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北京市住房补贴申请

北京市住房补贴申请

发布时间:2021-01-31 16:47:49

『壹』 北京2017租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补贴领取所需材料
1.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
2.身份证件;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4.《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

『贰』 我在北京租房,能领租房补贴吗

京籍城镇家庭满足条件可申请补贴,非京籍家庭租房暂时没有租房补贴可领。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住房的租金超过该户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2.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由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如何申请租房补贴?

1.市场租房

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的住房须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租赁平房的,出租人同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材料: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查材料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相关材料。符合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代发《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给申请人。

5.发放补贴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市场租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5〕19号)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叁』 北京市公租房补贴领取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专不高于60平方米,租属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
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肆』 北京海淀调整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拟提高补贴金额

7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拟提高一定补贴金额,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补贴3800元/月,2人及以下家庭最高3500元/月;拟加大重度残疾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
同时,若申请家庭存在瞒报人口、户籍、婚姻、住房、收入、资产、工作和租房等情况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征求意见至2020年7月21日。

《征求意见稿》表示,已通过市级备案的尚未配租配售的海淀区保障家庭,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并同时具备4个条件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人具有海淀区城镇户籍,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且取得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北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 在北京市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家庭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征求意见稿》表示,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有患重大疾病人员;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重度残疾家庭,经过认定,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但不超过最高标准。
海淀区各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的资格审核和动态监督管理,重点对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和实际租住情况等进行核实,强化家庭收入与租房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采取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实际租赁房屋情况进行检查,防范骗租骗补等行为发生,严惩房屋出租人或机构与申请家庭通过伪造合同、编造虚假租赁、转租转借牟利、未如实申报租赁合同变动情况等骗补行为。
《通知》实施前正在享受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申请家庭,可在资格复核到期前提出调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自租赁合同到期或资格年审复核到期次月停发补贴,并终止市场租房补贴资格。
《通知》实施后,海淀区将不再受理廉租家庭的新增租金补贴发放申请。正在领取补贴廉租家庭,原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调整按市场租房补贴予以保障。

『伍』 求问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

1.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
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
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
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
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
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
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
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
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
事员
70
平方米;副处级、
25
年(含)以上工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

1
)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
工住房面积。


2

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
=
(职工购建房款
-
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
÷与所购住房同
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资建房
100
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
50
,同地段经
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积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



÷

4000
×
100

×
100=57.5













=100+60-57.5=102.5
平方米。


3
)职工承租公房
(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
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

2000

19
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
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
超出原面积部分,
但未超过人均
15
平方米以内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
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
)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按
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

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
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
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

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合并计
算。

(7)
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
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
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8

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
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
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9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
应核定为住房面积,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10
)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
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
50%
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
积的
70%
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5.
高层住宅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
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
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
10%
的建筑面
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
减少
10%


6.
职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
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京外住房建筑面积。

7.
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
其住房补贴如何处理?

答:
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
应由职工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面积计算住房补贴额,多余部分应
退回单位。

8.
职工继承父母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积?

答:职工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9.
夫妇离异后,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

答:夫妇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
贴。这是因为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视为双方都享
受了房改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
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
房核定为夫妻二人的住房。离异前承租或已购公有住房已经达到本人住房补贴
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没有达到本人住房补
贴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

10.
职工离异后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
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
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的,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
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
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
职工甲离婚前与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单位公有住房,
离婚后
该住房由乙继续承租居住,
后职工甲与职工丙再婚,
职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后单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计发住房补贴时,
职工甲
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60

80

140
平方米;职工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60
平方
米;职工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50

80

130
平方米。

11.
职工
2003

9

9
日(含)后与有房职工结婚,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在
2003

9

9
日(含)
078
号文印发后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
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
房面积。

如:某职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参加工作,属无房户,
2004
年结婚,配偶属
有房职工,该职工仍按无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12.
承租或已购公房职工是否可以通过选择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答:职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
后,原则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13.
军队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
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公寓房的,
在计发住房补贴时,
其住用的军队公寓房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
情况调查表》
,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14.
军队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非公寓房的,按相关文件核定
住房面积。

军队非公寓房指:军队经济适用房、现有住房、集资房,商品房等。

15.
职工在军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职工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其中,其住用的军队住房属
于公寓房的,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
查表》

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住用军队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关政策核定面积。

16.
如何界定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期间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其住房
补贴如何发放?

