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问题
请关注复一下青岛人力资源和社制会保障局,近期就会有通知了(你也可以去翻看一下去年的通知),我以前申请过,一般都是自己本人去申请,需要公司开具一些证明,比如劳动合同、企业用人花名册;还有就是需要自己的一些证件,比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再就是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可以从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好像还需要报到证。和你的档案什么的都没关系。只要信息真实都会通过的。我是13年申请的,具体的有些记不清了,详细的请参考网站通知。
B. 青岛配售型人才公寓与住房补贴两者间冲突吗
经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落实,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人才及其配偶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的,或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C. 青岛市人均最低保障住房面积是多少
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及单位按照规定在住房方面履行社会保障职能,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办法,采取“补(发放租金补贴)、配(提供廉租住房)、减(减免现住公房租金)”三种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
一、“补”,即发放租金补贴。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家庭,租金补贴按照现住房面积与租金补贴面积标准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4元。由申请家庭按市住宅发展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房屋。
1、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人,应当与市住宅发展中心签定《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协议》。
2、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租赁房屋后,持《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房屋租赁中心办理租赁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然后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协议提交市住宅发展中心。市住宅发展中心出具《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由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人与出租人持通知书及身份证共同到市住宅发展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领取当月租金补贴;今后由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人每3个月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领取租金补贴手续,市住宅发展中心将租金补贴划入出租人账户。
3、实际租赁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标准的,则按实际租金额领取租金补贴。
二、“配”,即配租廉租住房。廉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特殊家庭也可选择租金补贴。
1、自政策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受理的,暂按住房面积大小排序;三个月后按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同一日受理的按住房面积大小排序。
2、已登记准予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原住房面积与配租的廉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合并的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配租廉租住房所在类区的市场平均租金交纳房租。
3、廉租住房的租金由已登记准予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按协议约定向廉租住房房屋产权单位或房产经营单位缴纳,并按规定由房屋产权单位或房产经营单位负责正常维修。
4、已登记准予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市住宅发展中心签定协议。
三、“减”,即减免现住公房租金。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家庭,由市住宅发展中心出具《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减免认定书》,申请家庭持认定书到房屋产权单位或房产经营单位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申请条件
根据《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市内四区最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租金补贴:
1、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一人以上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其他家庭成员户口迁入其住处2年;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4、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4平方米(含4平方米)。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除应符合前款1-4项条件外,还必须是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家庭。申请租金减免的家庭,除应符合第一款1-3项条件外,不受第4项条件的限制,但现住房必须是承租的市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办理手续
申请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和承租廉租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向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家庭的户口所在地公布其基本情况;公布之日起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准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3、根据准予登记家庭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发放租金补贴、减免现住房租金或轮候配租廉租住房。
发放标准
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申请家庭人均配租住房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含原住房使用面积);租金补贴按照现住公房面积与租金补贴面积标准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4元。
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配租住房面积标准(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随着最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的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市政府调整后公布实施。
市住宅中心应当每年会同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享受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口、经济收入、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应当依法按照协议约定停发租金补贴或收回已配租的廉租住房。
办理时间地点
市住宅发展中心决定自2001年12月20日至2002年3月31日止,集中分区受理市内四区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的申请登记。从2002年4月1日起,按照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减免现住公房租金、发放租金补贴、配租廉租住房的具体方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市内四区居民申请登记的具体办理时间安排是:
市南区:2001年12月20日至2002年1月7日;
市北区:2002年1月4日至2月1日;
四方区:2002年1月20日至2月11日;
李沧区:2002年2月8日至2月28日。
办理地点:瞿塘峡路24号甲市住宅发展中心。
办理时间: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30分-5时(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咨询电话:2681116。
名词解释
户、人口的核定:依据家庭户口簿,并以民政部门认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及人口为准。
无房户的核定:指没有私有住房(包括已购公房),未乘租公有住房、单位未分配住房(包括拆迁安置补偿)、婚后暂住非住宅房、临时简易房、赞助亲友住房或住父母家无分割居住条件的家庭。
面积的核定:1、按照现住房使用面积计算。住房属阁楼、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其高度超过2.2米以上的部分核定未使用面积。
2、申请家庭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应将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D. 来青就业研究生必须落户青岛才能拿青岛市新出台的住房补贴吗
没有这一说
只要你是青岛本地人就可以获得住房及就业补贴
E. 青岛市本科毕业生住房补贴的青岛户口有什么要求
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F. 选调生能领青岛市在青工作研究生住房补贴吗
可以的
国内毕业生补贴的范围
1. 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专,属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其中,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2. 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
G. 青岛市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是多少
在部队期间的住房补贴是基本工资的49%,到地方后,是工资总额的13%
H. 青岛市的本科生住房补贴在网上是一个月一申请吗
可以一个月一申请,也可以累计申请,住房补贴的申请不是以自然月为准,而是以内缴纳社保的容自然月为准,假如你10月未缴纳社保,那么你10月份则无法申请住房补贴,假设你9,10,11月都缴纳了设备,那么你可以每个月分别申请,也可以在11月社保缴纳完毕后一次性申请三个月。希望能帮到您!感谢采纳!
I.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问题
四市户口都属青岛市户籍,你直接打电话咨询人社局就行,他们服务态度还不错。读完研究生,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