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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21-01-30 02:23:13

① 深圳保障房申请:"高级人才"申请保障房全覆没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今年深圳市出现的"高级人才"申请保障房全覆没的现象与之前的大学生优先申请保障房的政策想冲突,具体事件回顾:

2013年首批安居型商品房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申请合格终审名单已经出炉,然而,在此轮申请中,“高级人才”申请者全军覆没,没有一户入围终审名单。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政策中特别提到的“高级人才”全部出列?记者采访发现,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则时指出,在此轮安居房申请中“高级人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社保满3年;其次是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规定,必须为2010年5月14日后新引进的人才。而今年首轮保障房申请的截止时间为5月28日,要想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只有在2010年5月14日至31日之间入职,且是当月交了社保的“高级人才”,才可能符合条件。有申请人指出,完全符合政策的人少之又少。

数据:

保障房申请“高级人才”全军覆没

在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购家庭中,高级人才及以上家庭共131户入围,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或配偶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领军人才家庭共计7户。另外124户因各种原因而未能通过最终审核,高级人才全军覆没。

记者注意到,在未通过审核的124户家庭中,其中有79户家庭未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38户提交了正高或副高职称证明但不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新引进高级人才的家庭,未能列为本次三房队列的选房家庭;7户家庭未提交正高或副高职称证明,已取消其认购资格。

市住建局在给媒体的通报中指出: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规定,此轮安居房申请中“高级人才”是指“新引进的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条件的人员,且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记者查阅《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了解到,定义“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有个时间点,指的是2010年5月14日之后来深圳工作的高级人才。

申请者:

早期来的“高级人才”为何不行?

昨日,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申请人李先生向本报记者打来投诉电话。据这位李先生透露,自己就是初定入围的131户家庭之一,然而被剔除出了最终合格名单。

出于不解,李先生打了市售房中心咨询电话,客服人员的答复是:按市里文件,2010年5月14日之后来深圳工作的高级人才可以申请安居型商品房,之前来的高级人才不行。

“2010年5月14日之后来深圳的高级人才才可以按‘高级人才’申请安居型商品房,早期来深圳的高级人才不行。大家看看这是什么政策,早期来的高级人才为深圳的繁荣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反而不行,近三年来的才可以。”在本地新闻网,也有人在网上吐槽。

“初榜有人才131户,终榜只留7户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全部失踪。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符合条件呢?因为要求2010年5月14日之后开始在深圳交社保,且在申请日之前要满3年,目前满足这样条件的人在地球上找不到。”在本地新闻网上,还有网友愤怒地吐槽。

住建局:

两个制度的衔接出现问题

昨日,针对“高级人才”在此批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中的政策制定问题,记者走访了深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目前这批申请者的身份认定确实是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的,“高级人才”是指2010年5月14日后新引进的人才。昨晚10时许,深圳市住建局有关部门再次向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给出回复,表示《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制定在前,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设置在后,而后者为2012年12月1日施行。目前主要是这两个制度的衔接出现问题,前者对新引进的人才给出的时间点是2010年5月14日实施,而后者则明文规定要求安居房高级人才申请者必须社保满3年。该局正在就《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进行修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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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技师证能申请人才住房吗

不可以。
要求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才能享受人才住房补贴,其中:两院院士和内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容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以最低一档的后备级人才为例,都要求必须拥有相关荣誉资质才能申请: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深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其他还有一些条件,但是要求都非常高,比如博士后等相关资质。

③ 在深圳申请住房补贴时候,最后一项业务审核失败: “您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不能申请租房补贴”。

去住建局申请退还以前的补贴,再申请。首次登录之后,会要求补录个人信息,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同步基本信息,然后点击“租房补贴申报”,再按照操作提示进行,即可成功申报。

由于申请是需要社会统一用户账号登录的,一般市民在入户深户的时候都已经注册过这个账号了,这里只需使用账号登录即可。

(3)深圳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构建扩展阅读:

特别注意:

1、请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色栏;

2、请务必到银行柜台办理退款手续,银行对账单需加盖银行公章保存,并随函寄至市租赁中心;

3、请在递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交申请人的身分证副本。

4、申请成功后,就轮到政府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了,如果符合申请要求的就会在网上公布“拟发放名单”,公示通过的随即安排发放补贴,公示名单查询方法,可以阅读上文第一步中的内容。

④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那些条件走什么程序(我是深圳集体户口)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在2017年里,根据各市保障性住房申请都根据本市情况制定申请流程,例如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如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点击下载),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如需了解详细,请登陆本地政府官网查询。

拓展内容:

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

1、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⑤ 深圳人才租房补贴拿了之后可不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可以的,只是在入住保障性住房后补贴停止发放

⑥ 深圳保障性住房未来将达到六成吗

据报道,6月5日,深圳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未来保障性住房占比达六成。

吸引人才的角度来看,深圳“新房改”设置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比例,对深圳这座一线城市而言,有助于吸引国内外各方面的人才,有助于深圳人才战略的落实。

文章来源:央广网

⑦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网如何申请

我是二婚.、前婚时有个儿子判给对方,二婚又生一个.办不刭独生子女证.深户.请问我能申请保障房吗?

⑧ 深圳户口申请保障房具体流程如何

深圳户口申请保障房具体流程如何?

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的;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廉租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或单身居民,于每年规定时间(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补贴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8、收到货币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货币配租协议,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将申请家庭的货币配租补贴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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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职称、人才认定文件、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安居待遇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但骗取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租住住房或者领取货币补贴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所租住住房,或者终止发放货币补贴:
(一)人才认定文件被市人力资源部门撤销的;
(二)被刑事处罚的;
(三)擅自将住房转租他人的;
(四)累计3个月未按时缴交租金或者相关费用的。
第三十三条 定向配租(售)住房的承租(买受)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罚款,提请取消其重点企事业单位资格:
(一)向本单位不符合条件员工或者非本单位员工出租配租(售)住房的;
(二)未将本单位配租(售)住房的配租条件、程序以及结果依法公示的;
(三)未将本单位配租(售)住房的配租情况报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
(四)未及时查处本单位员工违规转租配租(售)住房行为的;
(五)累计3个月未按时缴交租金或者相关费用的。
定向配租(售)住房的承租(买受)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0万元罚款,提请取消其重点企事业单位资格:
(一)擅自改建、扩建配租(售)住房的;
(二)擅自改变配租(售)住房用途的;
(三)利用配租(售)住房从事非法活动的;
(四)违规出售配租(售)住房的。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及人才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被解除租赁合同、终止发放货币补贴的,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相关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将相关个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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