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榆林公租房申请条件 榆林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B. 榆林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5.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6.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C. 榆林榆阳区医保局电话号码
榆林来市劳动局
政策咨询源电话:0912-38939110912-3528599
技术咨询电话:0912-3591151
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可乘5路、10路、12路、13路公交)
地址:榆林榆阳区青山东路,陕西榆林试验中学北侧,陕西榆林试验小学以东约6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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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榆林公租房属于哪个街道办事处管理
去咨询榆林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 榆林市第四期公租房地址
查看榆林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回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答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F. 榆林市医保中心电话
榆林市医保中心电话:0912-12333
榆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本市凡未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非从业居民、大学及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
18周岁以上成年居民个人缴纳200元,享
受低保待遇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个人缴纳90元;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缴纳90元,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个人缴纳40元;学生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0元。
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个人不缴费。凡符合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中断参保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居民均须补缴前两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中断参保一年的须补缴相应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
(6)榆林住房保障管理电话号码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
1、新参保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单位职工上年度末工资表、单位成立文件、单位职工的劳务合同、退休人员的审批文件。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续保单位:需提供上年度末工资表、退休人员审批文件,新增参保人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分配介绍信或劳务合同。去保、调出人员需提供调动介绍信或去保证明。
3、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保需提供工商税务登记证、参保人员工资花名册、身份证、聘用合同。
4、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谋职业者、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委托存档人员及托管档案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参保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聘用合同、委托存档凭据、托管档案证明。
G. 榆林区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地址:榆林青山中路市政府大楼五层
联系电话:0912-3891717
传真:0912-3891717
邮编:71900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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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09122440114榆林市哪个单位电话
该号码信息如下:
该号段电话分布地址:
榆阳区
神木县
府谷县
横山县
靖边县
定边县
绥德县
米脂县
佳县
吴堡县
清涧县
子洲县
I. 0912—368 8202是榆林那里的电话
你好!
这个是陕西省榆林市的电话号码,如果你要具体的信息,可以回电询问,或拨打114查询这个号码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