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与工资同时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按工资薪金项目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关于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发放的住房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贰』 职工住房补贴能否计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
职工住房补贴能计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的,或者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专”。
附:《国属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叁』 给员工每月发放住房补贴可作为福利费吗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对照上述第(二)点内容,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肆』 住房补贴扣税吗
个人所得税是要交的,文件我附在后面。
由于个税是按月计征的,因此当期就是指取得这笔收入的这个月。住房补贴的金额是比较大的,因此套用20%那个级次的税率并不奇怪。
如果还不明白,发信息给我我慢慢解答给你吧:)
财税[1997]144号
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
的规定,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
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伍』 住房补贴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予以区分,对于那些专款专用,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一般不应作为工资对待,而对于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则可以考虑计入工资总额。
理论上看,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是其基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具体组成,由于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但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对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组成予以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工资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规定还对以上六种工资组成部分的具体内涵及外延进行了相应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计入劳动者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般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如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国家统计局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四条中,对于工资总额中不包括的项目和范围也进行了相应规定,根据这一解释规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收入待遇,均不应计入工资总额,比如生活困难补贴、集体福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等。
结合劳动者工资的性质和上述规定精神可以看出,确定劳动者工资总额的时候,不能对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补助、补贴等一概而论,认为均应或者均不应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而是应当具体分析这些补助、补贴的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房改政策不尽相同,所以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予以区分。
对于那些专款专用,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一般不应作为工资对待,而对于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则可以考虑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陆』 住房补贴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自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柒』 企业支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计入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吗
企业支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如果属于研发部门员工,那么就可以计入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否则不可以加计扣除!
『捌』 职工住房补贴的会计处理
计入员工的工资来,正常缴纳个人所得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