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楼市新政:离异2年内买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7月22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刚性需求,规范行业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依据土地市场状况,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刚需,稳定市场预期。严格执行“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
2、支持刚性购房需求
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
3、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4、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
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开发企业制定针对性销售方案,严格按照审核公示方案开盘销售。选房结果在现场公示,确保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同步。
5、规范新建商品住房装修行为
为促进装修品质提升,落实绿色、节能、环保要求,优化新建商品住房装修管理,完善住宅装修评估机制,保证装饰装修标准与价格相符,推行全装修和升级装修模式,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
6、增强存量住房交易信息透明度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发布真实、全面、准确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产部门申请核验,即时报送成交信息。对于无故不报、漏报、瞒报、延报的,记为不良信息,纳入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7、维护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
购房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伪造购房证明、资金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追责。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予以曝光,计入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银行工作人员参与造假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氛围
涉房媒体行业应加强自律,准确客观反映房地产市场情况。凡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指导土地上市和房屋销售,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原题为《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 一线热点城市给楼市降温 个别城市调控或加码
日前,以上海、深圳为代表的一线热点城市密集发布调控政策,给前期楼市上涨“降温”。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成为各地政府关注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调控趋势是一城一策、房住不炒,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只要上涨过快必然会导致调控升级。不排除后续个别城市调控政策加码的可能性。
热点城市调控趋严
1月21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新房公证摇号选房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宅地供应,对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加大供应力度等。
此后,上海将法拍房也纳入了限购范围。上海市法院指出,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法拍房虽然在交易中是非主流,但从技术手段可以绕开限购的门槛。原先法拍房要求全额支付房款,但后来贷款也能解决部分杠杆问题,加上去年下半年楼市火热,法拍房也成为投机的门路之一。法拍房施行限购是对原有限购政策“补漏洞”,一方面是确保限购限贷效果,另一方面是继续震慑市场,说明调控政策储备还有很多,对市场乱象给予精准打击。
除上海外,深圳也加入了楼市收紧调控行列。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规定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备购房资格成员名下(此前只要求一人有名额,其他联名人无购房资格也可以联名登记),目前已暂停夫妻婚内更名。
多位房产观察人士指出,深圳此举是给“7·15”新政“打补丁”。过去,不少炒房客借助政策漏洞,与有购房资格者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新规执行后,靠假结婚获取购房资格已行不通了。
部分城市房价上涨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上述发布楼市收紧政策的城市,2020年房价都经历了较大幅度上涨。
中介人士指出,一线热点城市每一轮房价上涨,学区房涨幅都靠前。学区房流动性强,易出手,是很多投资者首选的目标。一线城市大规模引入人才,加之放开二胎政策,学区房需求增长,供需关系比较紧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环比分别上涨0.3%、0.2%和0.7%,深圳下降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环比分别上涨0.5%、0.6%、0.7%和0.5%。
2020年,杭州、深圳、南京、成都等地都出现了“万人摇”现象,部分新房因为限价,出现明显套利空间,导致假离婚、假落户、假人才出现。热点地区政策调控升级主要是为了打击“万人摇”现象。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从最近几个月市场波动看,部分城市房价依然上涨,特别是华东与华南等区域。房地产调控趋势是一城一策,房住不炒,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只要上涨过快必然会导致调控升级。
解决住房突出问题
随着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成为各地政府关注重点。
1月23日,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披露,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指出,今年北京将完成不少于300公顷商品房供地,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
此前,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指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要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王蒙徽提出,要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整顿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以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的整治力度,防止“爆雷”风险,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同时,要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另外,还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1月20日,住建部对外披露,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汇总,2020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约736万户。此前,国务院办公厅确定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按此计算,2020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个数已经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3. 南京限购令的问题!我母亲名上有三套安置房。另外,外公的保障性住房上有带我母亲的名字,想问限购令是
商品房限购令介绍: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限购城市主要有哪些
目前,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与此前提出的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所谓“一、二线城市”,部分三线、四线城市也被纳入到限购政策的行列当中。根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估计,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将达到60个,几乎是现在施行限购城市数量的两倍。
南京市限购令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7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创新跨越发展和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认真执行住房信贷、税收、限购等相关政策,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快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三)全面启动实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今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储备廉租住房1800套;建设中低价商品房4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下同)50万平方米。积极做好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完成80万平方米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区70个。
(四)统筹协调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快实施1000万平方米安居工程,核心推进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结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各城市功能板块建设需要,启动新一轮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规划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要做好保障房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加快形成完善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体系。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建设筹备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区政府和工业园区要落实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三、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八)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核心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九)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住房时,有义务向购房者宣传我市限购政策。
四、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管理
(十)坚决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落实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积极开展普通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房试点工作。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十一)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积极完善待出让土地的基础设施,形成有效土地供应,促进住房开发建设。充分保障土地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
(十二)继续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置到位。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五、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引导
(十三)继续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保护购房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
(十四)加强中介和租赁市场监管。认真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中介市场、房屋租赁管理,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大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引导。
