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州市临川区公租房有哪几个地方
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内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容向登记时限等信息,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2. 江西抚州临川房管局现在上班了吗
江西抚州临川房管局,今天就开始正常上班了。
3.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个平方呢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版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其有相应权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3)抚州市临川区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
1、什么经济适用房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5. 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九十年代的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
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九十年代的房子,可写申请办理房产证。
6.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公租房什么时候摇号
政府没有公租房就不要发通告叫老百姓填表
7. 抚州市临川区2016公租房第三榜公示名单在哪里可查到
临川区公租房第三榜名单
8. 我是抚州市临川区申请公租房居民胡宝珍不知我摇到了吗了
当地人复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制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摇号信息,配租结果。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9. 抚州市临川区普通住宅房子契税和维修基金标准收费是怎么收取
按照当地建筑成本的5%(其中购房者2%,开发商3%)大概90--110元/平米,首套房契税房价1%,此款在开发商交房时代为缴纳。