的90%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仅需向政府缴交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导价由市政府定期制定发布。
(3)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对象是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
(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申报收入和资产,并应符合家庭收入和资产控制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组成不同,即对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
二、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不同:
1、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请求购买或许租借保障性住房:
(1)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许抚育联络,且一起生活。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请求地点地的区(市)到达规定年限。
(3) 住宅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4)可支配收入和工业低于规定限额。
(5) 在提出请求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作过住宅销售行为。
知识点拓展:
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请求人及请求程序:
家庭请求经济适用住宅的,整体成员视为一同请求人,应推举一名具有民事行为条件的成员作为请求人的代表。独身人士请求经济适用住宅的,本人为请求人。请求人代表和独身请求人(以下合称请求人)应当向户籍地点地的大街(乡镇)社区业务受理效劳中心照实填写请求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借公房凭据、收入和工业证明等资料,并签署赞同承受住宅和经济状况核对且核对成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经济适用房-网络
保障性住房-网络
⑹ 安居工程的房、经济适用房与房改房有什么异同
房改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工龄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主要面对的是单位职工,其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对单位享有。
房改房从产权构成上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成本价所购房屋,一种是标准价所购房屋。
一、成本价所购房屋是指单位职工只承担所建房屋的成本价格,不承担房屋坐落的土地使用费用,因为这些土地使用权一般属于单位享有,身为单位职工就没有义务再承担土地使用费。
成本价所购房屋对于买受人来说所享有的权利就受到一定的限制,其只享有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也可以不经过单位的同意就可以处置。但在收益权上就有很大的限制因为土地使用权属于单位,买受人处置后应当向单位依法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同时成本价所购房屋不能赠与,除非买受人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二、标准价所购房屋是指单位职工只承担所建房屋的部分成本价,也不承担房屋坐落的土地使用费用。此类房屋单位职工只享有部分产权,单位职工仅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果买受人要处置该房屋,一般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即使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应当将房款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单位在此房屋中所占的产权比例向单位移交房款。同样此类房屋不能赠与。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的最大特点在土地是划拨土地,这样此类房屋的买受人在不转让的情况下自己可以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一直使用。如果买受人处分该房屋,就应当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买受人也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置权,但收益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其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利润一般控制在5%以内,而且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
安居工程是指纳入政府专项计划,通过政府扶持,定向供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成套住宅的建设、分配、出售和管理的全过程。安居工程是政府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及危房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危房户。而且买受人个人所购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安居工程的买受人也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置权,但收益权也同时受到一定限制,即其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能申请,两者不是一种概念。安居房是政府提供的,房改房市您单位内部的。
⑺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
为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7)安居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的区别扩展阅读:
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⑻ 棚改房和安居房什么区别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抄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2.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就是说经济适用房也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
⑼ 保障性住房跟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
保障性住房安置的目标是标准有限、价格有限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租赁住房,这些家庭一般由廉租房、政策租金组成住房、有针对性的住宿等。
安置房的目标是拆除城市居民,包括拆除住房农民。
(9)安居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的区别扩展阅读:
保障性住房的分类
1、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2、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3、定向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