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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家庭年收入

发布时间:2021-02-03 11:19:35

① 关于深圳保障房的问题 我是深户,社保五年,但现在名下有一台16万的车,能申请吗或怎么操作

住房保障的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回的条件)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答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二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要符合上面条件。看你是否符合你参考下。

②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③ 深圳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是多少

cf

④ 如何在深圳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我父母有房,我能申请么 我未婚,入户深圳超过10年,名下没任何财产。

根据深户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应该符合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深圳保障房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规定是多少

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

⑥ 申请深圳经济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最新的申请条件指南
龙悦居、莲馨家园都属于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并于2014年6月公布发售。那么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最新的申请条件指南是什么呢?
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2条规定: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深圳低生活收入线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收入线标准而言,参考上批次保障性住房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26529元。假家三口年收入30000元,老婆年收入30000元,小孩没收入,平均下来家庭人均年收入20000元,但申请保障性住房要符合收入规定还要符合规定其申请条件。
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申请条件中收入和财产的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申请对象(申请人或配偶)须按预约时间凭《龙悦居、莲馨家园保障性住房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通知书》到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
1、第一、三类申请对象须提交的书面资料
(1)《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须在线打印,经申请人和所有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后,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自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以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计生、婚姻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的申请对象,只需提交申请表;发生变化的,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2、第二类申请对象须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
(1)《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须在线打印,经申请人和所有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后,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①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等证件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须取得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②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3)户籍迁出证明和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深圳市的,户籍迁出时间及原因的证明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出具,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由所在服役单位、学校予以出具。
(4)申请人或者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为准。
(5)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证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核定的为准。
(6)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明以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为准,2009年前(含2009年)办理的残疾人证须以市残疾人联合会重新换发的新证为准。
(7)参战退役人员或工程兵相关证明资料。
(8)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有关证件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有关证明交原件。
点击查看图片
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对象应在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1月4日期间,登录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点击“经济适用住房专栏”,凭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注册申请账号。注册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专栏,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可在上述时限内(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到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请工作人员代为网上录入并打印。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申请对象的申报。各类申请对象的网上申报内容如下:
点击查看图片
1、第一、三类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自动显示的原第一次或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信息,结合申请条件和实际情况,仔细核对申报系统中的相关申请信息,对原申请表中发生变化的信息予以变更。其中,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以2011年、2012年为准,家庭总资产和婚姻状况以本通告发布前一日为准。2011年及之后新组建家庭的,以新家庭存续时间计算年可支配收入。
2、第二类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如实填写《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对象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须在线预约书面资料受理时间,系统将根据申请对象的意向安排申请对象提交书面资料的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龙悦居、莲馨家园保障性住房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通知书》。各区受理书面申请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
(三)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申请对象(申请人或配偶)须按预约时间凭《龙悦居、莲馨家园保障性住房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通知书》到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
1、第一、三类申请对象须提交的书面资料
(1)《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须在线打印,经申请人和所有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后,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自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以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计生、婚姻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的申请对象,只需提交申请表;发生变化的,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2、第二类申请对象须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
(1)《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须在线打印,经申请人和所有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后,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①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等证件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须取得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②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3)户籍迁出证明和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深圳市的,户籍迁出时间及原因的证明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出具,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由所在服役单位、学校予以出具。
(4)申请人或者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为准。
(5)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证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核定的为准。
(6)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明以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为准,2009年前(含2009年)办理的残疾人证须以市残疾人联合会重新换发的新证为准。
(7)参战退役人员或工程兵相关证明资料。
(8)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有关证件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有关证明交原件。
(四)资格审核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对象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对象的申请资格进行核查。
(五)初榜公示
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申请对象名单,将在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网站予以公示。
(六)查看并核对初榜公示信息
申请对象查看并核对初榜公示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初榜公示期内向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申诉和举报。
(七)终榜公示
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合格的申请对象名单和选房排位顺序,将在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网站予以公示。
(八)领取选房通知书等选房资料
经审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选房通知书等选房资料。
(九)按规定时间依序看房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组织合格申请对象到龙悦居现场看房。莲馨家园看房事宜将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另行安排。
(十)现场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
申请对象凭《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选定住房后按规定交纳1万元认购定金后现场签订《认购协议书》。
(十一)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对象凭《认购协议书》、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买卖合同。

⑦ 深圳的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是多少

目前来说还没新一轮的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通告。所以就收入线的标准而言,可以参考上批次的保障性住房规定,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6529元”

⑧ 深圳市保障房如何申请,都有什么限制条件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方式:

一、申请方式:

1、网络搜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建局”。

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8)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家庭年收入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政策: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或者租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一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五十三条主管部门查明有关当事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应当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货币补贴协议或者责令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单位解除买卖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补贴资金,除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加处一倍罚款,同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补收入住期间的租金或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补收补贴资金的利息。

第五十四条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

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门自该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⑨ 怎么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

深户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参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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