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伤残军人住房补贴文件
不包括。
住房补贴是针对现在在服役的军人。
伤病残退休军官、士官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万元按1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你看清是因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请问你是在部队服役退休的吗?不是吧,是复员吧....
伤残退休的军官和士官符合条件如下:
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
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大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
从以上内容可以明确告诉你,不包括你!
② 退伍军人有哪些补贴
1、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
2、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
3、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介绍,各用人单位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给予录用;对他们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4、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各级政府在分配指令性名额时,事先要与有关接收单位协商。
5、城市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尤其是参战、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
③ 请问 我是82年入伍的志愿兵,95年转业,当时没有安置了,现在可以重新安置吗
一、转业条件军人必须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的义务兵和低级别的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二、转业费有多少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①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②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③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三、转业安置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四、转业政策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住房补贴等,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 伤残军人退役安置 住房补贴问题
你去找总政.国家民政部或国防部.是他们让咱打仗的.我也和你一样.我们应该住房补贴.
⑤ 已经转业多年的志愿兵国家有什么新的政策出台
军人转业是指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 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学习啦小编对“2017军人转业最新政策出台”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具体解决方案内容如下。
2017年军人转业最新政策
4,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 在高原,立功的加分。
4,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8%,5%,满20年的加8%,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医辽保险金自己交。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也可安排自主择业,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8%,10年后按每年5,4%,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
同时,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3,6%,采取买断的方式、一等功。
1、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一等功,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2010年开始实施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
2,满25年的加10%1.4万计,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6,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每年4;
5,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2万、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自主择业工资待遇,按100%计发。
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按100%计发,采取应金制、二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前10年每年3;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10%,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7,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二等功。
⑥ 退伍军人有什么待遇
一、义务兵家来庭优待金
二、退自役士兵就业安置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免费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报考高等学校加分。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公务员等考录优惠。安排工作。社会保险服务优惠。
三、大学生特别优待政策:优先优待;选用培养;复学升学;就业服务。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⑦ 国家对志愿兵.士官有什么新政策
第七条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第八条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批准前应当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各单位应当将批准的士官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第九条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必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应当经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并达到规定的技能等级标准。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应当经入伍训练和任职培训。 第十条 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战斗中,因伤亡影响作战指挥时,连级单位的主官可以任命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的职务,但战斗间隙应当立即上报备案。 士官担任除副班长、班长以外的分队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任免。 (一)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照军衔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三)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首次授予的军衔等级,根据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确定。 军队院校士官学员毕业时的军衔晋升,比照其同年入伍士官的军衔等级确定。 第二十一条 士兵军衔授予、晋升的批准权限: (一)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批准;三级军士长由军级单位的主官批准;四级军士长、上士由师(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中士、下士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二)兵的军衔由连级单位的主官批准;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担任班长职务晋升为上等兵军衔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兵的军衔的授予、晋升,由连级单位的主官队前宣布;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由批准单位的主官以命令下达。 第三十六条 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第三十七条 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士官牺牲、病故的,其随军家属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牺牲、病故军官的随军家属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家属随军的士官,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住房政策,具体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规定。 士官未随军配偶来队探亲,由团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临时来队住房。 第四十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四)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日,满20年的假期30日。 士官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对在高原、边海防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士官,可以适当增加假期,具体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第四十一条 执行作战任务的部队的士官停止探亲和休假。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结束探亲、休假,返回本部。 退出现役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三)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四)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六)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八)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九)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第四十三条 服现役期限未满的义务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第四十四条 战时,士兵因伤病住院治疗后,经医院证明不宜继续服现役的,不再介绍回原部队,由军队医院或者后方团级以上单位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第四十五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按照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六条 士兵退出现役在返家途中违法违纪的,沿途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劝阻制止;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应当自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当在60日内向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第四十八条 对退出现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四十九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服预备役的,由部队确定其预备役军衔。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⑧ 我是一名参军十三志愿兵满服役转业后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怎么解决
可以去当地武装部了解情况,然后再去当地政府去咨询咨询,因为现在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贴还是很好的,再者你的军龄比较高,所以来说肯定是能够享受到补贴的,多去退伍军人服务中心问问,是不是把你的材料给弄丢了或者搞错了,或许能够给你提供帮助。
⑨ 当兵中的转业 复员 退伍 都是什么意思啊
1、复员: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
2、转业: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城镇户口的士兵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3、退伍:军人退出现役。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
(9)志愿兵转业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转业中转业费详情如下: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1、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2、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
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⑩ 军转企业志愿兵下岗失业有住房补贴吗
军转企业志愿兵下岗后每月生活费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