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亚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2016
符合下面的条抄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贰』 户口在三亚市海棠湾镇能申请三亚市内的廉租房吗
可以申请。
2015年三亚已建成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在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将统一列入公版共租赁住房权管理,并轨后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应保障对象,包括暂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人群、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以及在三亚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中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满三年(含)以上,家庭成员均在本市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未婚、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士满35周岁(含)以上可单独申报。其他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三亚市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房,收入符合中等或中等以下标准;外来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还需连续在三亚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叁』 三亚现役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现役军人不能申请公租房。
『肆』 三亚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有人申请过的可以说一下吗
根据《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点:三亚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5、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第十六条 申请租赁政府投资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有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住房情况的证明;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或单位提供);
(六)外地来三亚的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缴交基本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七)困难家庭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其他困难情况证明;
(八)以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等证明,专业技术类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伍』 三亚市唯一住房认定
住房套数的认定是:认房认贷,以家庭为单位。
家庭是指当事人本人,配偶,已经未成年子女,三方。
三方名下无房,三方没有贷款购房没有还清。此种情况购房,是首套房买入。
『陆』 三亚2018年公租房申请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回申请的相关步骤:答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柒』 现在三亚公租房分配是怎么样的呢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520元(含)以下;单身人士申请的,月收入4500元(含)以下;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须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5、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须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6、已经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双限房并取得租住或购买资格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条件,报名截止日为6月19日,请尽快申请。
『捌』 在三亚市去那个部门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务员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去那个城市的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去看一下,申请经适房的条件
『玖』 三亚办理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由其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领。
1、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材料: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且申领材料齐全并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发放工作。
居住证持有者在居住地可享受的权益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可随。
根据《海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外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省,或者本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省内跨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1、有合法稳定就业,即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本人在城镇投资兴办第二、三产业并持有营业执照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即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请落户材料:
凭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提交落户申请。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与企事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社保证明材料
居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累计年限的材料证明。
非海南本省户籍人员落户三亚
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第六条:本省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积分指标体系
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100分。
落户分值为80分。基础分数加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