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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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北京市市住建委电话是多少呢
北京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59958081
办公室职能: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专、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属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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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其他科室电话:
1、规划处:59958376
2、中央工程服务处:59958206
3、工程建设管理处:59958937
4、重点工程协调处:59958917
5、建筑业管理处:59958817
6、建筑市场管理处:59958820
7、工程质量管理处:59958853
8、施工安全管理处:59958833
9、离退休干部处:65137571
10、工会:59958761
㈢ 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成都市所有房管局咨询电话如下:
1,成华区房产管理局:84399067 84339610 地址:建设西街1号。
2,青羊区房产管理局:87776578 87738199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3,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4,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5,金牛区房产管理局:89991657 89991650 地址:侯家桥路272号;
6,武侯区房产管理局:85441659 85440095 地址:龙江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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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12345
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028-86279097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电话:028-86279033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该电话为应急值班电话,非咨询投诉类电话):028-86279527
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028-86279269(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微腐败监督投诉电话:028-86279866(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温馨提示: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行业监督电话86280417已撤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请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
㈣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4)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是多少钱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
㈤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办公室:81810101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008997555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98555
办公地址:大经路1130号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销售咨询电话: 81810127
综合部: 81810102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8楼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8181060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综合科:8181035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受理科: 81810370、8181037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1026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5楼
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224166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南银瀑广场东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10323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3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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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乐山住房保障中心电话是多少
三、多管齐下,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
1、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每年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或者收购符合标准的旧有公有住房、二手住房用于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对象主要是经济特困且住房特困家庭。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相对集中建设。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由政府和个人各承担50%。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2、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本地区城市户口、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以下、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以内,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执行。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3、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程序。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低保证明、现住房证明等资料,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在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实行轮候制。
3、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和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面积限购制,建筑面积标准为:一人或二人家庭45㎡以内,三人及以上家庭60㎡左右。各地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不得低于商品住房供应面积的15%,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核定,在项目开工前面向社会公示,其利润不得超过3%。
4、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租)程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向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现住房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资料,受理机关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3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移交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房源数量情况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批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租)通知单》;申请人持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租)通知单》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选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自动放弃的,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申请廉租房需要三个条件
据了解,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市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以下;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乐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据乐山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乐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㈦ 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是多少?是12329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核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核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核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以及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七)、(十)、(十一)款情形提取的,须到管理核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核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受理审核部门在审核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8、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需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9、委托非直系亲属代办提取的,需提供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10、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报管理核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批后办理。
㈧ 衡水公共住房保障部门电话是多少
衡水公共住房保障部门电话是多少?公共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去这个部门查一下你想要的具体位置的电话。
㈨ 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或者电话。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15—11:15、下午13:45—16:45、周五上午9:15—11:15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调整需要,自2016年7月1日起,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和服务迁移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