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军队人员如何支取个人住房补贴
军队人员来按规定申请支取住自房补贴,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命令等有效证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购房时,按照批准的支付金额,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军人离退休后,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补贴计划,支付给本人。
军人转业时,尚未购房的,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已购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军人复员时,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
军人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人租住军队住房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未租住或已腾退军产住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
㈡ 请问双士官军人有什么待遇啊一方是武警,一方是解放军,可以分房或者上下班么
分房不分房看单位政策怎么样了,不同单位情况不一样。如果单位不忙,没什么事,住处离两个人的单位都挺近的话,可以跟领导说一声回家,应该都没什么问题的
㈢ 请提供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政策文件,尤其是双军人购房的政策等
军人在部队买的房子是部队自建的经济适用房,由于军人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版贴,实际交的购房权款会明显低于地方的商品房价。如果军队在自己的营区内建房,由于不存在购买土地的问题,则房价更低。但是部队里有明确规定,就是购房者必须是营职以上现役干部。
㈣ 关于双军人分房
夫妻同为军人的的确有这个规定,一般是总后营房部门制定的,但是这是对高级别干部的内,必须副师以上干部才容有这个分房的权利,享受军区建的福利房。团以下干部都是由各部队自己筹集资金自行建房,然后给部队内部的干部分福利,这个就很灵活了,各个部队政策也会不同,如果双军人买到两套住房是有可能的,都是花钱买的军产房么,自己都要掏一部分钱的。一般部队都是副营以上就可以享受福利房了。
㈤ 即是带病退伍军人又是两参退伍军人,问一下能不能同时享受两份优抚待遇。谢谢!
带病退伍军人又是两参退伍军人,问一下能不能同时享受两份优抚待遇。
那是不版可能的权事情:因为民政部规定了,在民政系统范围内,具有两种抚恤、补贴的只有就高领取一种!
就是参战军人云集的广州市参战军人,为此提起诉讼后,一审、二审(终审)都是胜诉的,但是关系到民政部规定和全国范围几十万参战涉核军人、因战残疾军人、带病退役军人的,也就不了了之的。
㈥ 双军人都已退休,其中一人可以领住房补贴嘛!
退休时,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提取了,以后就不存在这个事了。
㈦ 双军人房补问题
退休军人的房屋是必须解决的
把公寓房按经济适用房价出售给你
或者直接分配经济适用住房才算是解决了住房
没有解决住房问题之前不要同意移交地方管理
㈧ 军人退伍后住房补贴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关于退役和在职牺牲病故军人住房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租住军队公寓住房的人员。退休、转业、复员离队时,由本人提出支取申请,与住房管理单位签订公寓住房腾退协议,所在单位可一次性发放其住房棚老补贴。
二、购买军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个人的住房补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神和锋次性发放给本人或者合法继承人。土地折款**时由营房部门抵扣。
三、配偶为军职以上干部的人员。其家庭选择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的,出具购房相关证明可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游晌。
㈨ 双军人已退休,如何取住房补贴
军队人员按照规定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命令等有效证明,按照下列有关规定办理。
(1)对于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批准的支付余额,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者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
(2)对于离休、退休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者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
(3)对于经批准自理住房的离休、退休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其与原单位签订退房协议后,按规定先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支付一部分;在其腾退原军产房后,再支付余额部分。
(4)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离休、退休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其个人的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补贴计划,支付给本人。
(5)对于尚未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其离队时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6)对于已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
(7)对于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
(8)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人租住军产住房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者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未租军产住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
㈩ 军队人员如何支取个人住房补贴
军队人员按规定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命令等有效证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购房时,按照批准的支付金额,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军人离退休后,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补贴计划,支付给本人。
军人转业时,尚未购房的,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已购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军人复员时,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
军人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人租住军队住房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未租住或已腾退军产住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