答: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或其配偶申请住房补贴,均应填写《北京市职工住
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
栏中填写了“已领取住
房补贴或住房补贴已记账”
的,
可界定为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已享受住房补贴。
属于无房职工的,职工住房补贴应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开始计发;属于未达
标的,按我市未达标的政策计算的住房补贴额与部队补贴的差额计发。在部队
期间没有享受住房补贴的,按我市相关政策计发。

17.
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如何调查其住用军队住房情况?

答: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为了方便职工申报住房补贴,减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职工(或其配偶)可将《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
表》邮寄或传真给原部队,原部队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传真到职工所在单位,
单位可凭军队签字盖章的《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传真件先行
办理申报,待收到原件后存档。

18.
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因原部队改编、撤销等原因,签字盖章困难的如何

『陆』 申请房屋补贴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1.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

『柒』 北京职工下岗多年,无房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北京住房补贴政策解析:无房职工怎么补
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规定明确指出,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其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一次性方式发放,有计算公式:
一次性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

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1999年1月1日后至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发放补贴期间的月住房补贴一并补发,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具体发放计算公式为: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另外,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方式,发放计算公式和发放时间跨度与无房老职工的月住房补贴发放相同。链接:政策解答
根据[2004]京房改办字第258号《北京市行政机关和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行解答。
无房职工读研究生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无房职工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期间计算连续工龄的,其读研究生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他上学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计发。职工上学前不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比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确定。
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如何计算?
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当年与参加工作当年之差确定,例如,职工1990年参加工作,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1995-1990=5年;1993年以前已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职工第一次购房当年与参加工作当年之差确定。
现承租人或购买人转为他人名下是否补贴?
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廉租房无房和未达标职工可否补贴?
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或停发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后,可按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地下室面积定为住房面积吗?
地下室按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半地下室按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住房面积。

『捌』 北京市残疾人怎样申请公租房补贴

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
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玖』 谁有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的所有的相关政策啊,谢谢各位啊 急需~~~

《北京市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得通知》 文 号: 京房改办字第150号 标 题: 北京市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得通知
类 别: 颁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老干部局 内 容: 北京市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得通知 京房改办字第150号 各有关单位: 经商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现就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得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增发补贴标准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增发补贴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承受能力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各职级人员得标准自行确定。 二、关于企业增发补贴列支问题 按照《关于北京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有关问题得通知>>京房改办字第080号)规定,企业所需补贴资金暂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企业没有设立住房周转金科目得,按京财建字1144号和京财会1146号文件规定,设立住房周转金科目。企业住房周转金不足得,可暂时在该科目挂帐。 三、关于“新增租金”得解释问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得通知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得“新增租金”指0.55元增加到3.05元得租金。对此次提租前社会救济户所缴标准租金低于0.55元得,仍按原标准租金执行。 四、关于补贴发放得有关问题 1.增发补贴不计入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生活补贴基数。 2.参加养老统筹离退休职工得补贴由原单位发放。 3.行政、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享受待遇得人员,按明确得待遇增发补贴。 4.临时工、农民工是否发补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5.职工见习期按规定发补贴。 6.增发补贴得范围包括本市出京安置得离休干部。 7.户口在外地且回户口所在地生活得退休职工,退休时单位一次性发给养老费得,是否发补贴由单位自行确定。 五、关于租金减免申请审批得有关问题 1.居民户口未迁入其住房所在地派出所,但已居住一年以上得承租人,凭租赁契约到住房所在地得居家委会核定收入;居住不足一年得承租人,到户口所在地居家委会核定收入。 2.对于居民租金减免家庭收入得核算,按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试行)得通知》(京民救发文件第五条执行。其中,家庭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其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且同住得,配偶得收入计入家庭总收入。租金减免依据每年规定得申请租金减免时限前得家庭收入核定结果确定,当年内不变。 3.年龄超过30岁得无级别规定得单身职工或居民,享受租金减免得面积标准按两人计算

阅读全文

与北京市住房补贴申请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