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原大学生可以申报生活、租房补助了
按照《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并办发〔2018〕30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排名)、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
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人员);
(三)毕业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技师、高级技师不受此限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取得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自主创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特别注意: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为准。
2.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2015年至今排名为准,只需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三、补贴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已获省级财政10万元生活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
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每月补贴1000元。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贴申报”栏,录入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导出文件拷贝到U盘,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二)《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填写内容需与第(一)项录入信息一致)
(三)用人单位填写《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花名表》(附件4)、《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花名表》(附件5)、《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花名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excel)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复印件2份)
(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行政单位录用文件、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复印件)
(七)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在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九)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岗位证明材料(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特别注意: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2.在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以由单位或个人在市县政务大厅社保窗口自行办理;
3.所在单位性质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性质社会组织的需提供证明其资质的相关材料,如:法人登记证书等;
4.申请起止时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之月至2018年12月(含),按月计算;
5.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30日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为民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本人。
(四)公示。12月初,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12月底前,补贴由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分行代发至申请人人才专属卡(由中国农业银行统一免费办理并邮寄本人)。
(六)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六、法律声明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补助(贴)资格,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 0351-4030745
市人社局 0351-4030390
原标题: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的通知
2. 小白一枚,正在入职阶段,问下住房补贴一个月多少钱
在杭州高级技工住房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不同地区,是不同的。
有高级技工证,可以申请公租房或者住房补贴,余杭区和萧山区最高可申请每个月720元的住房补贴,其他主城区最高可以申请每个月1080元租房补贴。
3. 高技能人才紧缺岗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1,紧缺职业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属于企业单位内部自行发放的特殊岗位津专贴,不属于法定的个税可属减免项目,应予依法计缴个税。
2,一般情况下,如符合个税可减免条件的,应具有相应文件依据,应对所取得补助补贴的性质进行界定,对照文件政策进行判断。
具体可以和当地税局核实。
4. 紧缺职业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1,紧缺职业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属于企业单位内部自行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不属内于法定的个容税可减免项目,应予依法计缴个税。
2,一般情况下,如符合个税可减免条件的,应具有相应文件依据,应对所取得补助补贴的性质进行界定,对照文件政策进行判断。
具体可以和当地税局核实。
5. 什么最能吸引学生
教师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
6. 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是如何制定补助标准的
答: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的补助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照典型职业实操训练发生成本,由高至低,分A、B、C三类职业,制定补助标准,建立促进个人、单位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参与技能实操训练的激励机制。
(1)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操训练,从中级开始补助,对于同一职业,对应A、B、C三个职业类别,建立中级、高级、技师三个等级的补助标准。
(2)对于符合享受实训补助经费补助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共实训基地中级、高级、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实训,每人每个等级只能享受一次相应补助。
(3)公共实训基地对补助范围内人员实施技能实操训练后,应组织学员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80%以上的,按实际实训人数给予补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在60%-80%以内的,按实际实训人数的90%给予补助。
(4)在公共实训基地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实训的人员,不再享受《关于印发〈北京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费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6〕58号)中的培训经费补贴。
(5)承接社会急需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根据实际培训成本,由市劳动保障局商市财政局确定专项补助经费。其中包括: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开展的社会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等。
7. 对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的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根据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和下达公共实训任务,并据此编制专项补助预算;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实训补助经费的测算、资金拨付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实训基地应严格执行本市实训补助经费的管理办法和收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建立实训补助经费和实训收费申请、使用管理台账;建立申领实训补助经费人员相关信息台账,对参加公共实训以及申请公共实训补助经费所需材料要存档备查。
公共实训补助经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技能人才需求状况,以及开展实训成本发生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由于实训专业变化所产生的新增实训职业或工种,其职业类别,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商市财政部门确定。
