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东15城或全部放开落户"零门槛"!
据悉,当前,山东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个百分点左右,还有近千万农业转移人口将在城镇落户,建设投资和消费需求潜力巨大。
山东将着力推进城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山东将健全完善“责任落实、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论引导、市场监管”机制,积极培育住房租赁骨干企业,加大环卫、公交、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
继续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提升物业和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2020年,山东还将着力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
设区市新增海绵城市建成面积197平方公里,年内新增形成综合管廊廊体40公里,新建改造修复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力争全省城市绿道达到5000公里。
Ⅱ 山东省高级法院关于依法推动不动产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依法文明和谐征收拆迁得到社会广泛肯定。但是,今春以来,一些地区违法征收拆迁的恶性事件又屡有发生,并呈上升势头。为防范和遏制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相关审判执行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行政强制法》、《条例》和《规定》,全面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及具体规定精神,认真学习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特别是要组织基层人民法院搞好专门培训,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统一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来,在立案、审查和执行等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不得擅自变通和随意解读。二、抓紧对征收拆迁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时,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颁布施行后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上级人民法院要派出督查组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特别是对发生征收拆迁恶性事件的地区和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等领域,要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误、执法不规范或者滥用强制手段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等恶性后果以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三、认真研究解决征收拆迁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征收拆迁主要问题集中在违法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标准偏低、实施程序不规范、滥用强制手段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受案范围、立案条件、审理标准、执行方式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到位、行政权力滥用等突出问题。对于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取得支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互动,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疏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努力实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执行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在征收拆迁案件过程中,立案、审查、执行机构要注意加强沟通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案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精神,严把立案、审查、执行关,切实体现“裁执分离”的原则,不得与地方政府搞联合执行、委托执行。要依法受理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过程中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对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原则上不得准许;凡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方可采取强制手段;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监督指导,防范和制止下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情形发生。五、建立完善信息和舆情报告制度为便于了解掌握各级人民法院征收拆迁案件的信息和情况,要建立和完善征收拆迁案件信息和舆情报告制度,特别是在十八大召开前夕和会议期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月搜集掌握辖区法院征收拆迁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的情况。凡在案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隐患或事件的,有关人民法院必须立即向当地党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上下级人民法院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随时掌握相关重要舆情动态,及时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并采取应对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要严格执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服、歪曲事实、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予以曝光通报。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Ⅲ 2018年政府会不会缩减房产信贷总量
2018年房地产国家新政策
1、重庆:房价异动 房产税信贷措施遏制“炒房”
根据调整后的房产税政策,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策自14号起施行。据介绍,这一政策就是为了遏制“炒房”牟利行为。
同时,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表声明,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炒房行为,采取措施,打击炒房行为,包括对“三无”人员来渝“炒房”信贷不予办理;对涉嫌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违规企业,暂停办理住房按揭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2、北京商品房限购继续执行 不排除会加强政策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2017北京继续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信贷等政策,限购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考虑到北京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仍将继续坚持,但不排除会加强政策。
3、山东多地商品房继续限购限贷限价
14号召开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决定,今年济南、青岛等热点和潜在热点城市,要增加住宅及用地有效供给,继续执行好限贷限购、限价销售等措施,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山东省其他城市要有序推进商品住宅去库存,积极化解非住宅库存。防止商品房交易量和价格暴涨暴跌。
4、上海:个人住房贷款增量创新低
央行数据显示,随着上海房地产调控效果不断显现,个人贷款增速和增量占比明显回落。一至四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增加917.3亿元、1015.5亿元、747.7亿元和671.9亿元,三四季度贷款季度增量明显下降,其中12月份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54.7亿元,创近14个月个人住房贷款月增量新低,表明调控新政促进房产市场和住房信贷稳健发展的效果显著。
2017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1、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
4、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5、农户购房有补助
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买房补贴政策: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
6、户籍轨制更始
截至2015年11月底,5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为3.73亿平方米,全国整体商品房待售面积则达6.96亿平方米。面对近7亿平方米的楼市库存,户籍轨制更始成各地去库存主要手段。所以,上海当局事情呈报明确提出,对峙都市扶植重心向郊区转移,进一步提高郊区成长程度;河北省当局事情呈报提出,到2020年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8%和67%。
7、贷款首付降低
①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贷款首付20%,部分城市30%。
②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25%,部分城市20%;二套房首付30%。
Ⅳ 山东发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总监 拥有停工权待遇不低
昨天,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其中,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
什么样的企业应该设置安全总监?
