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汽车生产企业对留学回国人员免征进口零部件关税;留学生回国购买免税车,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格的11.7%)。根据不同车型费用不同,总体的优惠费用为0.71—15.21万元。
2、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学业结束两年内,可申请在北京等城市落户,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影响,也不受当地外来人员落户条件所限制。落户条件根据不同城市或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参照相关政策规定。
3、留学生就业、创业资金资助
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就业、创业,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具体相关规定以及个人或者其企业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资助;对其税收、贷款等方面也有一些优惠。并实施“千人计划”有关优惠,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千人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的企业,可以获得一百万的资金资助以及其他相关优惠。
4、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选择在大学、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工作,在职称评定方面,根据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及就业单位、地区政策等因素,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比在国外高一个或者几个档次,并且申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有一定的经济补贴,留学回国人员可获得相应的科研启动资金以及科研经费,并有机会获得住房补贴、安家费等不同的经济补贴。
5、家属优惠政策
对留学回国人员家属的工作进行相应的安排;部分地区的相关政府对于其子女入学有优惠政策。
『贰』 硕士研究生就业补贴具体要求是什么
就业补贴政策,根据甬政发〔2015〕112号文件规定,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购房补贴政策,依据《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