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怎么样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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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房产管理局有哪些职能
房产管理局的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
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数量、户型配置比例、装修基准造价等)确定、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
统筹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房产市场调控和房产经营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负责对房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
6、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交易和产权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房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
8、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和拆迁企业资质的审核;
按规定权限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政策等房产政策;负责依法罚没、没收建筑物的接收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灭杀管理工作;参与防汛防台(雪)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11、负责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房屋功能扩建和整治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③ 房管局是做什么的
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内产管理办法、规定容,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
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房改政策、法规的研讨、审定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房地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 房产管理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房管局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版管房进行政策指导、权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4)长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职能扩展阅读:
房管局过户工作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
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预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2017年4月13日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三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管局
⑤ 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一个单位吗还是从属单位主要职能是什么
住房保障局和房产管理局是一个大系统,两个不同部门,分管职能不同,保障局以土地招标,建设房子,供暖,物业为主,房产管理局以房屋产权证,更名,房照等等有关为主。
⑥ 房管局是干什么的
房管局职能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专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属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⑦ 住建局职能职责是什么
住建局的职能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区直建设档案建档工作。2、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4、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6、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8、组织实施辖区内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村镇、牧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10、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12、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1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初级中学开展“三防”教育,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的实施与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费用收缴等工作。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⑧ 房地产管理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四)产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五)物业管理处。
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监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拟订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提出调控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建议;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推进全市房产行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产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七)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八)审计处(挂纪检监察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⑨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同一个部门吗两个部门都是干什么的,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应该是一回事。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不过,各地对机构命名不一样。有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有的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
其主要职责主管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如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房产市场调控和房产经营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对房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交易和登记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