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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保障性住房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5 22:32:24

『壹』 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

保障房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具体的,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可参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二、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注:以上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四、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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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12年03月13日在武汉市江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明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开发及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陈伟
成立时间:2012-03-13
注册资本:25271.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1030001866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14层

『叁』 如何请房管局开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

未享受公有复住房证明问制题,请您携带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及相关工作证明(录用文件、离职文件等)到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保障房主要分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具体的保障房申请条件也有不同,每个地方也有不同的规定,这个要看地方政府是如何制定的,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问一下。

『肆』 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有哪些包括文件号保障性住房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的,官方的定义是什么

有没有那一条规定保障性住房不能改商

『伍』 武汉古田二路那的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就是那个号称武汉市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什么时候完工

早的话今年年底交,晚的话明年开年肯定要交滴,古田的房价7500-8500 你80个平方简装什么都带的话1500以上.

『陆』 武汉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公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及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房产局、房地产公司、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政策规定,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和武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及保障标准公布如下: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

按家庭现住房面积补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7元。

远城区参照本通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相应保障对象和标准。

『柒』 如何请房产局开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

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及相关工作证明(录用文件、离职文件等)到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如果当事人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补贴政策等的证明:

1,先应由当事人工作单位出具在该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过房改房、住房补贴,以及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等的相关证明。

2,再按该单位性质交同级房改办核实后出具审查意见。

(7)武汉市保障性住房通知扩展阅读

证明的一般格式:

无房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购买房改房、未享受住房补贴、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等福利性住房。

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 单位所在地政府房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捌』 武汉市保障性住房贴标准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公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及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房产局、房地产公司、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政策规定,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和武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及保障标准公布如下: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 按家庭现住房面积补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7元。 远城区参照本通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相应保障对象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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