根据通知,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设置企业安全总监。逐步推广至其他施工企业及非法人施工单位。
安全总监有哪些职责职权?
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安全总监充分授权,主要包括:
1、表决权。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方案的审查;
2、停工权。阻止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决定和行为,并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3、处罚权。督查和纠正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运行中出现的危害安全行为,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提出处罚意见;
4、考核权。组织对企业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
5、提名权。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否决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安全总监?
企业安全总监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
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沟通协调,能妥善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合理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安全总监由企业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后,以正式文件予以任命。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设置安全总监的企业不再设置安全副总。安全总监因日常工作失职渎职,或者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而受到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应当撤销其安全总监职务。
Ⅳ 急求山东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全文!紧急!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对于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学透文件、掌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我国文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机遇挑战,深刻认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要方针和重大举措,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会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一个需要长期不懈努力、深入实践、创新创造的过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更加有力地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奋力开创我省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文化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
山东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革命文化波澜壮阔,民间文化各具特色,现代文化异彩纷呈。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近些年来,我省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在经济发展上,形成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的工作基调和“一线三点”的工作思路,正在推动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历史性跨越。在文化建设上,同样取得了明显成效。理论武装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舆论引导正确有力,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不断壮大;“文明山东”建设成效明显,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规模和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活跃,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文化繁荣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对外文化交流范围、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宽,齐鲁文化影响进一步扩大。这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创造了良好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文化资源大省的地位还不相适应,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文化建设还是薄弱环节,文化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一些社会成员理想信念淡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舆论引导能力和网络建设管理亟待加强;城乡和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基层文化建设比较薄弱;文化产业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量优秀文化资源还没有充分挖掘,保护利用水平还不高;文化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比较缺乏,等等。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历史性跨越,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像重视经济体制改革一样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像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经济权益一样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努力把文化强省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努力做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力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力强,文化改革发展的创新力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保障力强,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强,齐鲁文化走向世界的影响力强,文化人才队伍的支撑力强,建成与我省文化资源相匹配、与综合实力相适应、与富民强省目标相承接的文化强省。
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到2020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理论武装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全省文化发展主要指标、文化事业整体水平、文化产业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文化中心。
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
(一)坚持不懈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群众。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毫不动摇地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一切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大兴学习之风,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社会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学习实效性。大兴理论联系实际之风,紧密结合我省改革发展实践,不断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和通俗理论读物,有针对性、有说服力地回答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阵地作用,办好主体班次,更加突出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更加突出学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培训。充分利用读书会、报告会、网上在线学习等形式搞好学习交流,开办学习网站。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的思想库,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发挥社科普及教育阵地作用,办好山东社科论坛、社科普及周、齐鲁大讲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普及。各级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要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开设专题栏目,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机构要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都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正确引导,澄清模糊认识,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影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国防教育,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共党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基地建设,用好红色旅游资源,深入宣传沂蒙精神,进一步培育新时期山东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大力实施“四德工程”,宣传普及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行为规范40则”,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建设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道德教育网络。深入推进“诚信山东”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立健全征信系统,依法依规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提升“文明山东”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见实效。深入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动各行各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等评选活动。深化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活动,动员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帮扶,形成城乡互动、城乡共创精神文明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明确范围,制定标准,落实责任。继续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划,优化布局,分级推进,尽快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省会文化艺术中心、省文化艺术之家、省美术馆新馆、孔子博物馆建设,规划建设沂蒙精神纪念馆。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加快城乡数字影院建设,逐步实现县级城市一院多厅数字影院全覆盖。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重点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文化站基本设施和功能建设,把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在全省有条件的地方形成较为完善的“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
