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何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一种。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1)厦门市人才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适合人群
一,本市无住房家庭。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
本市无住房包括:
(1)未购买商品房;
(2)未承租或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
(3)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宅基地。
二、申请购买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家庭申请: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B. 厦门人才集体户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必须是本市常住户籍拥有者。集体户籍不在其中之列
C. 厦门还有人才房政策吗
申请的条件 我市引进人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1999年1月1日起,经市组织、人事、教育、劳动部门批准从厦门之外新引进到本市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并已按规定办理了人事关系、户籍迁厦手续的人才,但从驻厦部、省属单位调至本市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申请时符合厦委办发〔2006〕39号文规定的当年度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的申请条件的在职在岗引进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1、人才的岗位、专业、申报单位等符合《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要求(2006年目录附后,目录按年度每年向社会公布)。 2、人才学历、阅历等条件 〔事业单位的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符合市重点人才直接确认条件的人才; ⑵经市人事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鉴确认的市重点人才 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⑷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 (5)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 (6)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财政核拨补助经费事业单位中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 (7)中小学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 (8)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 〔企业单位的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个人条件与岗位需要相一致,具有三年以上与拟任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申报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岗位薪酬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⑵申请人属电子信息、机械、化工等支柱产业急需紧缺的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或属软件、光电、生物与新医药等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或属物流、旅游、商贸、文化、金融、中介、会展等行业急需紧缺的高级人才,或属其他的企业急需紧缺的核心骨干人才,或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人才。
D.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Ø 向最低生活保复障线以制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Ø 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的低中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Ø 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低中收入家庭以及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提供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
Ø 为刚参加工作的公务人员和引进人才解决过渡性租赁住房。
看具体申请哪一种??
E. 厦门市人才住房还在搞吗
厦门市第二批人才房,从2011年开始申请,到今天已经经历了2年半的时间,目前仍未出结果。我想知道人才房政策是真的想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还是只是某些领导作秀的政绩。同样的时间,福州的人才房已经两批都结束了。两年的时间里,厦门房价也翻了一番。两年前房子100万,结果为了等人才房等了两年,房价涨到200万,结果又落选,你说是不是要跳楼了?恳请快一点公布结果,不要把大家都吊在这里,房价又飞涨,买房也不是,不买房也不是,干着急!
F. 厦门集体户口的落户要求及落户后申请厦门保障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及各项材料
一、厦门公民户口挂靠指南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1.户口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原因已无人管理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户口因房屋买卖、离婚、离职原因,产权人或户主发生变更,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迁入人员申请落户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厦门市人才保障住房扩展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G. 集体户口能申请保障房。
1、厦门市集体户口的落户要求是:符合厦门市人才户口引进条件的;
2、申请厦门市廉租房、保障房的要求:有厦门市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500元、申请人年满30周岁、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以下;
3、各项材料:申请人及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所有房证及相关住房证明。
H. 落户厦门有关问题及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程序
放在厦门人才中心当然算落户厦门啦
你身份证上不就写着厦门的地址嘛
放在亲戚那边的话可以省户口管理费。其他的还有什么区别我就不太懂了
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这个网址
里面有很多关于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户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