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农村教师没有住房补贴
大部分城市的教师也没有,各种好处都让公务员占去了
㈡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2013年退休教师住房补贴什么时候发
你好,请登录http://www.yangzhou.gov.cn/qtyy/jysz/wyly_index.jsp选择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举手之劳,烦请采纳回,谢谢!答
㈢ 农村教师退休后的住房补贴是多少
农村教师退休后发放住房补贴,这应该是十几年之前的政策了。因为那时候的教师还没有住房公积金,为了那些退休的农村教师有个住所,国家在他们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一定的现金补贴,记得有几万块钱吧。现在国家已经没有了这种相关的政策,教师应该享受的所有的补贴和福利都会以工资的形式按月发放,而且每月的住房公基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老师的买房负担。
㈣ 请问下扬州市邗江区小学教师待遇怎么样城乡之间的差距大吗
邗江区工资标准在扬州最高,比扬州城区额外多200一个月的生活补贴。新教师打卡工专资算上绩效平均每月3500左右,比市属区多。福利来讲要看乡镇,发达的比如杭集镇就不比市区差,一般乡镇福利差些。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小学坐落于扬子江与古运河交汇处的千年古镇——瓜洲,创建于1920年,有着深厚的办学底蕴,1963年被命名为“邗江县实验小学”,1997年又在扬州市首批通过省级评估,被重新确认为“江苏省实验小学”。学校一直以来凭借“高质量,轻负担,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享誉于世。
学校占地面积25000多平方米,校园内树木葱茏,绿草如茵,“行知楼”、“科艺楼”、“逸夫楼”等建筑错落有致,由回廊联成一个整体。楼里建有报告厅、多功能阶梯教室、多媒体计算机房、电视演播室、微格教室、科学、美术、音乐、舞蹈等专用教室、阳光心苑、普通教室以及饶有特色的小书虫俱乐部,校园中建有诗廊、红领巾广场、篮球场、田径场、器械活动区等场所。
㈤ 教师的住房补贴究竟有那些政策
教师住房补贴政策: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起,全国已无“福利分房”政策,目前教师住房补贴主要采取增量补贴(已配套到每月工资中)和住房公积金的方式进行。
重庆七千教师获住房补贴,在编在册、无房或住房面积不够的(商品房除外)教师(1999年7月前去世的除外),皆可享受住房补贴。
退休教师工龄满25年的,发300个月住房补贴;未满25年的,按实际工龄发放。补贴皆分三年兑现。
在职教师从参加工作之日到去年12月,工龄满25年的,发300个月补贴;未满25年的,从今年1月起每月发放,直到发满300个月。
(5)扬州农村教师住房补贴吗扩展阅读
2018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并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
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则进一步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㈥ 教师的住房补贴究竟有那些政策大神们帮帮忙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根据市房改领导小组第
37
次会议精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
为便于操作,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与杭政
[2000]13
号《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中住房补贴的实施时间相一致,即以
1999
年
1
月
1
日为时点,凡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离退休的,按照其离退休时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二、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
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
1994
年底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
1994
年底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三、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
[2003]13
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㈦ 教师住房补贴一次性可以补多少钱
住房补贴领取的办法:
(1)住房补贴资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委托银行承办有关的金融业务。
(2)各实施单位应按规定的归集渠道,在本单位存储住房公积金的银行,以职工本人名
义开设住房补贴专用帐号,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在1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补贴存入本人帐户,并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3)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在实施单位工作满2年的,购买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额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
(4)实行住房贷币分配的人员承租住房时,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用于交纳房租。
(5)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计发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6)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以下称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7)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国、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的;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金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8)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辞去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原工作单位应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本人如重新参加工作,新工作单位可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如未重新参加工作,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提取。
(9)职工离退休前未使用过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离退休时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10)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中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可视本人工龄情况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但最多发至累计25年满止。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提取;已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由其继承人偿还贷款本息。
㈧ 扬州教师的住房补贴什么时候有
建议你去市教育局版http://bbs.yznews.com.cn/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379问问权
㈨ 教师有住房补贴吗
是否有教师住房补贴具体要看是哪个学校。因为每个学校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可能有些学校是没有的,建议你可以打电话咨询所在的院校。
㈩ 在扬州做教师待遇有很低吗
在扬州现在找工作是有一些困难的,但是小学老师的待遇是不错的,一个月大约四五千元另有奖金的,总的来说待遇是还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