(二)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和均等普惠的发展理念,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深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广播电视要加快实现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实施广电低保惠民工程,确保享受低保的群众能够免费收看到有线电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要确保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注重提高片源质量,推动数字化放映。农家书屋建设要加快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大力推进城乡基层阅报栏(屏)、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鼓励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基层延伸,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演出,逐步做到一村一年一场戏。推动媒体办好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经常化。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
(三)努力提高公共文化管理服务水平。坚持建、管、用并重,确保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到位、管理到位、使用到位。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提升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设施管理,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保障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城乡低收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公共文化需求。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综合利用、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社会效益。
(四)积极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强重点新闻媒体和重要出版社建设,进一步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报、台、网互动融合,扩大有效覆盖面。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交互式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鼓励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业态,加快各类出版物的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化进程。建设国家级网络视听研发基地。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技术新体系,建设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和多媒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城乡、双向互动、高清有线电视网络。鼓励文化企业以组建物流联盟、电影院线、演艺联盟等形式,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
(五)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同财政收入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保证财政对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预算。自2012年起,全省财政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文艺创作生产和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保证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积极拓宽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制定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五、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层次为重点,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努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着力构建省会城市群和半岛城市群“两大文化产业圈”,黄河、运河、海洋“三条文化产业带”和“多组团文化产业集聚区”,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突出核心层和新兴业态,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培植发展中小文化企业。实施“创意山东计划”,完善推动文化创意孵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开展山东省文化创意示范单位、示范产品、“创意之星”评选活动。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扶持发展一批文化创意骨干企业,支持建设文化创意设计推广平台。推动文化创意与产业、技术、产品(服务)、市场、资本对接,以文化创意促进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升级创新。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产品品牌、文化服务品牌、文化企业品牌和文化城市品牌。
(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载体建设。集中力量培育文化产业发展三大载体,即重点培育100个重点文化企业、10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10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立推动文化产业三大载体建设的长效机制,定期认定公布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名录。通过注入资金、资助项目开发、划转相关资产等方式,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发行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债券等方式壮大实力规模。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加强跟踪服务和定期调度,完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定期发布文化产业投资信息。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搞好功能定位,明晰发展思路,整合同城同业资源,提高文化产业发展集中度。探索建设文化保税区,打造落实文化企业保税政策的实体服务平台,推动高端国际文化贸易发展。
(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创意设计、数字内容、现代文化娱乐、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新媒体等领域集中,确保国有文化资本在总量上占明显优势,控制力显著增强。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合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监管,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四)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文化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和安全播出等核心技术的引进和自主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提高我省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化改造,提高数字电影制作生产能力。鼓励新闻出版单位和企业开发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及有声阅读,鼓励印刷复制企业加快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出版印刷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创建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加强对音像档案资料的抢救和保护。推动演出场所、演出设备和演出形式的科技提升,实现演艺产业生产和消费模式转变。依托国家和省高新技术园区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文化产业制度建设和创新。
(五)深入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要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文化引领经济、经济支持文化、文化经济互动的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规模,完善授信模式,扩大直接融资,推动保险服务。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好客山东”品牌体系,办好“贺年会”“休闲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构建跨地域、跨行业、跨景区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拓展发展空间。
(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投资、财税、金融、土地和价格政策为主要内容,建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确保文化产业增长幅度高于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长幅度,文化产业投入增幅高于固定资产投入增幅,新兴文化产业增幅高于整个文化产业增幅。文化创新型企业(项目)和文化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享受省级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政策。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纳入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自2012年起,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较大幅度增加,并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使用效益。各地也要在预算内设立相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并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把文化产业纳入我省国家发展战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文化企业。调整文化投资结构,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月报制度。
其他内容请见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387/16404510.html
Ⅵ 《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吴国栋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
摘要 地质资料是广大地质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地质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和历史记录,是国家经济建设、社会与科学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信息。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山东省在地质资料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分散,尚未实现统一汇交;二是部分地质资料汇交人难以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三是地质资料缺失不利于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四是地质资料管理职能无法向基层国土资源(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延伸;五是山东省尚不能有效掌握国家在境外投资的地勘项目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由于《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过于原则,《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属部门规章,具有一定的部门局限性。因此,山东省有必要结合十年来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践和经验,通过地方立法,对上述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细化,使其更便于执行和操作。
