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理居民住房补贴需要什么证件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1)三门峡住房补贴手续扩展阅读:
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
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❷ 住房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五: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六:单位领取缴费卡
(1)
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❸ 办理租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 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二、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3)三门峡住房补贴手续扩展阅读: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
领取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
以往 市都采取按年度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指定部门领取。 市相关部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 市的实际,从今年下半年起,将采取为廉租户开设银行存折,按季度向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家庭划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❹ 住房补贴怎么领取流程是什么
1.姥爷单位的房子户主不是姥爷,姥爷去世后,单位说补发住房补贴,这个过程需要所有子女都签个什么字的领取吗?(到底在哪里需要签字)还是说只有姥姥一个人去领取就可以了? 2.公证处是否可以在一张空白纸张上盖公证处的公正章?纸上没有任何条款,只有一行标题“有关遗产继承的相关事项”然后就是空白的了,下面公证处盖了章,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姥爷去世后家中的全部财产是否直接自动转为姥姥名下?若姥姥立遗嘱分配财产,该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后才有法律效益?公证的遗嘱是否需要全家签字生效?姥姥的遗嘱公证时是否需要出示与姥爷的结婚证明? 非常感谢!
❺ 房屋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看当地的政府部门也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到市房产管理局领取。
(二)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房产管理局初审后,将申请人申报的有关情况(主要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首先在其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同时在两地公示);然后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15天。
(四)在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由房管、监察、社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确认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符合条件,发给《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批准通知书》。
(五)经批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申请顺序予以编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市区保障性商品房购买申请表》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赡养、抚养关系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现有房产(包括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及其他相关房产)的证明资料,私有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农村住房提供建房审批表。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福利、加班费及其他收入);无单位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以及社区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四)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市区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市区工作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因支援内地、边疆建设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市区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七)低保、特困、残疾等特殊困难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家庭,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等,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❻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
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
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一次性住房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❼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
申请的流程: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已按要求填报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或《长沙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以下简称《住房状况证明》。
3.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经社区调查评议、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
❽ 三门峡怎么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三门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三门峡市区城镇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书面申请;
(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三门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可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委托书委托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将申请材料、汇总表及电子档案送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准。
(六)市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准工作,并将核准情况向社会公示。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租赁到廉租住房的家庭须与市房产管理部门签订《三门峡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按期缴纳租金。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物业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七)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九)其他约定。
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