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的腾地告知书可以征收房子吗
不可以,规划抄部门主要是负责城市袭规划,具体征收房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拆迁办或者房屋征收办公事来具体负责,由他们负责制定具体的征收标准和办法等,报政府审批后会下达拆迁通知,里面会有时间等相关的明确要求。
2. 河南省新农村建设规划 农村住房如何规划
这也来是国家城镇化建设、全自民奔小康的一部分,也就是把邻近的几个村庄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建成万人居住的居民小区,把人口集中在一起,所有耕地国家收回承包给种植大户,村民帮其打工。也就是建设所谓的“万人村”,配套工程有学校、医院、休闲娱乐场所等等! 具体的规划还没有见到正规文件……可能不同的地方会有所不同吧!大致就是这样的了!
3. 登封市卢店镇西五司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图
村委没有
4. 住房建筑如何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规划许可证需到规划局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需到建委办理
办理规划许可证需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2、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申请复函
4、申请,写明申请理由、用地位置、大小及所申请项目的概况
5、用地规划证、土地证复印件
6、图纸
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5. 住建局与规划局的区别
住建局与规划局的区别如下:
一、规划局的职责,它是一个公共机构,规划局一般都在规划城市建设。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大型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勘察设计;
5,负责组织制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和制定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批和审批工作;
7,参与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组织;
8,负责城乡、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
9,负责违法建设活动的调查、处罚和城市规划审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系统规划审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住建局,又称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5)登封市住房建设规划扩展阅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政府部门为完善城乡交通基础建设、用地规划和城乡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的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并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
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参考资料:网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 住房建设规划的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1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的提出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第2节 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2.1 研究的切入点
2.2 主要研究目的与内容
2.3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第3节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1 国内研究现状
3.2 国外研究现状
3.3 研究发展趋势
3.4 参考文献资料来源统计与分析
第4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涵义及其相关概念阐释
4.1 住房建设规划及其相关概念的涵义
4.2 住宅、住房、居住区和居住小区
4.3 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4 城市居住区用地开发强度指标
第二章 国内外住房的发展
第1节 国外住房的发展
1.1 英国
1.2 美国
1.3 德国
1.4 韩国
1.5 新加坡
第2节 国外住房发展经验的国际比较
2.1 住房政策特点的比较
2.2 住房供应模式的比较
2.3 5国住房补贴模式的国际比较
2.4 5国住房补贴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第3节 我国住房的发展
3.1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3.2 我国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成就
3.3 我国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3.4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趋势与措施
第三章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规划理论
第1节 乌托邦设想和空想社会主义理论
1.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1.2 理论的要点
1.3 理论的启示
第2节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
2.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2.2 理论的要点
2.3 理论的启示
第3节 柯布西耶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集中主义城市
3.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3.2 集中主义城市的理论要点
3.3 理论的启示
第4节 邻里单位和雷德朋体系
4.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4.2 理论要点
4.3 理论的启示
第5节 有机疏散理论和新城市主义社区规划模式
5.1 有机疏散理论和新城市主义社区规划模式
5.2 理论的启示
第6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理论及其应用目标体系
第四章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和方法
第1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1.1 住房建设规划的作用
1.2 住房建设规划的任务
第2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原则与要求
2.1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2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要求
第3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层次和内容
3.1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层次和依据
3.2 各层次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3.3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4节 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及其衔接方法
4.1 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4.2 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的方法
第5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方法体系
第五章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调查研究
第1节 住房建设规划调查的内容
1.1 各类住房建设现状的调查
1.2 消费者市场的调查
1.3 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调查
1.4 市场发展态势的调查
1.5 城市土地利用的调查
1.6 城市化水平的调查
1.7 区域环境的调查
1.8 相关规划及政府法规政策环境调查
第2节 住房建设规划调查的方法
2.1 现场踏勘调查或观察调查
2.2 问卷调查
2.3 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2.4 文献资料的运用
2.5 访问调查
第3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调查程序
3.1 确定调查目的
3.2 收集信息资料
3.3 初步调查
3.4 调查表格及问卷的设计
3.5 现场调查
3.6 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
3.7 撰写和提交调查报告
第4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分析方法
4.1 定性分析
4.2 统计分析
4.3 一元线性回归分析
4.4 空间模型分析
第5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专题研究——以儋州市为例
第六章 住房需求与供应分析
第1节 影响住房有效需求的因素分析
1.1 居民收入水平
1.2 居民消费结构
1.3 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因素
1.4 房地产价格
第2节 住房需求预测模型的构建
2.1 概述
2.2 住房需求预测模型的构建
第3节 基于SPSS统计软件的住房需求量预测的回归分析
3.1 发SPSS统计软件的概述
3.2 单因素(一元)和多因素(多元)回归预测
3.3 海口市住房需求量预测
第4节 住房供应体系与供应结构分析
4.1 住房供应体系
4.2 住房供应结构分析
第七章 住房建设用地及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第1节 住房建设用地和其它用地构成
1.1 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
1.2 居住区用地分类和组成及其平衡控制指标
1.3 住房建设用地分类及构成
1.4 住房建设用地与居住用地、居住区用地的区别
第2节 住房建设用地区位选择理论
2.1 国外住房建设用地区位选择理论
2.2 国内住房建设用地区位选择理论
2.3 理论的启示
第3节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3.1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的原则
3.2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的依据
3.3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第4节 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及其供需结构比例规划
4.1 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规划
4.2 各类住房供需结构比例规划
第5节 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5.1 概述
5.2 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分类及其建设存在的问题
5.3 居住区配套设施有效供给机制的探索
5.4 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第八章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
第1节 城市设计概述
1.1 城市设计内涵
1.2 现代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发展的策动作用
第2节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任务和内容
2.1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的界定
2.2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任务和内容
第3节 城市居住空间形态的构成要素分析
3.1 城市空间形态和居住空间形态构成要素
3.2 城市空间形态构成要素的分析方法
第4节 居住建筑空间形态景观设计
4.1 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及总体构思
4.2 居住建筑景观意象与艺术境界定位
4.3 住房设计
4.4 各类建筑风格的界定
第九章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1节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
1.1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概念
1.2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目的
1.3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作用
第2节 经济适用住房实施保障措施
2.1 经济适用住房的范围和标准
2.2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与建设管理
2.3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
2.4 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2.5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2.6 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督管理
第3节 廉租住房实施保障措施
3.1 廉租住房的范围、标准及其组织规划与实施机构
3.2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3.3 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及其房屋来源
3.4 廉租住房的申请与核准
3.5 廉租住房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4节 普通商品房实施保障措施
4.1 普通商品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地位
4.2 普通商品房的城市规划管理
4.3 普通商品房实施管理措施
7. 请问:河南郑州登封市的城市规划发展的方向是向东还是向南
个人感觉应该是向东~登封市三面环山~只有东面没有山~
8. 登封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和价格
现如今农村一体化,为了更好的搭建农村发展,国家会相应出台一些政策性文件,促进和鼓励农村改造。如果涉及到农村拆迁,这就会有相应的补偿,不过不同地区会有差异,总之大体的政策是不会变的。
一、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3.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对于农村拆迁改造的补偿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不管怎么样,面对拆迁谁都有所不舍,正所谓,有舍才有得,失去的终究会带给你补偿。希望我所讲述这些内容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网络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击www.qycq.cn,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