关键词 地质资料 信息化 管理 服务
2014年1月9日,山东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月10日,郭树清省长签署第273号省人民政府令予以发布。4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强化地质资料管理,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法治保障。
1 《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地质资料是广大地质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地质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和历史记录,是国家经济建设、社会与科学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信息。随着地质科学的不断发展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地质工作服务的范畴不断扩大,几乎遍及国家建设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的经济计划,小到每一项工程的具体实施,都离不开地质资料,尤其是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等新的边缘学科的不断涌现,地质资料也因此更加丰富,更加全面。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早在1957年,国务院就确立了统一管理地质资料的制度。其管理范围,不仅包括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各部门,还覆盖了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行业形成的地质资料。200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又确立了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公开利用和权益保护”三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地质资料管理的法律地位。
山东省是矿产资源大省,地质工作程度高,地质资料丰富,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资料档案馆已保存各类成果地质资料10784种。这些地质资料,既是全省地质工作者半个多世纪以来艰辛努力取得的宝贵成果,也是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而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城乡建设、道路交通、地质找矿、农田水利、抗旱打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球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些地质资料的管理制度明显束缚了地质资料服务经济建设、造福社会的潜在作用发挥,已不能完全适应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新形势和社会各界对地质资料公开利用、信息共享的要求,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地质资料尚未纳入统一汇交、集中保管利用的轨道;二是部分地质资料汇交人难以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三是地质资料缺失不利于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四是地质资料管理职能无法向基层国土资源(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延伸;五是国家境外投资形成的地质资料尚未实现统一管理。
《办法》的出台,既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既是山东省多年来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践和经验的总结,更是新时期、新条件下对地质资料管理机制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创新,必将对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5章33条。具体包括:总则、地质资料的汇交、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2.1 关于总则
一是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并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明确了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职能。三是建立了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制度,由受委托的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具体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四是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共同责任机制,即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海洋与渔业、地震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工作。五是明确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要求,即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的全程监管,提高地质资料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2.2 关于地质资料的汇交
一是明确了地质资料汇交人。《办法》就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政府出资、社会出资、多方出资、中外合作的地质工作项目,以及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地质资料汇交人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了地质资料代交制度,即汇交人可以书面委托承担地质工作项目的单位代为汇交地质资料。三是明确了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向部、省、市三级汇交的范围、方式和要求。四是规定了地质资料汇交期限。《办法》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延续或注销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地质工作项目,其地质资料的汇交期限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五是规定了地质资料汇交验收的程序和期限。
2.3 关于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一是规定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质资料验收、整理、转交、保管、保密、利用等制度,配置保存、防护、安全等设施,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信息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二是对不同地质资料的保护期限、公开条件、利用方式及其办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明确了地质资料利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的法定义务。
2.4 关于法律责任
《办法》对汇交人未按规定报送成果地质资料目录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未按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中弄虚作假,利用人损毁、散失地质资料以及造成保密地质资料泄密,管理部门、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非法披露、提供利用、封锁地质资料、造成地质资料损毁散失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2.5 关于附则
一是授权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并公布应当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细目。二是规定了境外地质资料的汇交,即山东省的地质勘查单位在境外承担政府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形成的地质资料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3 《办法》的主要特点
《办法》从起草到出台,数易其稿,不断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符合山东省实际,可操作性强,特点鲜明突出。
3.1 有特色,创新力度大
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体现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重要使命,也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我们立足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际,针对现实中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将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监管职能向下延伸。因为按照上位法规定,地质资料实行国家和省级两级监管。这在工作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一是由市、县主管部门发证、组织评审矿种的地质资料无人管理,导致地质资料流失,给矿政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二是市、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地质资料汇交人是否履行了汇交义务,无从查知,无法作为,不能有效协助国家、省主管部门对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山东省是矿业大省,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冶金、化工等单位较多,仅从省级层面对地质资料进行管理,监管难度大,现实中问题突出。而从实践来看,将监管职能关口下移也是符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的。鉴于此,我们经过调研和论证,规定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省监管以外的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并予以具体明确,以便于更好地对地质资料进行全面监管。以省政府规章的立法方式对地质资料监管职能进行延伸,这在全国是第一家,必将有利推动全省地质资料工作再上新台阶。
3.2 重实务,可操作性强
《办法》针对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内容设置上,注重实务和可操作性。一是在地质资料的汇交方面。从落实地质资料汇交人的责任、建立汇交资料监管平台、创新地质资料管理体制、强化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了对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监督管理;为了便于汇交人汇交,结合山东省工作实际,对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汇交程序和汇交期限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为实现地质资料的社会共享和有效利用奠定基础。二是在地质资料的保管、利用方面。明确了地质资料集中保管、共享服务利用新机制,避免重复投入,方便利用人,节约社会成本;考虑到汇交人在地质资料的获取过程中投入了一定的经济成本,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具有财产属性,规定了保护期制度和有偿利用制度;对政府出资形成的公益性地质资料予以公开,供全社会无偿利用,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因抢险救灾等公共利益需要,则规定可以无偿利用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这样设置使得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了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3.3 重民意,社会参与度高
