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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2-06 21:15:10

A. 现今的浙江房地产政府都出台了什么新政策

两天前省政府网站上挂出一份新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房地产业内颇多关注。因为其中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浙江将采购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房源。

《意见》包括以下内容: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落实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探索商品房市场采购制度,允许由城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购买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等等。

新政策,杭州早走一步

“这份文件对房产政策从上到下进行了梳理,文件中提到的内容,杭州很多已经开始在做。”当记者采访杭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时,他如此评价。

如《意见》中要求,亏穗知“2009年,廉租住房全省要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已经实现这一目标的城市,要扩大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杭州最近一期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从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2倍扩大到1.4倍(497元/月)以下,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将扩大到城市低保标准1.7倍以下,已是省内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最广的城市。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房改办了解到,目前符合这个标准的家庭大约有2900户左右。

关于二套房贷款,如果想销消在杭州钻政策漏洞是比较难的。《意见》明确,“经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其名下现没有以买受形式取得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买卖登记申请的,原则上可视为首次购买住房,给予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杭州的透明售房系统已经比较完善,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只要进行过交易的信息都有记录。除此之外,而无论是买受还是赠与形式,只要曾经做过产权登记或变更,在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和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也都能查询到记录。

换句话说,在杭州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要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只能是购买首套房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低于平均水平(杭州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83平方米)。

开发商最关心采购价格

杭州市在住房保障方面一贯乐于尝试,无论是《意见》中提到的“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租买结合”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模式,“鼓励试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还是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可采取公开采购方式,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或中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杭州市都已在试验中。前者,杭州市已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明确了操作细则,后者,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一个月前也已经着手进行调研。

耐人寻味的是,当记者询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意见》中相关条款的看法时,他们的态度相当“暧昧”。

“从政策来看,政府采购要求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最好还是现房、准现房,杭州市区范围内这样的楼盘还真不多。”一位开发商说出了他的心里话。“要满足中低价位的条件,这样的楼盘只可能出现在下沙、九堡、三墩、丁桥和转塘、滨江这些位置相对比较偏一点的板块,如果是期房,开发企业还会比族让较乐意做,毕竟规划、建设的灵活性比较大,但政府的意思似乎是要尽快投入使用的,那只能找现房、准现房,这就有一定难度。一来,这些楼盘可能已经卖掉一部分,剩下的房源都是拆散的,如果作为保障房房源,今后统一管理会有难度;二来,如果政府采购真的放到很低的折扣,我在市场上就能卖得很好,何必亏本卖给政府?”

“其实去年我们曾经与政府部门接触过,商讨采购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杭州某开发企业高层透露,在他看来,这项政策是颇有操作空间的,特别是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关键是政府要尽快出操作细则,明确采购的区域范围、价格、套型面积,发布正式公告。

连问几家开发商,他们顾虑的问题似乎很一致:政府到底愿意出多少价格来采购这批“中低价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如果价格合适,我们不排斥去竞争。”他们说。

B.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是什么

网页链接http://www.hzfc.gov.cn/wsbs/yw

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周六日上班吗

政府行政单来位,办公时间是每周源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D. 杭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一、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②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③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②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③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④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⑤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⑥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申请流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

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

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E.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温馨提醒您,2017年第1公租房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F. 杭州公租房申请网站是哪个

你好,杭州公租房网站网页链接

G.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7)杭州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扩展阅读

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H.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网上看房

是啊,莫名其妙的给的连接是主页的,找了半天没找到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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