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实训基地补助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实训基地的培训及实训补助经费申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质量评估,将实训补助经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社会效益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对未开展实训工作、无故不接受检查和评估不合格的,责令其改正。对逾期不改正、出现超范围培训、异地培训、违反规定骗取或冒领实训补贴经费的实训基地,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追回;对发生上述行为的实训基地,追究法人及负责人责任,并取消其公共实训基地资格。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指导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拟订统筹本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牵头组织实施高等院校和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建立统筹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含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非参公)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六、牵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九、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实施统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交流合作。
十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开发区、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9. 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的拨付程序是什么
答: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的拨付程序是:
(1)对符合享受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实训补助经费条件的人员,公共实训基地按规定开展技能实训学员经鉴定、考评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每年6月1~5日、11月1~5日向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实训补助经费申请、所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②《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贴经费申请表(一)》,一式两份;
③《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及鉴定花名册》,一式两份;
④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
⑤失业人员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复印件。
(2)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实训基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汇总、存档备查,并将审核后的下列材料于每年的6月15日、11月1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复审:
①实训补助经费申请及《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贴经费申请表(二)》;
②审核后的《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贴经费申请表(一)》;
③审核后的《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及鉴定花名册》;市劳动保障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下达批复,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流程规定,核拨经费。
(3)符合享受公共实训补助经费条件的本市农村转移劳动力,公共实训基地按规定开展技能实训,学员经鉴定、评审后,统计造册,于每年6月1~5日、11月1~5日向其户籍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费补助,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①实训补助经费申请、所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②《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贴经费申请表(一)》;
③《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及鉴定花名册》;
④《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复印件。各区县实训补助经费的具体审批和资金拨付程序由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4)对于各类职业院校学生、由单位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个人报名参加实训在职职工,在报名参加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时,应由学校、单位和个人负担的部分,按照规定的实训补助标准,分别由学校、单位和个人,按本市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交纳。
(5)对于承担社会急需技能人才培训的公共实训基地,仍按上述渠道申请拨付实训补助经费。
10. 江门市新会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个人申请表
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该怎样写?
《关于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今起开始实施,按照规定,凡在市区(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企业工作,并在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养老保险补贴,按个人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9月办理,10月底前领取。
根据有关规定,高技能人才主要指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外地来江门市区企业工作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请,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自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据悉,从今日起,高技能人才从核定的现有最高技术等级符合申请养老保险补贴当月计算,每一技术等级补贴期限为3年。若高技能人才在享受期限内再晋升到高一技术等级的,可在原核定补贴期限基础上累加3年,如核定高级工等级享受期限为2011年5月起至2014年4月止,2013年2月晋升为技师等级后,享受补贴期限累加到2017年4月止。
按照规定,高技能人才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的同时核定享受补贴期限,每一技术等级只需要核定一次。在补贴期限内,个人欠缴或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和按规定办理终止停缴养老保险当月起,停止享受补贴。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申请每年9月受理,办理上年9月至当年8月期间的补贴,其中今年9月办理2011年5月至8月的补贴。经过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将于12月23日开始受理申请。据悉,此次在享受期限、补贴标准、申领程序和申报资料上均有创新,更贴近实际,方便群众。
两类人员可申请补贴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
2010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2007年、2008年、2009年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报并享受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目前仍在灵活就业状态,且已按相关政策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于2010年12月15日前足额缴纳201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并按时、按要求进行2010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报的原享受补贴人员。其中,对2007年开始享受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到2010年享受补贴三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补贴期限一次性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二类是凡持本人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已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章”的,从事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建立了养老保险账户,且已按规定于2010年12月15日前足额缴纳201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并按时、按要求进行2010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新申报的人员。
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养老保险补助申请书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2010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07年、2008年已申报享受人员,仍延续原政策“4050”、非“4050”人员区分对待(“4050”与非“4050”的界定以2008年度享受补贴时的情况为准)。其中,“4050”人员按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非“4050”人员补贴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50%。
2009年已申报享受人员和2010年新申报人员,统一按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此次补贴按照“先缴后补、按月测算”的方式执行,补贴期限为2010年1至12月份,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
申报时间:12月23日至2011年3月25日。受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一楼社保补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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