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办法》从起草到出台,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召开了多次立法座谈会。听取了基层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更好地保证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二是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拓宽意见征集渠道,扩大意见征集范围。《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十几家媒体对此作了广泛报道,公众积极参与,收集到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的不断丰富完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广泛开展立法调研。通过立法调研,了解和掌握了山东省实际情况,借鉴吸收了外省的经验做法,对《办法》的修改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办法》的实施,为山东省依法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但是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山东省将以《办法》的颁布为契机,抓好宣传,抓好落实,要重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要加强地质资料业务体系建设,提升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Ⅶ 山东省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有谁组织来成立
根据法规,山东省住宅小区不能直接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能是先成立业主版大会,并选权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该事项,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立。
依据如下:1.我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至于怎样成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请参见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Ⅷ 山东省建设厅各部门领导分别是谁
办公室
负责人: 崔秀顺
职能分工: 协助厅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督办、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综合财务处
负责人: 卢晓栋
职能分工: 组织编制全省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 杨建武
职能分工: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科技教育处
负责人: 王润晓
职能分工: 研究拟定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工程建设处
负责人: 宋锡庆
职能分工: 拟定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设市场中违法行为;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国外企业进鲁承包工程管理工作。
勘察设计处
负责人: 顾发全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规章制度?L监督执行;拟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审核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格。
城市规划处
负责人: 李力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的审查;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指导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规划单位的资质管理。
城市建设处
负责人: 周善东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规章制度;指导全省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城市雕塑、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职能分工: 指导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和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拟定全省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拟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住宅建设和供应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标准;拟定全省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承担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村镇建设处
负责人: 徐启峰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的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村镇中长期规划和重点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外事外经处
负责人: 胡新杰
职能分工: 组织指导全省建设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Ⅸ 山东“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购买需谨慎
近日,山东省国土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强调“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此前全国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时,坊间有传言称小产权房合法化或将打开政策窗口,而此通知的发布则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等一系列百姓不动产登记困扰,要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地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同时,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其中,“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被单独列为一条。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坊间有不少传闻称,小产权房可以通过缴纳部分“差价款”,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尤其是今年8月底,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称,确定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次引发外界对于小产权房“转正”的传闻。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用地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分布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建,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法定规费,售价远比商品房便宜,多年来积累了庞大的规模。然而,小产权房的建造与交易均不合法,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小产权房不受现行所有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保护。此次明令禁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则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彻底无望。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小产权房”也实际上是两个概念,前者是需要完备手续的,跟商品房开发建设无异,对于想通过购买小产权房发财的投机者,寄望其可以转正的想法可以打消了。
除此之外,此次通知中还明确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测分析工作,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9月30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就曾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其他城市也将陆续跟进。
国土部:小产权房与集体租赁房有本质区别
近日,国土资源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就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明确,试点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会议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推进试点工作——以项目管理为抓手,以完善规则为主线,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标准,以支撑城乡建设为导向,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引导住宅用地市场趋于均衡;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环节,完善用地规则,盘活低效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集体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关系问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明确表示,两者有本质区别。集体租赁住房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从此类试点城市名单来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名单一致,这也是为了让此类城市具备一个更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此类用地政策的推进,有助于更好地理顺此类城市当前的用地关系,对于平衡用地结构、积极为租赁产品提供租赁用地支持等都能发挥较好的作用”。
一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无疑将从实际上改变当下的租赁市场,营造更好的租赁环境,并使所有租房者受益。“那些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小产权房’试图借此‘转正’的愿望不切实际。”
“不排除有些利益方借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政策信号,给‘小产权房’打擦边球。”该人士进一步分析指出,“政策层面针对市面上‘小产权房’从未松动,而且国土部等监管部门态度明确,清理整顿的动作从未停止,‘小产权房’不会有借机‘转正’的可能。”
针对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租赁住房的试点还将产生三方面积极效应,“第一是有助于发挥此类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发展成为盘活此类用地的一个很好渠道。第二是通过发展正规的租赁市场和产品,有力地打击了此类区域部分小产权房等租赁行为。第三是通过发展租赁市场,形成更为科学的社区建设,有助于此类区域后续较好规划”。(来源:大众网 综合央视新闻、山东商报消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0-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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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山东省二级建造师通过率是多少
<梁泽庆同志在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山东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容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梁泽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全国平均通过率是16.8%,我省做了适度调整通过率达到25%,比以往每年的通过率都低。估计从今年开始,二级建造师考试难度还会逐步加大,通过率也会逐步降低。每一种考试都是这样,刚开始通过率比较高,以后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