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保障性住房建在哪块
按理说每个区都应该有建设,具体情况建议你去当地房产部门咨询。
2.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主任相当于什么及别的干部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主任。相当于一个科级干部。其实她的职位并不高。
3. 杭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一、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②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③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②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③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④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⑤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⑥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申请流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
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
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4. 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在什么时候
2012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于4月9日正式启动,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公告已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同时发布。
按照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公开销售40万平方米”,2012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是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是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四是申请家庭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252元。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自4月9日开始,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每月10日至14日,区建设(房管)局将上月登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准入情况公示表》经街道办事处(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盖章后,在社区(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值得注意的是,每季度初,市住保房管部门组织对上季度登记的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产生受理顺序号,并发布《摇号结果公告》。根据市建委拨付房源的时间,市住保房管部门联合市建委在《杭州日报》、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等有关媒体上发布《选房公告》。每期选房家庭数量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根据受理顺序号先后划定。若当年轮候选房的家庭数量超过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则按照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先后顺延至下年度选房。
同时,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坚持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日常受理模式。2012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已参加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家庭不得再参加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5.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是什么
网页链接http://www.hzfc.gov.cn/wsbs/yw
6. 杭州本地人,想了解杭州公租房申请是怎样的
符合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街道)向当地政府(管委会)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机构申请。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可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制定受理条件,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
(6)杭州住房保障建设扩展阅读: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住保房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管理等制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向当地政府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机构申请;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街道)向当地政府(管委会)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机构申请。具体申请程序由各地住保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
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
7.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温馨提醒您,2017年第1公租房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