(十五)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十六)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加大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销售、消费者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 如何申请南京保障性住房
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具体条件和标准的调整工作为:一是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二是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5.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了5年社保能在南京申请保障房吗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了5年社保只是在南京申请保障房条件之一,还需要其他条件。
2016年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6. 我的基本工资是1800元,我每个月扣的五险一金怎么算啊 要详细计算步骤
目前北京的相应缴费标准是:
养老保险缴费: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缴费: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一般是8%到10%.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
2017年6月底前,部分试点地区将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产检费用将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第一批的试点地区包括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湖南岳阳等12个城市。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6)南京保障性住房情况扩展阅读:
缴费比例
五险一金,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这部分从单位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员工也需要承担一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资外,还需要为员工额外支出4310元的五险一金费用;
对员工而言,10000元工资到手之前会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险一金费用,之后还会被扣除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低于7500元。
参考资料:五险一金-网络
7. 获得见义勇为称号后能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根据《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7)南京保障性住房情况扩展阅读:
见义勇为的相关法规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各地政策
南京规定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见义勇为受表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见义勇为受伤者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还规定,外地市民在本市见义勇为,或本市居民在外地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并获得相关奖励证书或荣誉证书的人员,也可享受优惠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简化工作程序,为见义勇为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提供一站式服务。
《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工伤认定、医疗保障、养老待遇等方面作出新规定。其中,见义勇为人员经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向用人单位追回。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其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参保人员处理。
根据《意见》,见义勇为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
其中,见义勇为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经认定为工伤的,在治疗和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不在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等之一的,在治疗和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相应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同时见义勇为人员可就近就便就医,不受医疗机构定点资质限制。
8.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 月份工资总额计算;
一、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三、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8)南京保障性住房情况扩展阅读:
缴存年度
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
缴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缴存规定
北京市明确了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具体条件。对于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以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
上海市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可至5%以下。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天津市规定,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南京市规定,企业缴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核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部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9. 一线热点城市给楼市降温 个别城市调控或加码
日前,以上海、深圳为代表的一线热点城市密集发布调控政策,给前期楼市上涨“降温”。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成为各地政府关注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调控趋势是一城一策、房住不炒,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只要上涨过快必然会导致调控升级。不排除后续个别城市调控政策加码的可能性。
热点城市调控趋严
1月21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新房公证摇号选房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宅地供应,对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加大供应力度等。
此后,上海将法拍房也纳入了限购范围。上海市法院指出,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法拍房虽然在交易中是非主流,但从技术手段可以绕开限购的门槛。原先法拍房要求全额支付房款,但后来贷款也能解决部分杠杆问题,加上去年下半年楼市火热,法拍房也成为投机的门路之一。法拍房施行限购是对原有限购政策“补漏洞”,一方面是确保限购限贷效果,另一方面是继续震慑市场,说明调控政策储备还有很多,对市场乱象给予精准打击。
除上海外,深圳也加入了楼市收紧调控行列。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规定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备购房资格成员名下(此前只要求一人有名额,其他联名人无购房资格也可以联名登记),目前已暂停夫妻婚内更名。
多位房产观察人士指出,深圳此举是给“7·15”新政“打补丁”。过去,不少炒房客借助政策漏洞,与有购房资格者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新规执行后,靠假结婚获取购房资格已行不通了。
部分城市房价上涨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上述发布楼市收紧政策的城市,2020年房价都经历了较大幅度上涨。
中介人士指出,一线热点城市每一轮房价上涨,学区房涨幅都靠前。学区房流动性强,易出手,是很多投资者首选的目标。一线城市大规模引入人才,加之放开二胎政策,学区房需求增长,供需关系比较紧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环比分别上涨0.3%、0.2%和0.7%,深圳下降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环比分别上涨0.5%、0.6%、0.7%和0.5%。
2020年,杭州、深圳、南京、成都等地都出现了“万人摇”现象,部分新房因为限价,出现明显套利空间,导致假离婚、假落户、假人才出现。热点地区政策调控升级主要是为了打击“万人摇”现象。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从最近几个月市场波动看,部分城市房价依然上涨,特别是华东与华南等区域。房地产调控趋势是一城一策,房住不炒,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只要上涨过快必然会导致调控升级。
解决住房突出问题
随着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成为各地政府关注重点。
1月23日,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披露,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指出,今年北京将完成不少于300公顷商品房供地,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
此前,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指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要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王蒙徽提出,要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整顿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以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的整治力度,防止“爆雷”风险,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同时,要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另外,还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1月20日,住建部对外披露,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汇总,2020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约736万户。此前,国务院办公厅确定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按此计算,2020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个数已经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10. 石家庄如何办理居住证
公民申领居住证,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3、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4、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发票、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之一(指政府保障性住房、军产房)。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5、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6、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的,也需同时提交实际住址的证明材料。
7、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养老保险凭证均需满足在申请居住证前一年内连续满6个月时限。
8、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0)南京保障性住房情况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河北省居住证办理/石家庄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河北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